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十三天的血战,每天看着同伴死去,每天在生死线上挣扎,再坚强的人也会崩溃。已经出现了逃兵——虽然只有零星几个,但这是危险的信号。
霍峻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召集还能站起来的军官,开了最后一次军议。
“诸位,”他的声音很虚弱,但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我们已经守了十三天,歼敌至少四万。我们对得起大王的信任,对得起身上的盔甲。”
他顿了顿,环视众人:“但现在,我们到了极限。再守下去,所有人都会死在这里。”
帐内一片死寂。
“所以,”霍峻继续说,“我决定,今夜能走的,跟我走;不能走的……我留下。”
“将军!”陈静急了,“要走一起走!”
“一起走,谁都走不了。”霍峻摇头,“我受伤太重,走不快,会拖累大家。我留下,还能吸引一部分敌军,给你们争取时间。”
“那我也留下!”陈静红着眼睛。
“胡闹!”霍峻厉声道,“你是副将,你要带着弟兄们活着回去!这是命令!”
陈静还想说什么,但看到霍峻的眼神,话卡在了喉咙里。
那是决绝的眼神,是已经做好赴死准备的眼神。
他知道,将军心意已决。
当夜,撤退计划开始准备。
还能走的士兵大约有八千人,重伤的两千多人留下——不是抛弃,是实在带不走。霍峻也留下了,他躺在担架上,让人把他抬到关墙上,他要看着弟兄们离开。
子时,撤退开始。
八千士兵分成三队,从三个不同的方向悄悄出关。他们没有骑马——马匹早在十天前就杀光吃了。他们徒步,趁着夜色,借着地形,像影子一样消失在群山之中。
霍峻躺在关墙上,听着远去的脚步声,心中五味杂陈。
走吧,都走吧。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他望着夜空,星斗稀疏。
这一生,值了。
守了十三天,杀了四万敌人,够了。
就在他准备闭目等死时,关外突然传来了异样的动静。
不是攻城的声音。
是……马蹄声?
很多马蹄声,由远及近。
霍峻挣扎着爬起来,望向关外。
然后,他看到了——
一支军队,正在向陇关开来。
旗帜在夜色中看不清,但阵型整齐,步伐稳健,显然是一支生力军。
是敌?是友?
霍峻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直到那支军队抵达关下,火把亮起,照亮了旗帜上的字——
“王”。
王凌的军队。
援军,到了。
王凌带着两万五千生力军进入陇关时,看到的景象让他终生难忘。
关墙上,尸体堆积如山——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血浸透了每一块砖石,踩上去黏糊糊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焦臭味和尸臭味,混合在一起,让人作呕。
还活着的守军不到两千人,而且个个带伤,许多人躺在地上,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医营里挤满了重伤员,但军医只剩下一个,还是个学徒——其他的要么战死,要么累倒了。
而在关墙的最高处,一张担架上,躺着霍峻。
王凌走过去时,几乎认不出这位同僚了。
霍峻浑身裹满渗血的绷带,左臂肿得像大腿,右腿也包扎着,脸上布满血污和灰尘,只有那双眼睛,依然锐利——虽然此刻充满了疲惫。
“彦云……”霍峻艰难地开口,声音嘶哑得像破风箱,“你来了……好……好……”
他想坐起来,但身体晃了晃,又倒了下去。
王凌连忙扶住他,眼眶瞬间红了。
“仲邈,你……你怎么成这样了?”
霍峻苦笑:“守了十三天……能活着……就不错了。”
王凌从怀中取出一封密信:“大王有令:霍峻将军,率剩余将士,退回邺城休整。陇关防务,由我接手。”
霍峻愣住了。
退回邺城?不是退守长安?
“之前不是说……一起退守长安吗?”他问。
王凌将信递给他:“这是大王的最新命令。大王说……你们已经完成了使命,重创敌军过半。接下来,该换人了。”
霍峻颤抖着手接过信。
信是张羽亲笔,字迹仓促但有力,显然是在紧急情况下写的:
“仲邈吾弟:十三日血战,歼敌逾四万,壮哉!今陇关残破,将士疲惫,不可再守。汝率余部退返邺城,一则养伤,二则整军。陇关之事,交予彦云。此非败退,乃轮战也。待汝伤愈,再为我驰骋疆场。保重。兄羽手书。”
霍峻看完,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不是悲伤,是感动。
张羽没有怪他丢了陇关——实际上,陇关还在。张羽只是心疼将士,心疼他。
而且,张羽在信里称他“吾弟”,这是何等的信任,何等的亲近。
“大王……待我不薄……”他喃喃道。
“所以,更要活着回去。”王凌拍拍他的肩膀,虽然动作很轻,但霍峻还是疼得皱眉,“今夜就走,趁敌军不知道我们换防。”
当夜,霍峻和还能走的八千残兵(包括之前撤退出去的士兵,在得知援军到来后,有一部分返了回来),在夜色的掩护下,悄然离开陇关。
他们走得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只有脚步声和压抑的喘息声。许多人是被抬着走的,担架不够,就用门板、用拆下来的床板。
霍峻躺在担架上,望着越来越远的陇关城墙。
那里,有他两千弟兄的尸骨——那些重伤无法带走的人,在援军到来后,被安置在关内,但能活下来多少,他不知道。
有他十三天不眠不休的血战。
有他……军人生涯中最惨烈,也最荣耀的一页。
“我会回来的。”他在心里说,“等伤好了,一定回来。”
他不知道,这一别,就是永别。
他更不知道,他走后,陇关将经历更加残酷的炼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