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矶镇的槐花在暮春里落得纷纷扬扬,像场洗不掉的雪。林飒蹲在学堂后的菜畦里摘豆角,淡紫色的花瓣落在她的蓝布衫上,沾了层薄薄的香。陈娃举着个竹篮跟在后面,把摘下的豆角往里扔,篮子底已经铺了层槐花,是他说要带回家给娘做槐花饼的。
“林姨,王大哥今天又去后山了。”陈娃突然说,小手揪着豆角藤,“他说去采草药,可我看见他往黑风口的方向走,还背着那个鼓鼓的帆布包。”
林飒摘豆角的手顿了顿。王建军来镇上已经五天,除了第一天去绣坊给老秀才磕了个头,其余时间总往山里钻,问起就说是治伤,眼神却总带着股说不出的警惕。“别瞎猜,”她把最后一把豆角放进篮里,“王大哥是从部队回来的,许是山里有他熟悉的草药。”
话虽如此,心里那点不安却像藤蔓似的缠上来。昨天去给老秀才送绣线,听见他对着本旧账本叹气,说建军小时候最不爱吃槐花饼,嫌塞牙,可前天张婶送了一碟,他却吃了个精光。
“林姨快看!沈叔回来了!”陈娃突然指着巷口,蓝布褂子在槐花雨里跑得像只雀。
沈砚肩上扛着捆柴火,手里还提着只野兔,是刚从山里打的。看见林飒,他脚步加快了些,柴火在肩上晃悠,带起一阵槐花香。“摘这么多豆角?”他笑着问,把野兔递给迎上来的柱子,“晚上炖兔肉,加豆角,香得很。”
“沈叔,王大哥又去后山了。”陈娃抢着说,生怕晚了没他的份。
沈砚的笑容淡了些,往镇外望了望:“知道了,他说后山有种叫‘血见愁’的草药,能治枪伤,让柱子陪他找了两天。”他顿了顿,把柴火往院里卸,“晚上让他来家里吃饭,我问问他部队的事。”
晚饭时,王建军果然来了。他换了件干净的白褂子,袖口卷到胳膊肘,露出小臂上道狰狞的伤疤,说是跟鬼子拼刺刀时留下的。林飒端上炖好的兔肉,香气漫了满桌,陈娃和柱子盯着碗里的肉,眼睛亮得像星子。
“尝尝?”沈砚给他递过筷子,“山里的野兔肉,比城里的猪肉嫩。叁叶屋 蕪错内容”
王建军夹了块肉,慢慢嚼着,没说话。他的目光落在墙上挂的步枪上,枪托缠着的红绸在油灯下泛着暗红光,是林飒前几天刚换的新绸子。“沈队长这枪用了不少年吧?”他突然问,“看着挺旧的。”
“跟了我五年,”沈砚喝了口酒,“从黑风口到石矶镇,救过我三次命。”
王建军笑了笑,那道疤在灯光下显得柔和些:“我以前也有支枪,德国造的,打起来又准又稳,可惜部队打散时丢了。”他往沈砚碗里夹了块肉,“沈队长要是见过德国枪就知道,比咱们这老套筒强多了。”
林飒正给陈娃剔骨头,闻言动作顿了顿。她听沈砚说过,德国造的步枪后坐力大,枪口常有特殊的防滑纹,可王建军说这话时,手指比划的却是日本三八式的握法——他在撒谎。
“王大哥在哪个部队?”林飒状似随意地问,把剔好的肉放进陈娃碗里,“我弟弟也在部队,说不定你们认识。”
王建军的筷子停在半空,眼神闪了闪:“在南边的队伍,番号记不清了,打了太多仗,脑子混得很。”他赶紧喝了口酒,像是要掩饰什么,“你弟弟叫什么名字?说不定我真听过。”
“叫林墨,”林飒看着他的眼睛,“去年秋天在黑石寨负伤,后来就没消息了。”
王建军放下酒杯,脸上露出惋惜的神色:“黑石寨那场仗我知道,打得惨,好多兄弟都没回来你别太担心,说不定他只是跟部队走散了。”他说得恳切,可林飒看见他握着酒杯的手,指节悄悄泛了白。
晚饭后,王建军说要早点休息,拎着帆布包往隔壁院走。沈砚送他到门口,回来时眉头皱得很紧:“他帆布包里有硬东西,刚才擦肩而过时碰了一下,形状像枪。”
“而且他根本没在南边待过,”林飒收拾着碗筷,“黑石寨去年秋天根本没打仗,是我编的。”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凝重。这王建军,身份绝对不简单。
第二天一早,林飒去绣坊送新染的布,刚走到巷口,就看见王建军站在老槐树下,对着个穿灰布衫的陌生汉子说话。那汉子背着个货郎担,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手里却在比划着奇怪的手势——拇指和食指圈成圈,中指和无名指并拢伸直,像只鸟的形状。
“黄雀的暗号!”林飒心里猛地一沉。上次审那个刀疤脸时,他招认过“黄雀”的联络手势,这正是“有货,速来”的意思!
她赶紧躲到墙后,看见王建军从帆布包里掏出个油纸包,塞给那货郎,货郎则递给他个小小的木匣子。两人没多说一句话,货郎挑着担子匆匆往镇外走,王建军则转身回了院,关门时还警惕地往四周看了看。
林飒的心怦怦直跳。她悄悄跟在货郎后面,看着他出了镇,往黑风口的方向走。走到半山腰时,货郎突然停下,从担子里掏出把短枪,对着身后喊:“出来吧,别装了!”
!林飒赶紧躲到树后,只见沈砚和李铁柱从灌木丛里走出来,手里都举着枪。“把东西交出来!”沈砚的声音冷得像冰,“王建军让你带什么去黑风口?”
