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盛夏已至。
漠北草原彻底褪去春时的萧瑟,漫山遍野的青草疯了似的往上蹿,密密麻麻没过马蹄,风一吹便掀起千层碧浪,裹挟着灼人的燥热气息席卷四方。
唯有狼居胥山侧的一片胡杨林,枝叶长得比伞还繁茂,硬生生将头顶毒辣的日光隔绝在外,投下大片浓得化不开的清凉树荫。
“踏踏踏——!”
急促如鼓点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冲破层层草浪,三队身着玄色劲装的骑兵如三道黑色闪电,径直朝着胡杨林疾驰而来。马蹄扬起的烟尘遮天蔽日,甲胄碰撞的脆响、战马的嘶鸣声交织在一起,透着股浴血厮杀后的凌厉劲儿。
为首三人猛地勒停战马,胯下坐骑人立而起,喷着响鼻。
正是卞元亨、蒋瓛与陈平!三人目光同时投向树荫深处,瞳孔骤然一缩,脸上的疲惫与凝重瞬间被惊掉下巴的错愕取代,嘴巴差点都合不拢。
只见树荫最浓处,一张精致的檀木躺椅随意摆放,椅上斜斜躺着一道身影。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主心骨朱槿!
此刻的朱槿,哪里有半分深入敌腹、身陷重围的紧张感?反倒像在自家后花园度假般惬意自在。
他褪去了平日里寒光凛冽的铠甲,只穿了件月白色透气劲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线条流畅的脖颈,肌肤被草原日光晒出健康的小麦色。
长发用一根温润的羊脂玉簪松松束起,几缕碎发垂在额前,被林间微风轻轻吹动。
原本凌厉如刀的眉眼全然舒展,嘴角还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整个人透着股慵懒的松弛感,仿佛周遭的刀光剑影都与他无关。
躺椅旁的草地上,铺着一块宽大厚实的羊毛毡,毡子上摆满了吃食,看得人眼花缭乱。一只烤得金黄油亮的全羊架在简易铁架上,表皮烤得酥脆,还在滋滋地冒着油花,浓郁的肉香混合着孜然、茴香的香料气息随风飘散,勾得人喉结不自觉地滚动。
旁边的木盘里,码放着洗净的沙枣、紫葡萄、哈密瓜等新鲜水果,颗颗饱满多汁——这些水果在中原都算得上稀罕物,更别说在物资匮乏的漠北草原,一看就知道是朱槿特意准备的。
再看朱槿,一手拿着片切好的烤羊腿,肉质鲜嫩,油光锃亮;另一只手端着个白玉酒杯,杯中盛着乳白色的马奶酒,正慢悠悠地啜饮着。偶尔觉得腻了,便随手拿起一颗紫葡萄扔进嘴里,眉眼弯得更甚,活脱脱一副富得流油的富家翁享受生活的模样。
卞元亨三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难以置信。
谁能想到?就在这数十万草原大军四面围剿的敌腹深处,他们的主心骨竟然在这儿优哉游哉地吃烤全羊、喝马奶酒?这场景,别说像是在打仗,就连半点行军的艰苦都看不到!
陈平最先按捺不住,“噌”地一下翻身下马,大步流星地冲进树荫,粗犷的嗓门直接打破了林间的静谧:“二爷!您这儿倒是舒坦得很,可把我们哥几个累坏了!”
说话间,他的目光就像粘在了羊毛毡的吃食上,喉结滚动得更厉害了。这一路追袭草原部落,风餐露宿,能有口热乎干粮吃就不错了,哪里见过这般阵仗?
朱槿抬眼瞥了他一眼,嘴角笑意不变,抬手示意:“一路辛苦了,坐。烤羊还热着,马奶酒是冰镇的,自己动手,不用客气。”
卞元亨和蒋瓛也相继下马走了过来。卞元亨神色沉稳,只是目光在朱槿身上停留片刻,便扫过周遭环境,暗中观察有无异常;蒋瓛则恭敬地立在一旁,身姿笔挺,等候朱槿的吩咐。
陈平可没那么多讲究,直接一屁股坐在羊毛毡上,拿起一块肥美的烤羊排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含糊不清地赞叹:“香!太香了!还是二爷您会享受!”
咽下嘴里的肉,他抓起酒杯灌了一大口马奶酒,畅快地打了个饱嗝,随即眼神一亮,猛地拍了下大腿,高声道:“对了二爷!这次能顺利跟您会合,还得多亏了格物院造的那些宝贝!那地雷、手雷,是真他妈的好使!”
说到这儿,他脸上满是兴奋与狂热,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当时的场景:“上次遭遇一队三千人的草原鞑子,我们就靠着手雷开路,地雷断后,硬生生把他们冲散了!那些鞑子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一听到‘轰隆’的爆炸声,吓得魂都没了,哭爹喊娘地往后跑,跑得比兔子还快!”
