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沉默了几秒钟之后,审判席上审判长胡天扬轻敲法槌:
“公诉人,请你方回答被告人律师提问。
回答?
公诉人面对如此铁证能回答什么!
欧建辉和吕方阳在看视频过程中,就已经明白刘佳奇等三个人绝对是做了偽证。
作为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他们又不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现在当然不会为这几个作偽证的犯罪嫌疑人多说一句话,避免把自己搭进去。
见法官都已经敲了锤,实在是躲不过去回答,欧建辉略一沉吟,开口道:
“鑑於被告人方面当庭提供了新的证据,相关矛盾情况,还需要当事人进行解释。
下面,我申请法官要求证人发言。”
欧建辉乾脆把球踢给了证人席上的三个人。
自己挖坑自己埋,別想省检给你们三个污点证人背书。
胡天扬点点头,面向证人席。
“证人,你们对被告人律师提交的证据和你们证词间的矛盾,如何解释?”
刘佳奇、谢洪涛、肖军三个人面面相覷,完了,作偽证的事情暴露了!
这该死的监控,怎么事先就没有发现呢!
也怪一审判决三人分別被判12年,相对而言对已经算是比较轻的判决,討债公司那边放鬆了警惕。
实际上,三个人中刘佳奇是头目,也是智囊,他怎么可能甘心这样就被当庭確认做偽证:
“报告法官,我们三个人可能是记得不清楚,搞错了。”
这句话,刘佳奇几乎是条件反射式的脱口而出,用『我们』给了另外两人提醒。
进而,刘佳奇似乎又想到什么:
“法官大人,我怀疑这视频是合成的,是假的!
我要求再检查视频,是不是合成的!
我发誓,绑架孙宇凡的事情,绝对是白泽龙安排给我们的!”
刘佳奇这种前言不搭后语的状態,一看就是面对证据陷入到了恐慌后,急中生智的辩驳。
並且,这三个人在一审中的证词是分別询问的,但出来的內容却是几乎一模一样!
怎么可能是没记清楚呢?
法庭上几方立即就做出判断,绝对是串通做偽证!
白泽龙更是忍不住叫出声来:
“姓刘的!我连你们平时乾的催债都没参与过,怎么可能指挥你们绑架? 你少在这里血口喷人!”
于洋顾不上制止白泽龙的衝动,趁著刘佳奇还没回过神来给另外两人传递信息,立即向审判长举手发言:
“审判长,目前的情况判断出庭的三名证人有串供作偽证嫌疑。
为避免他们三人当庭交流,再次串供做偽证,我请求立即终止证人发言!
我申请法庭立即要求证人退庭!”
审判长胡天扬庭审经验丰富,他也想到了这一点,几乎是在于洋话音刚落,便敲响了法槌:
“证人立即终止发言!
后续庭审过程中,未经本厅允许,证人不得再做发言。
请法警將三名证人带离法庭,注意避免证人间的交流。”
“被告人白泽龙,保持安静,除非经本庭允许,否则不得发言。”
本来刘佳奇、谢洪涛、肖军三人就是分別待在三个存在一定距离的证人席上。
此时两名身材高大的法警,分別站在三人中间,把三人之间可能的交流通道堵了个严严实实。
刘佳奇刚要左右观望,似乎要给另外两人使个眼色,立即就被法警一个严肃的眼神瞪了回去,只能紧张地低头不断思考著下一步该怎么办。
谢洪涛和肖军原本就是头脑简单的討债公司打手,没了刘佳奇这个主心骨,马上就慌了。
看到三个证人被依次带离法庭,白泽龙也冷静下来,缓缓坐回了被告席座椅上。
直播间里,主持人卫天晓解释道:
“被告人律师于洋当庭制止涉嫌作偽证的证人发言,是为了避免刘佳奇在后续发言中,提醒另外两人,可能进一步明確之前证词来源的时间等细节,造成可能的再次串供。
看来,这次庭审之后,检察机关会对三人再次进行分別审讯,从三人回答的矛盾处进行突破。”
庭审现场,欧建辉庆幸还好自己反应快,把球及时踢给了证人。
虽然三名证人一审中的证词出现问题,但公诉人显然依旧没有放弃对白泽龙主观犯罪意图的认定,欧建辉继续发言道:
“虽然证人证言有待进一步確认,但河口市检察院不是没有提交证据材料。
请问被告人律师,白泽龙事先准备的绳索、毛巾和大量的食物,如何解释?
这些可都是实打实的物证!”
听到公诉人还在就论证白泽龙具备犯罪意图进行论证,于洋於是从面前的材料中抽出一沓,衝著欧建辉晃了晃,然后面向审判席:
“审判长,排除刘佳奇等三人的严重涉嫌偽证的证词,公诉人所提出的相关证物,均是『间接证据』,不能直接推断出我方当事人是否存在犯罪主观意图。”
“进而,基於这些所谓物证,公诉人方面对於一审中指责我方当事人所谓犯罪预备阶段所做相关准备的情况,经过这几天我方走访调查,我做以下解释说明:
借房子给朋友住,是一般的社会性行为,並不必然导致绑架或者协助绑架的发生。並且,5月23日当天,刘佳奇也只是说借用白泽龙房屋让孙宇凡还钱,这类事情白泽龙知道刘佳奇等人做过多次,但並不涉及控制人身,所以认为对方只是暂时借用自己房屋。
我请大家注意,我方当事人白泽龙是一名装修工人,家中存放的不仅有用於綑扎、悬吊用的绳索,还有抹刀、锤子等工具。经过走访工友,確认这些都是白泽龙经常使用作业工具。鑑於目前绳索在检方证物部门,绳索是有在工地使用痕跡,检方可以自行做检测。
对於毛巾,这是属於正常生活用品,我觉得无需多做辩驳。毛巾只是被其他实施绑架的三人偶然用於堵塞被害人口鼻,更加无法推定是我的当事人特意准备。並且,检方同样可以对毛巾的使用痕跡做检测。
最后,关於白泽龙在出租房內储备了大量食物一事,確实容易给检方造成是为了拘禁他人而准备的印象。但我在这里要提醒检方的是,我的当事人作为装修工,是一名重体力劳动者,日常食量很大。这一点,我通过走访白泽龙的工友,现场拍摄了他们每顿饭吃的食物总量,发现远远大於脑力劳动者。並且,我也查询了以往白泽龙一人居住时日常食物购买量,与案发前购买频次和数量没有明显区別。
以上均有白泽龙工友走访记录、照片视频和相关购买记录作为证据,请法庭採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