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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我不是来破坏的,我是来添加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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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汉二年,四月初。

一支庞大的车队正沿着官道向西缓缓蠕动。

千馀辆经过特制的大车,车轴加粗,车轮加宽,每一辆都由健硕的凉州马牵引。车身覆盖着厚厚的油布和毛毡,上面用粗大的麻绳捆得严严实实。

但这严密的封装,却锁不住那股味道。那是一股极其霸道、醇厚,甚至带着一丝勾人心魄的凛冽香气。

这是大汉皇家商队的味道,是财富的味道。

糜竺骑在一匹枣红色的战马上,位于队伍的最前方,穿着一身厚实的皮裘,看起来象个走南闯北的大掌柜。

后面跟着郝昭,他腰间挂着的那把环首刀磨得发亮,目光如鹰隼般扫视着四周的荒野。作为这支商队的护卫首领,郝昭很清楚自己的任务。

卫家的管事卫伯策马凑了过来,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忧色。

卫伯缩着脖子,试图把脸埋进领口里避风,大声说道:“大掌柜,这味儿实在是太大了。这一路走来,就象是在告诉方圆百里的狼,这里有肥肉。”

卫伯做了一辈子生意,讲究的是财不露白,闷声发大财。可这次倒好,还没出大汉的国境线,就已经恨不得敲锣打鼓告诉所有人:我有钱,快来抢。

糜竺闻言,并未立刻回头,只是略微放缓了马速:“有味儿就对了。”

他的声音被风吹得有些破碎。

“陛下说过,这叫招牌。咱们既然是去西域显摆大汉富庶的,就要狂。若是藏着掖着,那些胡人怎么知道咱们手里有好东西?”

“可这招来的不仅是胡人,还有盗匪啊。”卫伯看了一眼身后那些看似憨厚的车夫。

虽然他知道这些人其实都是从北军五校里挑出来的精锐,每个人脱了衣服都是一身腱子肉,能开硬弓、使长槊。

但这里毕竟是凉州,是曾经乱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法外之地。

“盗匪?陛下还怕他们不来呢。”郝昭冷笑一声。

车队继续前行,前方地平在线,一座灰黄色的城池轮廓渐渐清淅。

城墙夯土筑成,虽然有些残破,但依然透着一股边关重镇的威严。

金城郡治所,到了。

城外早已旌旗猎猎,两支兵马列阵以待。

当先一人,身长八尺,面如冠玉,一身银甲在昏黄的天色下熠熠生辉。他骑在西凉高头大马上,手提虎头枪,身后白袍随风狂舞。

正是大汉镇西将军,马超。

在他身后,千馀名西凉铁骑静默肃立。人马皆披甲,长矛如林,一股令人窒息的杀伐之气扑面而来。

在马超身旁,还站着几位凉州本地的豪强与官员。其中一位年轻文士颇为显眼,正是安定皇甫氏的皇甫叔侯。

“好烈的酒。”皇甫叔侯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发亮。

“隔着这么远都能闻到。这便是陛下在洛阳炼制的‘神仙露’?”

马超眉头微皱,看着远处那支招摇过市的商队,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酒香只能招来苍蝇。”马超冷冷说道。

“陛下不知凉州人心险恶。这么大张旗鼓地运送财货,只怕还没出凉州就要见血。”

作为在凉州土生土长的将领,马超太了解这里的生存法则了。在这里,露富就是取死之道。

皇甫叔侯笑了笑,应道:

“将军此言差矣。陛下这是阳谋。若不招摇,如何引得西域诸国震动?况且,有将军的神威在此,哪只狼敢不开眼?”

“狼是不敢,但有些老狗,可未必。”

马超目光投向西南方向,那是枹罕的位置。

“宋建那个老匹夫,在枹罕称王三十年,自置百官,俨然是个土皇帝。听说最近有个叫汲布的中原人在到处连络,这老狗怕是闻着味儿就要来了。”

此时,商队已至城下。糜竺率先下马,步履稳健地走向马超。

他行了一个标准的文士揖礼:“镇西将军,久仰。在下糜竺,奉皇命总督此次西行商事。一路有劳将军照拂了。”

马超目光在糜竺身上停留片刻,略一回礼:“糜先生。商队安危,本将自有分寸。只是这凉州地界,光靠礼仪规矩,怕是走不通。”

糜竺淡然一笑:“行商之道,亦需刚柔并济,竺虽不才,亦知顺势而为。具体护卫调度,郝昭校尉会与将军麾下详细接洽。”

就在两人寒喧之际,远处的一名斥候如飞般疾驰而来。

战马狂奔,背后的令旗被风吹得噼啪作响,还没到跟前,斥候那变了调的吼声就传了过来。

“报!”

斥候滚落下马,面色苍白,满头大汗。

“禀报将军!西南方向发现大批兵马!尘土遮天,旌旗蔽日!打着宋建的旗号,正向这边急行!前锋距离此地已不足五里!”

此言一出,商队里顿时一阵骚动。

卫伯吓得差点从骡子上掉下来,其他几家世家的管事也是面如土色。

“大批兵马?是多少?”卫伯颤声问道。

“看烟尘,至少三万!”斥候答道。

三万人!

卫伯只觉得眼前一黑。他们这商队虽然有千馀精锐护卫,加之马超的金城驻军也不过几千人。六倍于己的兵力,这哪里是抢劫,这分明是来灭口的。

“完了完了!”甄家的管事也是一脸绝望。

“宋建这是疯了吗?他这是要跟朝廷开战?这生意还没做成,命就要搭在这里了!”