“要是格物院能给咱多造点这玩意儿,别说这一路遇到的零散部落,就算是面前那几万草原主力,老子都有把握给他们一锅端了!”陈平越说越激动,唾沫星子都快溅到朱槿身上了,眼神里全是对火器的狂热。
蒋瓛闻言,也微微点头附和:“陈指挥所言极是。格物院的火器威力确实惊人,此次深入草原,全靠它们撕开了鞑子的包围圈,减少了不少伤亡。”
卞元亨虽未言语,但看向朱槿的目光中也多了几分赞许。他戎马一生,用过的刀枪剑戟不计其数,却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兵器——不用近距离拼杀,只需轻轻一扔,便能炸得敌军人仰马翻,实在是破敌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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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几人的狂热赞叹,朱槿只是笑而不语,慢悠悠地啃着烤羊腿,心中却早已盘算开来。
陈平他们只知格物院的火器好用,却根本不知道,如今格物院的研发水平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经过这几年的积累与他的暗中引导,格物院造出的手雷早已不是最初的简易版本。如今量产的“震天雷”,外壳采用精铁打造,内置的火药经过多次提纯,威力更是翻了几番——一旦引爆,半径三丈之内的人畜都会被强劲的冲击波掀飞,飞溅的铁碎片能轻松穿透草原鞑子的皮甲,杀伤力十足。
至于地雷,种类就更丰富了。有专门埋在地下、靠敌军踩踏触发的“踏雷”,外壳包裹着尖锐的铁刺,引爆后不仅能炸伤敌军战马,还能形成一片障碍区,阻碍敌军行进;还有“绊雷”,用细铁线连接引信,适合布置在林间或狭窄山道,敌军一旦触发,便会被炸得血肉模糊;更有甚者,格物院还在研发一种威力更大的“轰天雷”,一旦成功,足以轰塌城墙,只不过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尚未量产。
其实,朱槿的空间里还存放着大量的手雷和地雷,数量足以武装一支万人军队,而且性能比格物院量产的还要先进。
可他根本没法拿出来。
这些东西一旦暴露,根本无法解释来源。他总不能告诉别人,自己有一个随身空间吧?那必然会被当成妖孽,甚至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粮草之类的物资还好说,之前劫掠草原部落的时候,他可以趁着混乱,偷偷从空间里拿出一些补充进去,旁人只会以为是劫掠所得,不会多想。可火器这东西太过特殊,造型、威力都独一无二,凭空出现必然会引起怀疑,到时候只会给自己招来麻烦。
所以,即便知道火器的重要性,他也只能让格物院按部就班地研发量产,不敢轻易动用空间里的存货。
待陈平的情绪平复了一些,朱槿才放下手中的羊腿,拿起一旁的锦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语气平静地开口:“好了,闲聊到此为止。蒋瓛,说说情况,此次行军,人员伤亡如何?”
蒋瓛立刻收起脸上的放松,神色瞬间变得严肃,躬身回道:“回禀二爷,属下已经统计完毕,三队标翊卫合计三千余人,此次行军共阵亡九十六人。”
他顿了顿,语气带着几分惋惜地补充道:“这九十六人中,除了正常战亡的将士,还有三十余人是因为贪功冒进,擅自脱离队伍追击敌军,落入了草原部落的埋伏圈才牺牲的。”
“受伤的将士倒是不少,约莫有三百二十余人,但好在咱们出发前,格物院和太医院联合配备了医疗箱,里面有上好的金疮药、止血粉、绷带等物资,还有专门的军医随行。受伤的将士都得到了及时救治,没有生命危险,大多休养三五日便能恢复战力。”
朱槿闻言,微微颔首。
对于这个伤亡数字,他很满意,甚至可以说是惊喜。要知道,他们此次是孤军深入漠北,身后是数十万草原大军的围剿,身前是零散却凶悍的草原部落,能有这样的伤亡比例,已经算得上是奇迹了。
三千余人的队伍,只牺牲了九十六人,战损率还不到百分之三!这样的战损率,放在任何一支军队里都是顶尖的存在。这不仅得益于格物院的火器威力,更离不开标翊卫将士们的精锐与勇猛。
“阵亡将士的家属,你回去之后亲自询问一下。”朱槿的声音带着一丝凝重,却又透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若是他们愿意,便将他们接到勋泽庄安置,由府里供养一辈子,保他们衣食无忧,子女入学也由府里承担。”
“还有,此次行军将士们劫掠草原部落所得的财物,全部登记造册。阵亡将士的那份,足额送到他们家人手中,额外再补贴五十两银子的抚恤金,不得有半点克扣。”
“另外,受伤的将士,每人额外发放二十两银子作为慰问金,让他们安心休养。痊愈后归队的,再论功行赏。”
蒋瓛闻言,心中瞬间一暖,一股暖流从心底涌遍全身。他郑重地躬身领命:“属下遵命!属下定会妥善安排,绝不辜负二爷的嘱托!”
