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法庭的大屏幕上就出现了死者刘江蛟生前的『辉煌战绩』:
19岁,因在老家盗窃,被判入狱6个月;
21岁,因持刀伤人,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1年6个月;
22岁,因参与斗殴,被判入狱6个月;
33岁,因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被判入狱2年,处罚款20万元;
36岁,无证开办典当行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
好傢伙,刘江蛟仅仅38岁的人生,简简单单加法计算,踩缝纫机就10来年,原来是个惯犯。
其实于洋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想动用这一招,毕竟有博取同情,爭取舆论支持的嫌疑,这一招好用,但是也容易被反噬。
在原本的计划中,在法理上驳倒检方就可以了。
怎奈检方刚才有一点『不讲武德』,抬出来之前『正当防卫』的判罚案例来向合议庭施压,那么于洋也就在只能出这样招数,反过来给对方施压。
毕竟,刘江蛟这种有特別多案底的情况,通过直播让全网知道后,无论是给合议庭还是公诉方,舆论上都会造成巨大压力。
公诉人牛孟甲立即举手:
“报告法官,我认为上诉方律师播放所谓的证据,与本案无关!
请求对相关证据不予採纳,並且停止播放。”
于洋也立即针锋相对:
“报告法官,由於本案对於死者刘江蛟的定罪,影响到我方当事人行为的界定,因此和刘江蛟定罪相关的累犯记录,是和本案有关的证据。
请合议庭酌情考虑死者刘江蛟的过往,进而判断在8月27日当时刘江蛟对我方当事人施暴情形,以及后续可能进行的严重打击报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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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于洋和检方公诉人的分歧,审判长仇行知没有立即表態。
其实,审判长仇行知等人对案件的详情都是知道的,他们也了解刘江蛟和被告人张江明的身份背景。
只是现在的合议庭確实已经陷入到两难的境地,控辩双方都非常坚持自己的观点。
想要突破之前的案例,判罚张江明绝对无罪,还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
那就按照刚才休庭阶段既定的策略,继续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
想到这里,审判长仇行知敲响了法槌:
“公诉人反对无效。
“上诉人律师,你提供这项证据,想说明什么?”
眾人的目光都看向于洋。
于洋缓缓起身,郑重说道:
“我想告诉大家,与刘江蛟的人生相比,我的当事人张江明从没有触犯过法律,也从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一直都是本本分分从事著外卖行业。
他家里还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並且他的大儿子现在生病还急需一大笔钱救治。
这样的一个人,之所以当天会暴起追逐挥砍对方,完全是从头至尾都处於一种自保的应激状態。
大家从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中也可以看到,当刘江蛟被第二次砍伤后,慌不择路跑到路边绿化带中跌倒后,然后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我的当事人虽然跟了过去,但並未继续进行殴打、砍杀,说明当时我的当事人清晰地判断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自己也就主动方放弃了实施武力。”
“我承认公诉人说的没错,以往的眾多涉及《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適用相关的案例,均对反抗者判处了不同程度的刑罚。
但是先例並不意味著正义,更不意味著必然正確!
这仅仅是为了所谓对等原则,给予死者的补偿,可能是因为考虑法律的公平性,也可能是考虑判罚后的社会影响,或者单纯是对生命的尊重,哪怕是死者生前是一个穷凶极恶、罪行累累之人。
但是,这样做的也会带来恶果:
正是这种和稀泥式的纵容、妥协,才会造成像是刘江蛟这样的施暴者,一次又一次肆无忌惮欺负像张江明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吗?!”
“凭什么刘江蛟用刀砍人,法律可以保护他的生命权,而我的当事人作为受害者就要在法庭上受到苛责!
是好人,就应该被刀砍不还手?!
是好人,就不能拿起刀砍回去?!”
“恳请法官慎重思考,今天的判罚將会对以后类似的案件,乃至社会风气產生深远的影响。”
“我是学法律的,合议庭成员和对面的公诉人也都是法律工作者,我相信至少我们三方存在存在一个基本共识:
法律是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决不能让法向非法让步!”
“还请合议庭三思。”
于洋的发言鏗鏘有力、掷地有声,无形中给合议庭增加了更大压力。
此时此刻,于洋都能看到三名法官头顶冒出了『压力+1』『、压力+2』的字符。
审判长仇行知皱了皱眉,再次敲响法槌:
“现在,我宣布,休庭30分钟。”
“控辩双方准备最后的陈述词。”
一时之间,直播间里討论的热火朝天,卫天晓看了,急忙制止道: “大家还是要理性討论。”
“现在上诉方律师拿出有关刘江蛟之前的犯罪判决情况,这可能会给合议庭的判罚造成一定影响。”
“不过,考虑到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尤其刘江蛟当时的行为对於判定张江明行为的正当性有很大影响。”
“所以上诉方律师拿出刘江蛟以往的犯罪记录这样的证据,也是符合规定的。”
“至於这起案件的判罚问题,如果能够判处被告人张江明无罪,那么將会是龙国司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说到这里,就连卫天晓自己的心臟也在砰砰直跳:
自己选择于洋算是选对了,于洋这小子从一开始就咬定要求无罪判罚。
並且,在庭审中的表现也堪称完美,把公诉人的每一次的指控都完全化解。
以至於就连公诉人抬出来之前的判例来给法官们施压,于洋都能针锋相对扳回一城。
于洋说的很对『法不能向非法让步』!
