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它好黏人(1 / 1)

小云豹尝了味道后,它把这张树叶舔得乾乾净净,还想去舔向星手上的小刀。

他用树叶把刀上剩余的血都擦乾净,小云豹挺开心的,又一次舔一舔。

等到没有东西可舔,它才用长舌头在嘴角一圈反覆再舔,一点血腥都不留。

这是它很久没有尝过肉腥的味道了,这几天一直被追杀呢,哪有吃的?

他一面看著它的舌头,一面想著怎么餵它。

手里的母竹鼠不能给它吃,他打算去弄点別的给它加加餐。

小云豹的体重看起来不太正常,偏轻,理论上来说能长不少。

或许是因为逃亡没吃的,或者父母没找到足够的食物餵它们,动物小时候长身体是最快的。

他想来想去,从自己的袋子里掏出一个弹弓,地上的蚂蚱什么的对小云豹来说没营养,还是打鸟较为现实。

他蹲了半天,后来见到了几个麻雀小群,他有个绝招叫做一箭双,目前在山上不好施展,如果是在农田里云豹容易多了。

良久,向星拿著三只小麻雀和一只斑鳩回来。

这只斑鳩挺重的,有六两重,已经长到顶了。

这些鸟全部堆到小云豹面前,如果九只麻雀勉强能比得上这只大斑鳩,目前的三只麻雀比不上呢。

小云豹凑过来,叫了两声,把大斑鳩拉到自己面前,小爪子放到他的手心里,对他很是亲昵。

知道他只会对自己好,不会伤害自己。

那么放心我,好呀。

向星也没想到能获得它这么多好感,他只是为了保障自己不被狼群追杀,选择它的兄弟埋好的,真是无巧不成书,好玩。

晚上把这事告诉女儿,她定会开心,把它带回去就好玩了。

他选了一处开阔的地方,又找了一些乾草,把火点了起来,这个年代的山上植被不算太茂密,火是烧不起来。

他又去找了一处水源,把鸟的內臟掏出来。

小白自然不会急著去吃,鸟的內臟又脏又臭。

小云豹却很想吃,向星怕出意外,拿东西把內臟埋了,等会儿再给它吃。

他拿著小刀弄了一些树枝,搭成架子,把鸟撑起来慢慢烧烤。

小白没有在旁边看著,而是跑到一个高处放风,今天的狼群也把它嚇坏了,不单是他有些怕,它也有点后怕,需要小心一点。

小云豹只想著快点吃,乖乖地坐在他旁边,距离他只有两个拳头那么近,时不时用小尾巴扫一下他的手背。

经过山里的风一吹,毛茸茸的触感像带点一样,特別舒服。

斑鳩在烤的时候,几只麻雀已经烤熟了。

向星连拍了两声手,第三声还没拍完,不远处的小白云豹已经冲了过来。

一般小麻雀没什么肉,只有腿上和胸肌上能有一点;斑鳩的肉更多,更香!

他把第一只麻雀分成两半,用几片宽大的树叶垫著,先给了今日的大功臣小白吃。

今天若不是它追踪气味,还想去反攻狼群,他也不会遇到这只一直想要的小云豹。

不单是女儿想要,以后他带著它上岭也有个伴。

它是公豹,以后能养到很大的体型,起步都是四十斤,再加上一条狗和自己的保护,以后枪在手,在野山岭和其他山上横著走都没问题,別的野货见到都会害怕。

等云豹的个头长大了,它的力量跟如今完全不同,熊得很!

小白想都没想,直接开吃。

他把另一半麻雀肉放到小云豹面前,笑道:“吃吧吃吧,没毒的,你不信?我吃一口给你看。

说完,他捏了一点肉下来放进嘴里。

小云豹並不是怕有毒,真是有毒,刚才的血它早就不敢吃了,它犹豫是因为觉得不真实:自己方才差点就死掉了,如今却能悠閒地吃东西。

它发现旁边的白狗吃得很淡定,他更是。

它总感觉向星肯定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小云豹又“呜呜”叫了两声,叫完后低头开吃。

向星看到它狼吞虎咽的样子,吃得一点不比小白慢,真是饿坏了,不知道有多少天没有吃到像样的食物,更別说还是烤熟的鸟肉了。 他从小上山上岭的时候一般会带几样小工具:小刀、鉤刀(用於开路)、火柴,再加上一小把盐和菸丝。

菸丝是用来刺激伤口,让血管猛地收缩,从物理的方法达到止血的作用,是老一辈人很喜欢用的方法,比如爷爷就常用。

到了千禧年后的好几年这个方法就落后了,开始用创口贴或者其他药等代替,前者是很老很老的方法。

小云豹吃完鸟肉后,再慢慢去啃骨头,把鸟骨头都啃得乾乾净净。

他觉得挺好玩的,他正要去拿第二只麻雀,发现小云豹把烤鸟用的小树枝咬在嘴里疯狂舔舐。

新鲜的黄荆树枝很苦,它为了把上面残留的肉味舔掉不怕苦,甚至想把嵌在肉屑弄出来。

向星看它这么认真,大概回到家吃饭的时候都能把碗咬坏,蛮好玩的。

女儿那么喜欢餵鸡和餵邻居五叔家的牛,如果让她餵这只小云豹,不知道多开心?

