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的兴修,如同为干涸的躯体疏通了血脉,但要让这躯体真正强壮起来,离不开血肉的滋养——那就是粮食。
太子赵玮深知,无论是支撑前线数十万大军的消耗,还是安抚新复之地嗷嗷待哺的百姓,抑或是充实因连年用兵而日渐空虚的国库,归根结底,都需要有源源不断的粮食产出。
减免赋税是“放水养鱼”,兴修水利是“挖塘筑坝”,而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劝课农桑,增加产粮”,这是充盈鱼塘、收获粮食的根本。
临安的春日,柳絮纷飞,正是江南备耕的繁忙时节。
赵玮将目光从枢密院的军报舆图,转向了户部呈上的各地农桑奏报。
他召集司农寺、户部及几位熟知农事的地方官员,在东宫举行了一次特别的“问农”会议。
“诸位,”赵玮指着案上一份份描述各地春耕情况的奏报,眉头微蹙,“朝廷减免赋税,兴修水利,所为何来?无非欲使百姓得以喘息,土地得以生息。
然减免、兴修,皆是手段,增广田亩,多产粮谷,方是目的。
今江淮、两浙,地狭人稠,如何再增产出?荆襄、陇右,地广人稀,如何尽快垦复?
蜀中天府,久赖其力,如何更上层楼?诸位皆通晓农事,还请畅所欲言。”
司农寺少卿首先发言:“殿下,增产之道,不外乎尽地利、用人力、兴良法、广积储。
今我朝疆域,论地利,江淮、两浙,圩田、湖田已垦殖颇多,然精耕细作,尚有可为。
如推广区田法、代田法,深耕细作,粪肥勤施,一岁之收,或可再增一二成。
荆襄、两淮,荒地甚多,尤宜推行屯田,军屯、民屯并举。
陇右、川陕,山地、旱塬,可推广耐旱之粟、黍、豆,亦可试种来自西域的荞麦,其耐瘠薄,生长期短。”
一位来自江南的老农官补充道:“殿下,江南水乡,稻作乃本。
然稻种不一,收成悬殊。可令各州县,精选良种,相互调剂。
如占城稻,耐旱早熟,宜于高田;苏州红莲,米质上佳,宜于肥田。
官府可设‘种粮仓’,于丰年收购良种,荒年或春耕时贷于贫户。
此为一也。
其二,江南多圩田,然圩岸维护,水系调度,至关重要。
需定立章程,明确受益农户之责,合力修圩浚浦,方可保无虞。
其三,桑麻之利,不可偏废。
桑以饲蚕,得丝帛;麻以纺线,得布匹。
可于田埂、屋后广植桑麻,妇女操持,亦是生计。”
又一位曾任职关中的官员道:“殿下,西北之地,与江南不同。
地广而水缺,寒早而风劲。农事首重保墒。
宜推广代田法,亦可深翻曝晒,蓄积雪水。牲畜之力,尤为关键。
当保护并繁育耕牛、驮马,严禁私宰。可于川陕设立官营牧场,繁殖耕牛,贷于或售于农户。
再者,陇右新复,可招徕蜀中、关中善于旱作之民,给予田宅、种子、耕牛,定其居,安其业,则荒地可变良田。00小税罔 哽欣罪全”
赵玮听得仔细,不时发问。
他来自后世,虽不精农事,但基本常识和“农业是立国之本”的理念是深入骨髓的。
他知道,这个时代的农业增产,主要依赖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单位产量、以及推广高产作物。
而这些,都需要朝廷政策的引导和实实在在的投入。
综合众人意见,并与赵构商议后,一套旨在“劝课农桑,增广粮储”的政令,以太子监国名义,陆续颁布:
一、《广垦荒田令》:
1 招徕流民,给田垦荒: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荆襄、两淮、陇右等人少地多、荒地广阔的地区,大力招徕流民、客户。
官府给予口粮、种子、农具乃至耕牛贷款(或租赁),分配荒地,免三年赋税,三年后起征,税率从轻。
所垦荒地,可登记为永业田,允许买卖、继承(有一定限制),以安民心。
