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表兄先生也是个妙人,在说完这句意味深长的话后,他并没有画蛇添足,而是后退了一步,让出了自己的位置。
这个位置并不是让给任何一位领主,爵爷或是骑士,甚至于教士的,而是塞萨尔一直带在身边的一个小扈从,她有着一双与塞萨尔几乎一模一样的绿眼睛。
名义上,“他”应该是亚美尼亚的一个贵族子弟一一是塞萨尔的母家子嗣,但其他人或许会被自己的成见屏蔽耳目,这位真正的亚美尼亚王子还能猜不到吗?
这个拉尼事实上是塞萨尔的长女洛伦兹,只是他不会蠢到去揭穿。
尤其是在知道“拉尼”已经经过了“拣选”,是个受天主赐福之人后一一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法兰克或者是亚平宁,“拉尼”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进入修道院,但他的父亲显然并不这么做,而且后者本身便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家伙,摆明了与罗马教会势不两立不说,对正统教会的教士也是高高在上,浑然不在意一一他的老师虽然是亚拉萨路的宗主教,但见鬼的他不但自己不去管束塞萨尔,更对那些想要给自己孩子找麻烦的家伙横眉竖目
至于那些撒拉逊人一一在学者中,有关于女性是否应该得到“启示”的问题,也是争论了很久。一些学者认为,既然在他们的经书中,也就是记录先知言行与教导的文卷中并没有清淅的提到过女人不该被选中,这件事情就是可以被理解的,只需要加以指导和监督。
这里需要说一下的是一一或许会令很多人困惑,在最早的教导中,先知明确的说过,男孩和女孩一样要接受教育,而在公元9世纪,学者穆斯林·本·哈贾吉所着的《圣训实录》中又一次强调一一先知告诉我们,所有孩子都应该受教育,包括我们的女儿和姐妹。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家中富裕的女孩在六岁或者是七岁之前,要么在家中由她的父亲或者兄长雇佣老师来教导,要么就是进入公众课堂,和男孩一样,听一个老师讲课,学习、写字以及其他科目。往前几百年,撒拉逊人中也多的是女性学者和诗人,只是她们并没有教导他人的资格,即便有也是她们的子女。
而大部分民众和一些学者则认为,教育与“启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一一毕竞先知也说过,女性是受保护者,而男性是保护者,她们不该跨越界线,这是一种违背了天性与信仰的行为。
但无论他们如何争执,还是会有少数女性无意间“得到启示”,莱拉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只不过有些被隐瞒了下来,而另外一些则不幸遇上了严厉的父兄,或者是学者。
但撒拉逊人的学者有个相当值得罗马教会学习的优点一那就是他们不会对自己的素檀或者是哈里发指手画脚。
如果塞萨尔愿意接受这个魔鬼般的女儿,那就接受吧,至少她还没有表现出任何癫狂或者是淫荡的迹象,而塞萨尔的妻子也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她会为塞萨尔生下一个或者是更多个儿子。如果不能一一塞萨尔现在也只有二十多岁,男性即便到了七十岁,也依然可以拥有自己的儿子,他们并不怎么焦急。而拉尼,也就是洛伦兹,并不知道那些投来的视线中究竞包含着多少怜悯和恶意,她眉飞色舞,兴致勃勃,看什么都新鲜。
哪怕之前莱拉曾经把她带到战场上交给她的父亲,让洛伦兹跟随着她的父亲经过了数次三番真正的战斗,也依然无法与现在的情景相比,毕竟那个时候她所品尝到的更多是痛苦的辛辣与悲哀的苦涩。作为一个扈从,那时候洛伦兹做的最多的就是亲眼去看,亲耳去听,亲身去领略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来的是那样的突兀。她在塞浦路斯的时候,每天面对的都是一幅温润而又华美的画卷一一莱拉所做的事情,简直就是将这画卷一把撕碎。
而这个裂口就如同某种庞然大物的血盆巨口,一口就把她吞了进去。
那段时间对她来说也算是一场血与火的试炼。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不知道莱拉为何会将自己安排成一个扈从,但后来她就知道了,正因为在打仗的时候,扈从甚至要比骑士更劳碌一些。
骑士在战斗结束后,可以卸下盔甲,痛饮烈酒,饱饱地吃一顿后就去睡觉。
扈从还要给骑士打磨盔甲,洗衣服,喂马几乎是一睁眼睛就要忙碌到闭上眼睛,而闭上眼睛后,躯体上的辛劳会取代她精神中的徨恐,一下子就把她拽入酣睡的深渊中去。
可以说,她几乎还没有来得及痛哭,噩梦便结束了。
而她的母亲鲍西娅在见到她的时候,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她的女儿,她或许还是一枝玫瑰,但已经不是花朵,而是茎秆上的利刺了。
服侍她的侍女,看到她晒黑的皮肤,粗糙的手脚,甚至还有一些在战斗中留下的疤痕,都忍不住抱怨起她的父亲来,如何能够让一个女孩去做那样的事情呢?