“慌什么!”

一声暴喝如炸雷般响起。

“这里是金城!是我马孟起的地盘!”

马超眼中燃烧着熊熊战意,那种遇到强敌不仅不惧、反而兴奋的疯狂劲儿,瞬间感染了周围的西凉铁骑。

“宋建若是老老实实缩在枹罕当他的土大王也就罢了,既然敢把爪子伸出来,今日我就剁了他的爪子!”

“传令!全军列阵!”

马超翻身上马,长枪遥指西南卷起的漫天黄尘。

“西凉铁骑!准备迎敌!”

“吼!吼!吼!”

千馀铁骑齐声怒吼,声浪震得城墙上的积土都在簌簌掉落。

糜竺面色一沉,但并未慌乱。

他迅速转身,面向商队,声音陡然提高:“肃静!”

这两个字带着久居上位的威严,瞬间压住了骚动。“郝昭!”

“末将在!”

“按预定方略,车队立刻收缩,结环形车阵!弓弩手上车,其馀人等各守其位,不得妄动!”

“得令!”郝昭立刻行动,大声呼喝指挥。

商队护卫和精选的车夫们展现出高效的执行力,大车迅速移动,首尾相连,强弩上弦,一张简易却坚固的防御阵型快速成型。

远处,黄尘滚滚,大地震颤。

那是数万大军行进带来的威压。

宋建的军队越来越近,甚至已经能看清那面绣着“河首平汉王”字样的旗帜。

那是一支典型的杂牌军。有披着羊皮袄的羌人,有穿着破旧汉甲的逃兵,甚至还有拿着锄头铁耙的壮丁。

但这支队伍胜在人多,黑压压的一片,象是漫过荒原的洪水,要把这金城下的一小撮汉军淹没。

马超勒马立于阵前,身后的西凉铁骑已经开始调整呼吸,战马不安地刨着蹄子,只等将军一声令下,便要发起那摧枯拉朽的冲锋。

然而,就在双方距离还有一箭之地的时候,宋建的大军突然停了。

没有号角声,没有喊杀声,那三万人突兀地安静了下来。

紧接着,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一幕发生了。

对方阵中并没有冲出挥舞弯刀的骑兵,而是响起了一阵喜庆的鼓吹之声。

“这是……哪一出的战法?”皇甫叔侯张望的手僵在半空。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宋建的军阵裂开一条缝。

一个身穿大红织锦长袍,头戴汉冠,满脸横肉的老头,骑着一匹杂色花马,一溜烟地冲了出来。

他手里没有兵器。不仅没有兵器,他手里还高高举着一块巨大的白绸。

那白绸上写着四个墨汁淋漓的大字,“喜迎王师”。

马超愣住了。

郝昭握刀的手也僵住了。

这算什么?诈降?诱敌深入?

宋建跑到两军阵前,离汉军约一箭之地,也不管马超那还在冒着寒气的枪尖,直接滚下马背,动作利索得完全不象个花甲老人。

“哎呀呀!误会!天大的误会啊!”

宋建一边拍着大腿,一边扯着那公鸭嗓子大喊,脸上堆满了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笑容。

马超长枪一指,厉声喝道:“宋建!你擅自调兵越界,身后三万大军杀气腾腾,你跟我说是误会?若敢前进一步,休怪某枪下无情!”

郝昭也在远处冷冷地看着,如果宋建有任何异动,商队车阵中暗藏的强弩就会立刻将他射成刺猬。

然而,面对那凛冽的杀气,宋建非但没有拔刀自卫,反而一脸惊诧地摊开双手,甚至还大着胆子往前凑了几步,满脸都是被误解的痛心疾首。

“孟起贤侄啊,你这可是把世叔的一片赤诚之心,当成了驴肝肺啊!”

宋建指了指身后那群手足无措的凉州汉子,又指了指郝昭护着的那些飘着酒香的大车,换上了一副感慨万千的语调:

“老夫听闻,当今天子雄才大略,重开丝绸之路,要让咱们大汉的恩泽惠及西域万邦。老夫在枹罕闻讯,那是彻夜难眠,心潮澎湃啊!”

“是有那些个小人挑拨离间,说让老夫带兵前来,行那剪径毛贼之事,断了大汉的财路。呸!老夫当时便赏了他两记耳光!大汉的中兴盛事,岂容亵读?”

说到动情处,宋建猛地转过身,对着那三万手下高高举起右手,然后重重落下。

只见那三万大军整齐划一地将手中的兵刃抛在脚下,弓弩手更是当场解下弓弦,原本杀气腾腾的军阵,瞬间变成了一群手无寸铁的“顺民”。

宋建回过头,搓着那一双长满老茧的手,看着马超,又看着远处的糜竺、郝昭。

“贤侄,还有那位商队的掌柜,莫要用这种防贼的眼神看着老夫。”

宋建深吸一口气,用一种足以传遍整个战场的嗓门,真诚无比地喊出了一句让寒风都为之凝滞的话:

“老夫知道,往日里我和朝廷是有些隔阂,大家分了家,各过各的日子。”

“但如今,看着大汉这红红火火的气象,老夫大彻大悟了。”

他缓缓张开双臂,象是一个漂泊多年的浪子终于看到了家门的灯火:

“贤侄当知,老夫此来,绝非是要做那拆散大汉骨肉的罪人……恰恰相反!”

“老夫是想在那功劳簿上,在那大汉的宗庙社稷旁,也求一个位置,真正的……添加咱们这个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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