2 鼓励军屯、民屯:在边境及战略要地,继续大力推行屯田。
军屯以士卒为主,闲时耕种,战时应敌。
民屯招募百姓,仿照军屯组织,给予更优惠条件。
屯田所获,除自给外,余粮可由官府收购。
岳飞、韩世忠、吴玠三大宣抚司,可将屯田成效作为重要考核。
3 开发山地、滩涂:鼓励利用丘陵山地,种植粟、黍、豆、荞麦等耐旱作物,以及茶、桑、果木。
在沿海、沿江滩涂,条件适宜处,可修筑堤坝,开辟盐田或改造为农田。
二、《推广农桑良法令》:
1 设立“劝农使”:由司农寺选派精通农事的官员,担任各路“劝农使”,巡行州县,督导农桑,推广先进耕作技术。
将深耕、细耙、施肥、选种、灌溉、除虫等要领,编成通俗易懂的歌诀、图画,广为宣传。
2 建“农师”制度:于各乡挑选经验丰富、乐于传授的老农,授予“农师”名号,给予一定优待,负责指导本乡农户生产,推广良种良法。
!3 推广优良品种:由司农寺在各地建立“良种场”,培育、引进、推广高产或抗逆性强的作物品种,如占城稻、苏州红莲稻、耐寒麦种等。
鼓励州县间进行粮种交换。
4 重视桑麻畜牧:规定农户需在田边宅旁种植桑、麻若干,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官“劝课农桑”政绩的参考。
严禁私自宰杀耕牛,奖励繁殖牲畜。在西北、川陕设立官马场、牛羊场,培育优良畜种。
三、《设立常平仓、广积粮储令》:
1 完善常平仓体系:要求各州县必须设立和充实“常平仓”,丰年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荒年或青黄不接时平价出售,以平抑粮价,赈济灾荒。严禁官吏挪用常平仓粮。
2 鼓励民间储粮:提倡“三年之耕,必有一年之蓄”。
对积极储粮的富户给予表彰,对因储粮备荒而影响短期赋税完纳的,酌情宽限。
3 严惩囤积居奇:严厉打击奸商巨贾在灾荒时囤积粮食、哄抬物价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粮食没收充公。
四、《以农为本,减轻干扰令》:
1 农忙时节,禁兴力役:重申并严格执行“不夺农时”的古训。
春耕、夏耘、秋收三大农忙时节,除非紧急军务,不得征发民夫从事非紧急的土木工程或长途运输。
2 整顿摊派,禁止扰民:再次严令,地方官府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正税之外增加摊派,干扰农业生产。御史台、皇城司加强巡查。
这些政令并非空洞的口号,赵玮着力推动其落实。
他要求司农寺将重要的耕作技术编成《农桑辑要》之类的简明手册,刊印分发。
他拨出内帑和部分抄没贪官的家产,作为推广良种、设立良种场的启动资金。
他甚至亲自过问几个重点屯田区的进展,要求定期汇报垦殖面积、作物种类、预计收成。
在赵玮的督促和一系列政策激励下,帝国的农业生产开始显现复苏和积极发展的迹象。
荆襄、两淮的军屯民屯点上,新开的田垄向着远方延伸;陇右的河谷里,重新响起了汲水灌溉的桔槔声;江南的圩田里,农人更加精心地侍弄着秧苗;蜀中的梯田上,绿意盎然。
虽然距离真正的丰足还很遥远,虽然天灾人祸的阴影依然存在,但一种“重视农耕、期盼收获”的氛围,开始在朝野上下弥漫。
然而,赵玮也清楚,再好的政策,也需要廉洁高效的官吏去执行。
若官吏贪墨成风,阳奉阴违,那么“劝课农桑”的政令,可能变成盘剥农民的借口;“常平仓”的储备,可能成为贪官污吏的私库。
在推动生产发展的同时,必须大力整顿吏治,清除蠹虫,才能确保朝廷的惠民之政,真正落到百姓头上。
一场针对官僚体系的整肃,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