因为父亲还没有个儿子,洛伦兹在心中回答。
即便父亲将来有了儿子,他与洛伦兹的年岁差距也会导致在很多时候,他会更需要依靠姐姐的扶持,而非相反。
更不用说洛伦兹是得到过天主赐福的,这意味着她要么离群索居,将这个秘密隐藏一辈子,她甚至不能结婚生子,就如同同样得到了天主赐福的达玛拉一一无论她将来嫁给任何人,领主,爵爷或者是骑士,作为城堡的女主人,她少不得要和许许多多的人打交道,其中多的是得到了天主赐福的骑士和教士一一她所获得的能力就如同眼睛、耳朵和手指,她或许可以隐瞒一时,却无法隐瞒一生。
难道到那时候,她还需要因为多出来的累赘一一譬如她的丈夫,她的孩子而屈服于教会,带上沉重的枷锁去受刑吗?
一想到这个洛伦兹就不由得不寒而栗。那么就只有如父亲所说的那般,彻底的抛弃人们所设置的束缚和限制,去做一个从来不曾有过的女士吧。
塞萨尔与众人踏入猎场,这座猎场是一片平坦而又草木丰茂的荒原,又有一个一片小湖与不远处自下而上从稀疏变得绸密的森林。
骑士们呼啸而去,正如之前艾博格所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争先恐后地想要在新主人面前好好展示一番自己的能力,除了塞萨尔身边的位置之外,也有宿敌之间必然要一争高下的缘故。
基督徒与撒拉逊人之间的矛盾和争斗就不必多说了一一撒拉逊人中也分为大马士革的原住民和外来者,而基督徒就更加复杂了。他们之中有早在塞萨尔成年后便跟随着他的骑士,也有曾经随着他的祖父约瑟林二世打仗,漂泊了许多年才找回来的老骑士,还有一些来自于伯利恒或者是亚拉萨路的骑士,其中甚至有不少是圣殿骑士团与善堂骑士团的。
圣殿骑士团的成员以若弗鲁瓦和瓦尔特为首,也正是因为有他们在这些成员才不算是叛离的骑士团,作为圣殿骑士团的大团长,热拉尔非常慷慨的大笔一挥,把他们列进了叙利亚分部。
而善堂骑士团的成员跟随着的则是杰拉德的大家长,因为达玛拉的缘故,他早就和塞萨尔站在了一起,更不可能向罗马教会投诚,达玛拉是他的独女,是他的心,他的希望和他的光,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将达玛拉交出去。
谁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谦让。因此,塞萨尔只一摆手,他们便急切的奔进了猎场的中心地带,无论是亚美尼亚的王子,还是如瓦尔特这样强壮的圣殿骑士,又或者是身着黑色长袍,神色肃穆,不苟言笑的学者,他们各有各的特长,又各有各的喜好。
有些骑士摩拳擦掌,一心一意的想要抓一群野猪,而塞萨尔的表兄则带领着一群亚美尼亚贵族查找着金豺的痕迹。
这里的金豺可不是普通的豺狼,它浑身的毛皮就如同金子织就的,在光线强烈的地方能够闪耀着如同阳光般的色泽,叫人爱不释手,但金豺虽然不是最凶猛的,却是最狡猾的,要找它们的踪迹并不容易。还有一些年轻的扈从,还未曾经过拣选仪式,知道自己只怕无力与巨大的野兽对抗,便另辟蹊径去狩猎鸟儿。
在这个地方,有一种鸟儿叫做大鸨,翅膀展开后,约有人类的手臂那么长,羽毛艳丽,身形肥壮,他们的行动要比前两者更为顺利,一下子便抓到了好几窝,他们把它们系着脖子挂起来,搭在自己的马鞍上,看上去就是一堆色彩绚丽的马衣。
还有几名骑士抓到了野驴,人们见了无不哈哈大笑,而那个骑士却信誓旦旦地说,野驴也是一种凶猛的野兽,它的蹄子也是很坚硬的。
何况比起其他野兽来,野驴的肉显然要好吃得多,“等到晚上举行宴会的时候,你们再来羡慕我吧。”他趾高气昂的说道。
前去狩猎野猪的骑士们也终于有了希望,他们雇佣的猎手找到了野猪群的脚印,它们似乎正在往湖泊那儿走,也许是要去饮水,也许需要查找浆果和块根。
艾博格这里也已经有了收获,他们打到了三头半大的岩羊,又射到了几只沙鸡,他看到有狻猢在林中穿过,转瞬便不见了踪影。如果那只猴猢还是幼崽的话,他或许会追上去,把它抓在手中。他看见过有人训练拾蜊取代猎犬,在主人狩猎的时候,它们可以端坐在马鞍后面,随着马儿疾行、奔跑的节奏一上一下,看上去十分可爱,但狩猎的时候也极其凶猛,它们甚至无需等到主人射中了猎物,自己就可以出击,将其一举拿下。
“那是什么?!”一个男孩突然高声惊叫道,艾博格下意识的抬头一望,便看到了一条色彩斑烂的身影,正迅速的从他面前掠过,他不假思索,一夹马腹猛的冲了上去,是豹子,一只有着斑烂皮毛与金色眼睛的豹子!