这么听话、这么討人喜欢的小动物,她定会乐疯了。

越想越觉得好玩,心里想著如果不是情况特殊,他都想直接回家了。

身边的包里还有一些小夹子,他想先把夹子下好再回家,今天有保底的一只竹鼠,够了。

这只斑鳩拿回家给女儿和父母一起吃;麻雀第二只他本来打算自己吃,看这只小云豹这么可怜,还是先餵它一点,小白也多餵一点。

他餵完后,手里沾著一点鸟肉的碎屑。

鸟的肌肉含量很高,吃起来有些干,对人来说如果不放油放盐不好吃,放了盐后味道就很不错了。

小云豹又用爪子拍了拍剩下的一只斑鳩和一只麻雀前面的草地,它还想去吃。

向星摇摇头,劝道:“嗯?这个是拿回家给其他人吃的,要是冬芹她想餵你就给你吃吧;如果她想吃,那就给她吃。”

小云豹又把爪子放到他的手心里,身子凑得很近,去舔他的手指,將他手上的盐和肉屑都舔得一乾二净。

向星看了许久,忽然明白过来:原来它不单是为了吃肉,是为了获取山上所有动物都非常欠缺的东西——盐。

什么动物都喜欢盐,野生动物尤其欠缺,哪里有盐它们肯定很喜欢,像牛马鹿这些大型动物更明显。

怪不得刚才它把树叶舔得那么乾净,定是竹鼠血里的盐分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来源。

他低头笑道:“你是想吃盐?放心,我们家的盐多的是,还怕你吃完了?”

小云豹一会儿內將他的手舔得乾乾净净,一点都不把他当外人,小脸贴到他的手心,一直在好奇他为什么不摸自己。

向星见到它如此主动,轻轻摸了一下它的头,它“咕咕”叫了两声,就是想让他摸自己。

它体重刚刚两斤半,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独立觅食。

他尝试著再摸了几下,没想到它乖乖地低下头,尾巴时不时在地上晃一晃,喜欢被摸。

他先是摸了摸它的头,隨后转到它的下巴。

此刻的小云豹抬高脑袋让他摸,它大片的白色下巴比头更好摸,其后又往它的肚子上摸去。

它肚子上的毛更软,这是动物很敏感的地方,所有动物的肚子都是防护极其薄弱的部位,能让他摸,证明它完全信任他。

他没料到会这般顺利,从头摸到它的尾巴,它的胎毛没有完全褪掉,如果再长几个月,它这种黑白对比的顏色估计会更加好看。

如果不是因为它的兄弟,自己也没办法发现它,说不定能把两只都保下来,不清楚山上还有没有它兄弟。

向星在想:明天自己不上岭了,等它在自己家待习惯了,后天、大后天再带它上来看看能不能找到它的兄弟,找不到那就算了,养一只花色的小云豹挺好的。

这只小云豹有两个特点:一是它是公云豹,二是它的配色相当特別。

他想到这里便捏了捏它颈部的肉,想著取名的事,回家跟女儿一起商量好了,有点可惜老婆祝海燕在学校教学,不然祝老师来取名更有意思。

比如她取的女儿名字就很有意思:冬芹,谓冬日芹菜,青嫩也。

他想了一下,將它拦腰抱起来,这只小云豹没有一点反抗,很听他的话,全得益於刚才无意的善举,真有意思。

他提著东西快速往回走,心里琢磨著近日要是有一匹马就好了,能直接跑回去,比自己走路快得多。

他在回去的途中,发现有一片很大的腐殖土,他马上停了下来,要在这里挖起两样东西。

一是腐殖土,二是蠐螬。

蠐螬是餵给家里的鸡吃的,这下不能让小云豹抢了鸡的食物,它有別的吃的。

他手上没什么工具,只有小镐子和长鉤刀,用这两样开挖,铺了一个袋子在地上,挖出蠐螬之后就直接丟进袋里。

这只小云豹被他抱了一小段路后,此刻儿乖乖地跟在他身边,安安静静地看著他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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