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赴任路上(1 / 1)

七月初五,卯时三刻。

天刚蒙蒙亮,糜府门前就忙开了。二十辆大车装得满满当当,都是糜竺赴任要带的文书、衣物,还有打点上下用的金银绸缎。一百名铁卫分列两侧,全都穿着新制的皮甲,腰挎钢刀。

臧霸站在队伍最前方,一身铁甲擦得锃亮。他脸色比平日凝重许多——昨夜二公子糜芳专门交代,这一路恐怕不太平,王家很可能在半路动手。

糜竺从府里出来,换上了一身崭新的青色官袍,头戴进贤冠。他这辈子头一回穿官服,浑身都不自在,总觉得袍袖太宽,腰带太紧,帽子压得脑袋发沉。

糜芳跟在兄长身后,还是一身素色布衣。他上前帮糜竺整了整衣领:“大哥,此去彭城不过三日路程,路上莫要耽搁,到了就递文书进城。”

“我省得。”糜竺点头,犹豫片刻,“二弟,你真不随我同去?”

糜芳摇头:“我得留在徐州坐镇。王家正盯着呢,我若走了,他们定会以为府中空虚,又生事端。我在这儿,他们才不敢妄动。”

这话在理。糜竺不再多言,翻身上马。坐骑是精挑的凉州大马,肩高体壮,可驮著糜竺这一百多斤,再加官袍行李,马儿还是显得有些吃力——普通马匹的负重,对这些力士来说根本不够看。

“臧霸。”糜芳转向这位将领,“我大哥的安危,就托付给你了。”

“公子放心!”臧霸抱拳,声如洪钟,“末将定护大公子周全!”

队伍缓缓启程。车轮碾过青石板路,发出“咯噔咯吱”的响声。一百铁卫前后护卫,将二十辆大车围在中间。马蹄声、车轮声、甲胄摩擦声混成一片,渐行渐远。

糜芳立在府门前,目送队伍消失在街角,这才转身回府。

他没去书房,径直走向训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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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场上,黄忠父子早已开始晨练。

黄忠在练刀法。兵器坊昨夜赶工,为他打造了一柄精钢大刀。刀长七尺,重一百二十斤,用的是糜家铁坊最好的百炼钢。刀身泛著乌光,刀刃薄如蝉翼,锋锐异常。

这刀在黄忠手里轻如竹竿。他挥动起来,“呼呼”生风,刀光如匹练翻飞。每一刀劈出,空气都被撕裂,发出“嘶啦”的锐响。旁边木桩被刀风扫过,留下一道道寸许深的刻痕。

“好刀!”黄忠收势,赞不绝口。他以往用的刀,最重不过三四十斤,与此刀相比,简直如孩童玩具。

黄叙在练基本功。典韦让他举石锁——不是举起来,而是“托”著玩。三百斤的石锁在他手中抛上抛下,如同戏耍绣球。

“典叔,这个太轻了。”黄叙嘟囔。

典韦瞪眼:“轻?换这个!”

他指向场边一个近万斤的石磨盘。那是平日练力所用,寻常蚂蚁力士需两三人合力方能抬起。

黄叙走过去,单手便将磨盘提起。他掂了掂,还是摇头:“还是轻。”

典韦没辙了。这孩子四种天赋在身,力气大得骇人,如今府中已无适合他练力的器械。

糜芳走过来时,正见此景。

“公子!”黄忠父子连忙行礼。

糜芳摆摆手,看着黄叙手中的磨盘,若有所思。

“小叙,你过来。”他招招手。

黄叙放下磨盘,快步跑来。这孩子病愈后,个子见长,几日间竟蹿高一截,脸色也红润许多,再不是从前那副病恹恹的模样。

“你觉得,什么样的兵器趁手?”糜芳问。

黄叙挠头:“我也说不上就是觉得现下这些东西,都太轻巧了。

糜芳点头。这确是个难题。蚂蚁力士个个力能扛鼎,单手举起数千斤轻而易举——按系统所示,最次也能举起自身重量五十倍,强的可达两百倍。黄忠体重约一百六十斤,按此计算,至少能举八千斤,巅峰时可达三万斤以上。

可正因力气太大,寻常兵器在他们手中如同草棍。但若打造过重的兵器,马匹驮不动,人也挥舞不灵——总不能扛着几千斤的铁疙瘩上阵。

“得换个思路。”糜芳道,“不能一味求重,而要求巧。”

他看向黄忠:“黄壮士,此刀用得如何?”