标翊卫的将士大多出身寒微,家人的生计是他们最牵挂的事。朱槿此举,无疑是彻底打消了将士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更加死心塌地地追随。
一旁的陈平听得连连点头,看向朱槿的眼神里满是敬佩。跟着这样体恤下属的主君,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值了!
他放下手中的酒杯,凑到朱槿身边,眼中带着一丝急切的期待,搓了搓手问道:“二爷,如今咱们三队人马都已会合,而且都打到狼居胥山脚下了!您说,咱们这算不算封狼居胥了?要不要在这里举行祭天封礼,昭告天地,让天下人都知道咱们的功绩?”
封狼居胥!
这四个字一出口,整个胡杨林都安静了几分。
古往今来,武将梦寐以求的顶级军功,便是封狼居胥!当年霍去病率领汉军北击匈奴,深入漠北,封狼居胥,禅于姑衍,从此名垂青史,成为无数武将的终极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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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他们也打到了狼居胥山,若是能在这里举行祭天封礼,那他们也能像霍去病一样,名留青史,流芳百世!
不仅是陈平,就连一向沉稳的蒋瓛眼中也闪过一丝炽热的期待。封狼居胥,这四个字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
然而,朱槿却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转头看向一旁的卞元亨,吩咐道:“卞将军,你给他解释一下吧。”
卞元亨应声上前,看了陈平一眼,沉声问道:“陈小子,你可知何为真正的封狼居胥?”
陈平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地说道:“不就是打到狼居胥山,然后举行祭天封礼吗?”
“非也。”卞元亨摇了摇头,语气严肃地解释道,“封狼居胥,核心在于‘封’与‘胜’,二者缺一不可!当年霍去病之所以能封狼居胥,是因为他率领大军,彻底击溃了匈奴的主力,斩杀匈奴七万余人,将匈奴残余势力赶到了漠北深处,从此漠南无王庭,匈奴不敢南下牧马。”
“他的封狼居胥,是建立在彻底战胜敌人的基础上,是向天下宣告大汉的威严,是对敌人的终极震慑!祭天封礼,不过是仪式罢了,真正的核心是那份碾压性的胜利!”
卞元亨的声音掷地有声,字字清晰:“而我们如今,虽然打到了狼居胥山,但只是击溃了一些草原部落的零散兵力,并未触及北元主力的根本。数十万北元大军仍在身后虎视眈眈,随时可能对我们发动围剿。我们现在只是孤军深入,勉强站稳脚跟,根本没有彻底战胜敌人,甚至还身处险境!”
“此时举行祭天封礼,名不副实!不仅不会被天下人认可,反而会被人耻笑我们狂妄自大,不知天高地厚!更重要的是,这会彻底激怒北元各部,让他们摒弃前嫌,联合起来全力围剿我们。到时候,就算有火器相助,我们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卞元亨的话如同一盆冷水,狠狠浇在了陈平的头上,让他瞬间清醒了过来。
他挠了挠头,脸上露出几分尴尬:“原来如此,是属下想简单了。”
他之前只想着封狼居胥的荣耀,却忽略了如今的局势。他们虽然打到了狼居胥山,但处境依旧危险,根本没有到可以庆祝的时候。
蒋瓛也缓缓点头,心中的炽热期待渐渐褪去。卞元亨说得没错,此时举行祭天封礼,确实为时过早。
朱槿看着陈平失落的模样,嘴角露出一抹笑容,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别着急,会有机会的。”
他站起身,走到胡杨林边,目光望向远方连绵起伏的草原,眼神深邃如渊,仿佛能穿透层层迷雾,看到北元主力的动向。
“此次深入漠北,只是我们反击的开始。”朱槿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用不了多久,我会率领你们,堂堂正正地击溃北元主力,将他们彻底赶出漠北,让北元再也没有能力威胁大明边境!”
“到那时,我们再回到这里,举行最隆重的祭天封礼,昭告天地,昭告天下!让世人见证我们的功绩,真正达成封狼居胥这一顶级军功,让我们标翊卫的名字,永远刻在历史的丰碑上!”
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他身上,为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原本慵懒的身影此刻却如战神般挺拔,周身散发着一股让人信服的威严。
卞元亨、蒋瓛、陈平三人看着朱槿的背影,心中热血沸腾,一股豪情壮志从心底喷涌而出。他们齐声躬身,高声喝道:“属下遵命!愿追随二爷,荡平漠北,封狼居胥!”
喊声响彻胡杨林,直冲云霄。
风拂过胡杨林,树叶沙沙作响,仿佛在为这铿锵的誓言伴奏。狼居胥山脚下,这支孤军的斗志,已然达到了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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