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刑法上所谓的主观故意』,是指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態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或者放任不作为,会造成触犯刑法条款的內容。
而我方当事人的心理是击碎窗户救人,主观上並没有破坏列车窗户的想法。
这一点在开庭前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有相关证人证言可以证实。”
“三,对於原告律师提出当时列车员多次劝阻我方当事人敲碎玻璃的情况。
经过与我方当时核实,列车员只是强调不建议击碎玻璃,因为车窗破损后会造成列车限速运行。
这一点有列车员当时自己佩戴的记录仪视频可以佐证。”
于洋说到这里,武秩突然出言打断:
“对原告方第三点列车员劝阻的理由不同意,劝阻不能以理由和程度来界定,而是应当以目的来界定。”
审判长李立铭“咚”的一声敲响法槌:
“警告原告律师一次,不得隨意打断被告方律师发言。”
武秩面无表情:
“好的审判长,我一定注意。”
被打断发言的于洋心里暗暗冷笑:
哼哼,都是千年狐狸精,別给我在这里玩聊斋!』
武秩你作为一名资深刑辩律师,能不知道法庭纪律隨意打断別人发言吗?』
你就是故意为之,打断我发言的思路,提出对於细节的反驳,搞我心態。
搞我心態是吧,那好,我马上就搞你!』
于洋衝著审判长微微頷首表示感激,继续发言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其次,对於原告方对於我方当事人客观行为造成火车损坏的描述,我方有两点不同意见:”
“其一,我方承认火车车厢玻璃是列车重要且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但击碎车厢玻璃远远不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中所界定的毁坏』程度。
因为被击碎的玻璃本身,就是设置了击碎点和配备了破窗锤的,並且醒目处还写著紧急情况下击碎玻璃』,而当时就是紧急情况。”
“其二,击碎玻璃,只是为了能够通风,客观上保障了中暑旅客的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明显大於一块价值1700元的玻璃价值,因此与对方所主张的击碎玻璃威胁到旅客安全恰恰相反。”
“最后!”
于洋说到最后的抗辩点,特意加重了语气,手中捲成一卷的案卷轻微挥动,似乎隔空能够打在原告律师的脑袋上。
“对於原告律师所称我方当事人齐继打碎车窗后,引发其他旅客纷纷效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我方不同意此说法。”
“一,k3731次列车共有17节硬座、臥铺车厢,每节车厢大概长20多米,不排除临近我方当事人车厢的旅客受到齐继破窗启发,进而破开窗户。
但绝不会是瞬间我方行为就影响了这列几百米长的列车全部旅客,更多的破窗旅客,就出於自救目的实施的行为,这一点其他破窗旅客的认罪认罚材料里面有相关描述。”
“二,我方当事人齐继破开列车窗户的行为发生在申城市金丘区,当时列车距离目的地申城火车站仅仅有47公里的铁路线路长度。
而即便是考虑到因包括我方当事人齐继在內的旅客破窗行为造成列车限速80公里运行,也只比列车在城区100公里的时速稍慢。
折合47公里路程,大概只让列车晚点7分钟到达终点站。
而列车所在线路在8月18日晚间出现的大面积晚点,是本身之前k3731次列车撞击货物列车事故造成的,不能把铁路部门出现的事故造成的晚点,嫁祸到旅客行为上!”
“如果原告方坚称当天的整条中州到申城的铁路线出现的大面积晚点,是严重后果』,那么我建议对星洲铁路有限公司的行为发起调查,判断一下到底是谁的责任!”
武秩暗自吸了一口凉气,看来小看了对面这嘴巴无毛的年轻律师。
对方把自己的东家星洲铁道公司掺合进来,明显就是让自己投鼠忌器,直接截断了指控齐继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性。
毕竟,如果以严重后果来定罪,至少是10年有期徒刑起步。
不过,好在自己本来的策略就是保底要判处齐继实刑即可,只要比认罪认罚的判三缓二』刑法重,就可以给钟主任交代,给星洲资本那边也就说得过去。
因此,武秩心中稍微震惊之后,马上就调整回心態,准备好自己接下来的反驳。
“咚!”
审判长李立铭再次敲响法槌:
“被告方代理律师,你方抗辩是否陈述完毕?”
于洋嘴角微翘,怎么可能陈述完毕呢,搞对面律师的心態还没搞到位呢!
“报告审判长,我方还有两个小点没有陈述完毕,主要是对对方律师陈述中言语错误的提醒。”
审判长李立铭也觉得于洋这是没事找事,纯属要搞原告方心態,便微微皱眉道:
“被告方律师所需陈述內容,是否与本案有关,如果无关或者仅为对方言辞瑕疵,就不要再讲了。”
于洋马上报告:
“报告审判长,我所要陈述內容与本案有关,並且关係到对方律师可能做偽证。”
审判长李立铭听到于洋这样说,也只能示意其继续陈述。
于洋嘴角微翘:
“第一,请对方律师注意刚才和后续言辞细节,请在描述我方当事人和旅客破窗行为时,用破窗』或者击碎窗户』,而不是带有倾向性的砸开窗户』这类似於描述,毕竟每节车厢上,都有一扇紧急逃生窗,就是写著紧急情况下击碎』的。
我想,对方律师可能很少乘坐绿皮火车,所以在这里普及一下常识。”
“第二,除了我方当事人齐继先生没有认罪认罚以外,当时列车上破窗的其他16名旅客,均表示认罪认罚,判三缓二,受到批评教育,但都没有赔偿1700元的车窗玻璃。
现在我方当事人不认罪认罚,坚持抗辩,对方就坚称我方构成严重后果,要求重判12年徒刑,还要求民事赔偿。
明显原告方有刻意打击报復、夸大危害影响的嫌疑,涉嫌诬告我方当事人!
因此,我方此次诉讼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支出,我方申请由原告方承担。”
“同样作为律师,请对方律师牢记《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偽证罪相关条款!”
“我方陈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