“极好!”黄忠递过刀来,“公子请看,此刀以百炼钢打造,比寻常铁刀坚硬十倍,重量只多三成。某用着正合适,既不觉轻飘,马匹也能承载。”

糜芳接过刀,入手轻飘飘的。他试着挥动,就像各位读者大大拿细枝条挥舞打路边野花一样。

“这便是路子。”他将刀还给黄忠,“用上等材料,施精工细作。同样形制的兵器,以精钢锻造比寻常铁器重不了多少,但硬度与韧性却强上数倍。”

他又转向典韦与黄叙:“你二人力气更大,所需兵器也须更特殊。我思忖著,或许可制成组合样式。”

“组合式?”典韦不解。

“正是。”糜芳比划着,“比如你这双戟,可做成中空之式。平日重量适中,马驮得动,人挥得开。临阵对敌时,填装更重的内芯。”

典韦眼睛一亮:“这法子妙!平日赶路用轻的,上阵厮杀用重的!”

黄叙也兴奋起来:“公子,那我呢?”

“你”糜芳略作沉吟,“你还年幼,打造兵器不急。但可为你特制些练功器械——比如灌铁砂的沙袋,包铁皮的木桩。总得让你们有物可练,否则这身神力便白费了。”

正说话间,贾诩匆匆走来,面色凝重。

“公子,有消息。”

糜芳心下一沉:“进来说。”

---

书房内,贾诩铺开一张地图。图上标注著从徐州至彭城的官道,沿途山川地势一目了然。

“王家果然动手了。”贾诩指向图上一处,“在狼牙坡。此地两山夹一道,地势险要,最宜设伏。”

“他们有多少人马?”

“约三百之数。俱是王家私兵,另有雇来的山贼流寇。”贾诩顿了顿,“领头的是王融次子王让。”

糜芳冷笑:“王家这是倾巢而出了。大哥那边如何?”

“臧霸将军已得讯息,早有准备。”贾诩道,“按公子吩咐,百名铁卫中有二十人是双天赋的蚂蚁力士。此外,另有十名螳螂刺客暗中随行,专司清除敌方弓弩手。”

糜芳颔首。如此安排应当足够。二十名双天赋蚂蚁力士,对付三百寻常私兵绰绰有余。螳螂刺客负责拔除最具威胁的远程兵力,可保万无一失。

“还有一事。”贾诩又道,“王家在洛阳亦有动作。”

“何事?”

“王诩抵达洛阳后,径直去了张让府上。”贾诩压低声音,“听闻携了三千万钱,欲买彭城国相之职。”

糜芳挑眉:“三千万?好大手笔。可惜圣旨已下,他晚了一步。”

“确是晚了一步,但王家不会罢休。”贾诩道,“王诩留在洛阳,四处活动,欲寻人弹劾糜竺先生,以‘商贾出身,不堪为官’为由,请朝廷收回成命。”

糜芳笑了:“让他们弹劾去。咱们的钱,也不是白花的。”

他走到窗前,望向外面天色。天空阴沉,乌云低垂,似要落雨。

“文和先生,你说王家为何如此急切?”糜芳忽问。

贾诩沉吟:“彭城乃徐州门户,连接青、兖、豫三州。谁控彭城,谁便扼住徐州咽喉。王家不欲糜家坐大,故竭力阻拦。”

“不止于此。”糜芳摇头,“王家这般拼命,恐怕另有缘由。”

他转过身,眼中闪过冷光:“沂山那批货,王家未劫成,反折了五十私兵。这口气他们咽不下,此其一。其二,大哥任彭城国相,糜家便有官身,王家再想动咱们,便须掂量掂量。他们怕了。”

贾诩点头:“公子洞若观火。”

“故此一仗,非赢不可。”糜芳道,“不仅要赢,还要赢得漂亮。得让王家明白,糜家不是他们能招惹的。”

他顿了顿:“传令臧霸,不必全歼。放王让回去,让他给王融捎句话。”

“何话?”

“告诉他,沂山的债,彭城的仇,糜家都记着。”糜芳一字一顿,“让他洗净脖颈候着,该还的,一样都逃不掉。”

贾诩肃然:“是!”

窗外,雨开始落了。

雨点敲打窗棂,“噼啪”作响。

训练场上,黄忠父子仍在苦练。雨水浇身,他们不躲不避,反而练得更起劲了。

黄叙在雨中挥拳,每一拳击出,雨点皆被拳风震开,形成一个个透明空腔。他愈练愈兴奋,忍不住长啸一声——

啸声清亮,穿云裂石,在雨幕中传得很远。

糜芳听着那啸声,嘴角微扬。

黄忠父子,是他为王家备下的一份厚礼。

待王家见识他们的本事,不知会是何等神情。

雨愈下愈大。

百里外的狼牙坡,一场厮杀即将展开。

而糜家的路,也在这场雨中,愈行愈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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