第12章 狼狈逃窜!(1 / 1)

姜源打了个冷颤。

偌大姜家竟被灭了满门!

论文,这家族曾出过大学士,就算如今没落,也有举人在朝为官。

论武,族中供奉有三炼圆满的大武师,有万夫不当之勇。

姜家更是与本地官场勾结,与本地豪族联姻。

这样的庞然大物,竟然在一夜之间复灭了!

由不得姜源惧怕。

舞阳县,算得上偏僻之所,他侥幸免于族灭之灾,但他终究是姜家人,若是被灭族强人知晓,恐有性命危机。

“这等消息若是传开,整个林虑郡都要震撼,便是县城之中,也要人心惶惶。

我的消息太慢了。

早知姜家复灭,我当潜逃,留在舞阳县,只会被当砧板上的肉。”

舞阳县前往林虑郡,有两条路。其一,翻七八座大山,行四百里山路,走得快,越山跑岭的猎户,也得七八日。

其二,走水路。黑水河浩荡,长约五百里流入沧浪江,直通林虑郡郡城。

水路虽无波,但有官府设卡拦查,另有黑水河几大帮派,占地划分,再加之水匪水患,也并不安稳。

官方、大帮派、大豪族,乘船自是顺风顺水,自舞阳县前往林虑郡郡城,两三日。

而寻常人,被吃拿卡要,则需耗费七八日功夫。

还得小心一个浪翻,掉进水中没了性命。

正因水路、陆路联通费力,姜源与郡城姜家,每三月输送一次钱粮,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清算。

可以说,他与本家的联系并不密切,以至于本家被屠,他连一丁点风声都没听到。

而上下级官府,自有快马快船,信息传输要快上很多。

“要糟!”

郡城姜家,拿走米店收入的大头,无疑是趴在姜源身上吸血。

但姜家也是靠山,只要郡城本家存在,便能够撑着他在舞阳县站稳。

如今姜家被屠戮干净,靠山没了,他在这舞阳县中,瞬间成了别人的肥肉。

“怪不得县尊能狮子大张口,他笃信将我拿捏在手心,根本反抗不得。”

形势比人强。

交出一千石粮食,对当下的米店来说,伤筋动骨,但尚且能苟活。

若是断然拒绝县尊,怕是明日巷尾,他就要落得黄四的下场,被人活生生打死。

“只怕在县尊眼中,我已经成了块肥肉。

若不是顾着官位脸面,早已将我吃干抹净,何须通过莫须有的山匪,来强纳粮。”

姜源理清思绪,当即应道:

“一千石粮食,五日之内,小民必当送来,绝不会眈误县尊练兵。

县尊剿匪定能大胜,届时小民再奉上白银三千两,为县尊贺,为百姓贺。”

姜源言辞恳切。

县城已成一滩浑水,隐藏着大鱼大鳄,没了姜家,他只是个小虾米,若再不抽身,只有被吃掉这一个下场。

“黄四虽在渔民中有声威,但一无靠山,二无拳头,因此死得凄惨,他就是我的前车之鉴!”

姜源思路清淅。

这等封建乱世,并不讲什么仁义道德,也不讲什么律法条文,拼的是背景,拼的是拳头。

他无功名,姜家又复灭,肉身熬练也只是刚起步,正是最衰弱的时候。

当机立断,他这般岁数,看得开,放得下,做了决定,便会果断执行。

“需要脱身出局,才能有性命再入局。

米店、善名如今都是累赘,我需要的只有时间。

只要能够筋肉大成,失去的东西,都能拿回来。”

姜源垂头思虑。

县尊陈卫盯着他的眼神,却饶有趣味。

“哈哈。

姜兄当真是妙人,既如此,姜兄自去,五日之内,一千石粮食送来便可。

届时剿灭山匪,当为姜兄记上大大的一功!”

陈卫抚须,如同捉弄笼中鸟一般,心中生出快感。

县令职位,貌似小官,入不了朝堂上诸位大人的眼。

但他在舞阳县掌权三十年,背后有庞然大物。

在这舞阳县,他才是真正的皇帝,称得上只手遮天!

“唉,可悲可叹,昔日的姜神童,名震林虑郡,便是我也被他夺去风头。

如今的姜源,只是路边的一条狗,弹指间,就能让他再翻不了身。”

陈卫只觉畅快,若是姜家不复灭,他还得给姜神童留些脸面,但姜家灭了,姜源便再无威慑力了。

“哼,这些外来武夫,行事无忌惮,当街锤死黄四,以武犯禁,是本官的心腹大患。

需早日除去,或尽皆收服,为我所用,届时舞阳县就是真正的铁板一块,为我所掌握。”

姜源唱了个喏,躬身倒退,丝毫不敢抬头。

一直等退出县衙大门,又绕出去一条街遮掩了身影,才缓缓站稳。

“差点就把老命丢了。”

他此时才发觉,出了一身冷汗,衣衫湿透,头发湿漉漉的黏在了脸上,好不狼狈。

大喘两口气,吸到肺部深处,才长长的吐出来,总算是压住了心中惊悸。

“速做准备,春儿此去四水镇,只怕也不安稳。”

他心中焦急。

但若事情差到极点,他此时前往四水镇,也是自投罗网,反而断绝了姜春的生机。

长出数口气,他浑身不再发颤,筋肉重新掌握,当即朝米店奔去。

“米店的生意做不得,卖,也没有时间。”

库房中剩三千多两银票,另有本该上交郡城姜家的九千两利润,拢共一万两千多两,姜源一并取出。

吩咐伙计照常营业,他又迅速返回家中,嘱托儿媳带着千两银票返回母族。

儿媳母族,乃是本地豪门,实力强横,暂时不会被波及到。

“若是姜春平安回来,便让他也跟媳妇去丈人家躲着,受些窝囊气,但能留一条命啊。”

安排妥当后,他腰间挎了刀,换了身行头,遮住头脸,拿了米店与房屋的地契、货单,便朝着典当行去。

这典当行是县城魏家的产业,与郡守魏家有关联。

他将地契、货单质押,因要的急,只抵押了万两银票,又委托典当行拍卖出售。

此时手中,拢共两万两千多两,他马不停蹄,购买进山所需的药材、弓箭,肉干,以及出行必备的防人物资。

“出了县城,七镇三十五乡,多的是深山老林,我且藏上一段时间,只要肉身熬练成功,便能够保住性命了。”

想到这里,他皱了眉,又跑到汤老头那边,死皮赖脸,耗费了六百两银子,购入了十副气血散。

“天杀的汤知柏,心可真够黑,气血汤一份三十两,他竟然涨了一倍!”

姜源有些肉疼,但熬练筋肉,又需要气血汤,否则进度缓慢,难以突破筋肉大关。

“一日不突破筋肉大关,便一日是这丧家野犬,得不到安稳。”

做完这一切,天色已黑。

城门已经关闭,但往日米粮走私,有专门的狗洞,姜源狼狈逃窜,脚不敢停。

生怕县尊发觉,派出捕头缉拿,他更是动用了五禽养生拳赶路。

五禽养生拳中,猿拳、鹤拳都极其看重身法,练的底盘稳固,脚步轻快。

模仿猿猴,则身法腾挪,跳山越涧,可在起伏的山路上快速移动。

若是进了山林,当真如猿猴归林,借助树木腾挪,速度要胜过一练大成的武师。

而鹤路拳脚,则是单纯的快,注重疾驰奔走。

平稳路段狂奔,短时间内极速,堪比汗血马。只是肉身的负荷太大,做不到持久。

但此时的姜源,已经顾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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