如果这次法官不能宣判张江明无罪,自己就支持于洋继续上诉!
法院休息室內,审判长仇行知一屁股坐在中间的沙发上,他拿起茶杯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
他现在承受的压力確实很大,是否判罚无罪,现在远远不是这一件案子的事情,而是关係到后续长远的影响。
仇行知看向宋远舟法官:
“宋法官,对於这起案件,你是什么意见?”
宋远舟几根手指有规律地敲击著沙发扶手,眉头也是凝成了一个疙瘩:
“难啊。”
“如果按照庭审的情况,我觉得完全可以判决张江明无罪。”
“不仅仅是因为上诉方那个叫于洋律师无懈可击的表现,更重要的是本案有现场的视频记录,对上诉人非常有利。”
“如果判决上诉人有罪,这段流传到网上的视频,无论到何时都是我们三个人的耻辱柱。”
“但是话又说回来,自从《刑法》中『正当防卫』的规定出来后,几乎就没有完全认定过反抗者不负责任的案例,我们三个人开此先河,需要承受的压力也不小。”
仇行知点点头,又看向丁城:
“丁法官,你的意见呢?”
丁城法官此时倒是態度坚决:
“仇法官、丁法官,我觉得上诉人律师有句话说的非常好:『法不应向不法让步』!”
“无论今天是否判罚张江明有罪、无罪,实际上都说得过去,也都说不过去。”
“但是,判决张江明有罪的话,就是在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了不法行为的权益,这个是与立法精神的本意相悖的。
因此,既然无论判处有罪还是无罪都有爭议,也都有压力。
那么,我觉得还是要判处被告人无罪,这样更符合法制的精神!”
这次仇行知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的,两位的意见我都知道了。”
“其实,我和你们两位想法也差不多。”
“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亲手来创造『正当防卫』法律適用的一个里程碑吧!”
30分钟的庭审休息很快结束,眾人又都回到了法庭上。
于洋注意到,自己的当事人张江明的神態明显已经平静很多,毕竟目前即便是最坏的结果,自己也能够得到大幅减刑,余下的无论能否確定是否有罪,都已经是大胜。
甚至,于洋看到坐在对面的公诉人,脸上对抗的神情也消失不见,脸色也变得温和,毕竟他们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审判长仇行知落座后,敲响了法槌:
“现在休庭结束,继续开庭。”
“下面,控辩双方做最后陈述。”
“上述人,你方先做陈述。”
于洋点点头,起身后向著合议庭微微鞠躬,之后又向著自己可敬的对手检察院公诉人微微鞠躬:
“尊敬的合议庭,尊敬的公诉人以及各位旁听人员。”
“我想,今天我们上诉到姑苏中院的这起庭审,其意义远不止是否能够还给我方当事人张江明先生一个清白。
更重要的是辨析法律存在的意义:法,究竟是保护谁,又是在反对谁。”
“我想,对於本案大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把视角带入到被告人张江明的角色中去,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在自己的车里放一把或者几把管制刀具。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每个人可能都是张江明,善良而卑微地活著。
我想我们作为一个守法公民,绝对不会主动去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更不会隨时携带管制刀具,与人口角几句就挥刀相向。”
“那么,今天的庭审就是在研究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天突然遇到暴徒的袭击,在生死关头,我们应该怎么办?”
“今天的庭审结果,也將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法律是鼓励我们去斗爭,还是阻止我们去斗爭?”
“我感谢网上每一个声援张江明的人,都是在用你们的方式守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都是在用吶喊传递一个共识:当无辜者被迫反抗,法律此时应该是他的后盾而非枷锁。”
说到这里,于洋注意到,全场人员的情绪已经被他调动起来,甚至包括公诉人在內的头顶上都有情绪值积分显现。
于洋画风一转,语气又变得平和、循循善诱:
“当然,我也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尺度,如何准確界定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是一个爭议较多的问题。
確实正如公诉人所说,在过去的司法实践当中,只要造成不法侵害者的伤害,防卫人多少都会被判定承担一部分刑事责任,更毋庸说本次造成了刘江蛟的死亡。
但是,我更要说:
我们都是普通人,没有全知全能的视角,不能斤斤计较苛责,要充分考虑事发当时的客观情景,往往事实上的防卫是一个连续反击自保的过程。”
“我希望,本次改案的判决结果,不仅能够警示那些恶意滋事之人,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传递了在法律面前,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理念!”
“谢谢审判长,我方发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