货郎脸色发白,却梗着脖子:“我不知道你们说什么我就是个走街串巷的货郎”
“别装了,”李铁柱上前一步,踹翻了他的货郎担,里面的针头线脑滚了一地,最底下却露出个黑黝黝的东西——是颗手榴弹!“这也是你卖的货?”
货郎见状,突然从怀里掏出个信号弹,拉开引线就想往天上放。沈砚眼疾手快,一枪打在他手腕上,信号弹“啪”地掉在地上,在草丛里炸开朵红色的烟。
“说!王建军是你们的人?”沈砚用枪指着他的头。
货郎疼得满头大汗,却咬着牙不说话。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密集的枪声,还夹杂着炮弹的爆炸声,震得山上的槐花簌簌往下掉。
“不好!是黑风口的方向!”李铁柱脸色大变,“他们有埋伏!”
沈砚心里一沉,知道上当了。王建军根本不是要送货,是故意放出信号弹,引他们来半山腰,好趁机对镇上动手!“铁柱,你看好他!”他对李铁柱喊,转身就往镇上跑。
林飒从树后追出来:“我跟你一起去!”
两人往镇上跑,枪声越来越近,还能听见镇上的铜锣声——是示警的信号!沈砚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脚下跑得更快,槐花被踩得碾碎,香气混着尘土漫在空气里,让人喘不过气。
快到镇口时,看见张婶抱着丫蛋往山上跑,脸色惨白:“沈队!林妹子!快躲躲!‘黄雀’的人打进来了!王建军王建军带着他们冲的!”
沈砚和林飒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怒火。果然是他!那个披着“归乡人”外衣的豺狼!
“张婶,带着孩子们往后山跑,越远越好!”沈砚对她喊,从腰间拔出枪,“林飒,跟我去学堂,老秀才和孩子们还在那儿!”
枪声在耳边炸响,槐花被硝烟染成了灰。沈砚举枪射击,子弹穿透一个“黄雀”的胸膛,那人惨叫着倒下,压碎了一地落英。林飒跟在他身后,手里的短枪也在不停喷火,每一次枪响,都像是在撕碎这虚伪的平静。
学堂的门已经被撞开,老秀才正举着拐杖和两个“黄雀”周旋,额头流着血,却依旧站得笔直。“沈小子!林丫头!快带孩子们走!”他嘶吼着,用拐杖狠狠砸向一个“黄雀”的腿。
“先生!”沈砚一枪放倒那“黄雀”,冲过去护住老秀才,“您先走,我们断后!”
林飒则冲进教室,孩子们吓得缩在墙角哭,陈娃却举着块砚台,挡在小石头身前,脸上满是倔强。“林姨!我们不怕!”
“好孩子,”林飒的心像被揪了一下,拉起他们就往外跑,“跟我走,去防空洞!”
王建军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响起,带着得意的笑:“沈砚,林飒,别挣扎了!你们的人被我们困在东头,救不了你们的!”他举着枪站在那里,白褂子上沾着血,那道疤在硝烟里显得格外狰狞,“石矶镇,今天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
沈砚把老秀才和孩子们往防空洞的方向推:“快走!别回头!”他举枪对准王建军,眼神里的火能烧起来,“你这种披着人皮的畜生,也配叫‘归乡人’?”
“归乡?”王建军冷笑,“我早就没有乡了,自从被你们这些‘抗日英雄’逼得家破人亡,我就只剩一条路——把你们都拖下水!”他突然挥手,十几个“黄雀”从两侧涌出来,把沈砚和林飒围在中间。
枪声再次响起,槐花在血泊里翻滚。沈砚和林飒背靠背站着,子弹打完了,就用枪托砸,用刀砍,身上的伤口在流血,却依旧没有后退一步。
“沈砚,”林飒喘着气,声音带着血沫,“还记得我说过,槐花落尽了,就该种向日葵了吗?”
“记得,”沈砚的声音也在发颤,却带着笑,“我说要种一大片,让孩子们能在花海里打滚。”
“等出去了,咱们就去种,好不好?”
“好。”
硝烟越来越浓,遮住了阳光。王建军的枪口对准了他们,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就在这时,远处传来熟悉的呐喊声——是李铁柱带着镇上的后生们杀回来了!他们举着砍刀、锄头,像群愤怒的狮子,将“黄雀”们团团围住。
“狗娘养的!敢动我们石矶镇的人!”李铁柱一砍刀劈在一个“黄雀”的肩上,血溅了他满脸。
王建军见状,知道大势已去,转身就想跑。沈砚却像头受伤的狼,猛地扑过去,死死抱住他的腿,林飒则捡起地上的枪,对准他的后背扣动扳机。
“砰!”
枪声在学堂里回荡,王建军难以置信地回头,看着林飒,然后重重倒下,压碎了最后一片未落的槐花。
硝烟渐渐散了,阳光重新照进学堂,落在满地的落英和血迹上。沈砚和林飒靠在一起,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却紧紧握着对方的手。老秀才带着孩子们从防空洞里出来,陈娃跑过来,把一朵没被弄脏的槐花放在林飒手里,花瓣上还带着香。
“林姨,花还开着。”
林飒看着那朵槐花,笑了,眼泪却掉了下来,落在花瓣上,像颗晶莹的露。是啊,花还开着,只要根还在,花就会一直开下去。石矶镇的伤会疼,会流血,但绝不会倒下,就像这落在泥土里的槐花,看似凋零,却在孕育着下一个春天。
槐花还在落,只是这一次,带着硝烟味的风里,多了股不屈的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