它是那样的矫捷,又是那样的优美。
而艾博格看到它的第一眼便想到,若是能够将它的皮做成一条漂亮的毯子,让它的主人和abba踏在脚下,将会是件多么快活的事情,他马上发出命令,要求同伴们与他一起堵截。
“爸爸!殿下!”一直勒马站在塞萨尔身边却一瞬不瞬的关注着场中各人状况的洛伦兹突然紧绷起来。
她俯身在塞萨尔的耳边叫道,而塞萨尔也已经沿着她的视线找到了那群年轻人:“理查叔叔和我说过,”洛伦兹有些急迫的说道,豹子是一种非常谨慎的猛兽。虽然是狩猎者,但有着猎物般的警剔。一般来说,我们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它只会蜷缩在高处。一动不动,直到我们离去,才会下来狩猎或者是饮水。但它突然跑了出来…”
“也许是商人。”塞萨尔不确定的说道,猎场中可不单单只有原先的飞禽走兽,为了叫塞萨尔满意,这里的商人绝对不会听之任之,顺其自然,他们肯定会提前购置各类猛兽,只等在这个时候放出。所以这只或许原本不应该在此凄息的猎豹,或许真的是被人驱赶出来的。
人们也已经看到了这只花豹以及追逐在他们身后的年轻战士。撒拉逊人已经开始齐声为他们喝彩和加油,但这只猎豹似乎格外的狡猾。这群年轻的战士们已经足够敏捷和灵巧,但仍旧差点被它跑出了包围圈,几个圣殿骑士策马上前。
一见到前方有更多人来拦截,这只猎豹顿时慌了,它陡然一个近似于垂直的大转身猛地跃向高空,拧转身躯,又向森林中逃去。若是让它再次进入了森林,只怕人们就很难再找到它了。
“艾博格,艾博格!”那些与他同样来自于大马士革的年轻战士,高声叫道,艾博格也确实不负他们的期望,他伏在马背上,尤如一股旋风般地冲了过去。
最后的时刻,他甚至站起身来,踩在马鞍上,奋力向前一跃。这一跃让他准确的落在了猎豹的身后,一把便抓住了它的后爪,猎豹发出了愤怒的吼叫,反过身去用利爪和獠牙向这个人类发出威胁。但艾博格是得到过先知启示的人,他的力气大得异乎寻常,只用膝盖和手肘便成功的压制住了猎豹。他注视着那双美丽的金色眼睛,拔出了腰间的匕首,抵住了它的喉咙,一刀刺下,猎豹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可以感觉到身下的身躯正在进发出最后的力量。
这股力量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美的,让他热血沸腾,头脑昏沉,他没有移开视线,只是紧盯着它,直到生机渐渐的流逝。
流动的金子凝固了。
这时他才觉得面颊刺痛,手足酸软。他很想笑一笑,却发现自己的身躯依然是僵硬的,仿佛依然处在迫在眉睫的危机之中,冰冷的预兆紧紧地攫住了他。
他陡然一抬头,手足并用的从猎豹身上翻滚了出去,而就在他离开原处的那一刻,一只巨大的爪子便已经拍了下来。
“是棕熊!”洛伦兹大喊的时候,她的马儿已经跃出了三五丈远。
艾博格抓住那只猎豹的时候,那超出了所有人的勇气和敏捷教人们惊叹,他们才要为这个少年人喝彩一些正在往那里的骑士,甚至勒住了马,免得染上剽窃他人荣光的坏名声,没想到突变来的如此之快,那只猎豹确实违背了它的本性,为什么违背?
因为它是被棕熊追出来的啊,那只棕熊居然狡猾的没有追着猎豹出来,而是隐蔽在林木的阴影中,等待一个好时机。
“是母熊!”瓦尔特高声叫道,确实,这里的棕熊并不大,至少比起其他地方的黑熊,或者是白熊比,都可以算得上是个头娇小,通常它们只有五六尺的身长,大约两百磅左右的体重,但这只棕熊显然是不同的,它至少有十尺长,体重也已经超过了普通棕熊的两倍。
瓦尔特一眼便看到了在它身后若隐若现的两只小熊,很显然,这只母熊将外来的一切,无论是这只猎豹还是狩猎的人群,通通视做了侵犯它领地,有可能伤害到他孩子的敌人。
如果没有这只猎豹,它可能继续躲在里面,直到他们离开,但他们的再次进犯,让这只母熊彻底的狂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