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在门外,先朝里面探了一下,视线在法官席、公诉席、被告人席之间转了转,最后落到书记员那一侧。
“林书记员……”她几乎嘶哑着喊了一句。
林正宇愣了一下,起身往门口走了两步,压低声音:“你先进去,按他们说的站到证人席。”
女的抿了抿嘴,还是把他拦了一下:“我、我说错话会不会害了他?”
她眼睛里都是慌乱,“我怕我一紧张,说不利他的……”
林正宇看着她,用很简单的话说:“法庭只要你说真话。”
“你只把你听到、看到的说清楚,不用替谁想词。”
“怎么判,是合议庭根据所有证据来决定。”
他这两句话,说得尽量平直,不夹任何暗示。
刘梅点点头,象是给自己打气一样深吸了一口气,这才跟着法警走到证人席。
“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程序性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我叫刘梅,三十二岁,原来在超市做收银,现在在家带孩子。”她声音很轻,“住锦湖花园门口值班室后面那间小屋。”
“你和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是他老婆。”
黄罗生看了她一眼,还是重复:“提醒你,证人必须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你既是证人,也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法律也赋予你有权拒绝作证的权利。”
“你现在愿不愿意作证?”
刘梅攥着包带,尤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头:“我愿意说。”
“好。”黄罗生点头,“那你把当晚你亲耳听到、亲眼看到的情况,简单讲一下。”
她嗓子发干,刚开口时声音有些抖:“那天晚上,我儿子发烧,一直烧到三十八度五。”
“白天在家没去上学,晚上我怕在家一个人照顾不好,就带着他去门口,住在他爸爸值班室后面那间小屋里。”
“差不多十点多,我把退烧药喂了,又用毛巾给他擦了身子,就抱着他在床上哄睡。”
“值班室前面灯开着,门半掩着,我能听到外面有人说话。”
“后来,差不多十一点左右吧,就听见外面有车的声音,还有一个男的在骂人。”
“骂什么?”陈卫国顺势追问。
“骂我老公是死保安,说‘弄死你全家’,还说要砸了这个破门房。”刘梅说着,眼睛有点红。
“他骂‘弄死你全家’的时候,你儿子在干什么?”
“他已经迷迷糊糊睡着了。”她说,“孩子烧得人发软,一有声音就缩到我怀里,我怕吵醒他,赶紧用被子给他盖上耳朵。”
“你有没有想过出去看?”
“想过。”刘梅嘴唇动了动,“我把后屋门开了一条缝,看到前屋灯亮着,听着外面吵得厉害,就又把门掩上了。”
“我怕孩子着凉。”她解释了一句,“也怕外面那个人冲进来。”
“后来呢?”
“后来就听见外面有砰砰砸东西的声音,好象椅子倒了,还有脚步声。”她闭了闭眼,“我抱着孩子,腿都是软的,走不动。”
“你有听见你老公喊吗?”
“有。”刘梅说,“他好象说‘你别进来’,声音有点嘶。”
“再后来,就听见一声很大的惨叫,特别吓人。”
“跟刚才杨大爷说的那声差不多?”陈卫国问。
“恩。”刘梅点头,“就那一声,我儿子一下子就醒了,抓着我手说‘妈,外面是谁在叫’。”
“那之后,你有没有开门出去?”
“没有。”她摇头,“我腿软得站不起来,只能坐在床边,抱着孩子发抖。”
“外面有人喊‘出事了’,有人喊快打电话,还有人喊救护车,声音一片乱。”
“等到后来,有人敲我们后屋的门,说警察来了,让我出去。我才敢开门。”
“你出来时,看到了什么?”
“就看见我老公蹲在门口,脸上全是血,衣服上也都是,旁边地上躺着一个人,一大片血。”刘梅说着,肩膀抖了一下,“我儿子吓得一直哭。”
“在这整个过程中,”陈卫国又确认,“你没有亲眼看到你老公拿刀刺向对方的具体动作,对吗?”
“没有。”
“你所说的,主要是你在后屋听到的骂人声、砸东西声、脚步声,还有那一声惨叫。”
“是。”
“好。”陈卫国退回座位。
钱峰站起来,换了个角度:“刘女士,你刚才说,当时你儿子发烧,抱着孩子在后屋睡觉。”
“当你听到有人骂‘弄死你全家’、砸门房时,你心里肯定非常害怕,这一点我们理解。”
“但我想请你再确认一下:在整个过程中,你有没有亲眼看到被告人是如何拿刀、朝哪个部位刺向周志刚的?”
“没有。”
“那你也不知道,他到底挥了几次刀,对吗?”
“……是。”刘梅抓着包带的手更用力了一点。
“所以,你今天在法庭上提供的证言,主要证明的是:当时外面有人酒后上门吵闹,骂得很难听,你和孩子在屋里害怕。”
“至于被告人是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一点,你既没有亲眼看到,也没有办法判断,对吗?”
“我不懂什么限度。”刘梅咬了一下唇,“我只知道他骂要弄死我们一家,我老公要是当时不挡着,我们娘俩不知道会怎么样。”
钱峰停了一下,嘴上却只是点头:“我理解你的心情。”
“但在法律上,我们不能把害怕等同于没有过当。”
“我没有其他问题。”
黄罗生看了看时间:“证人刘梅,你可以先退庭,到旁听席那边继续旁听。”
刘梅站起身,下台阶时脚下一软,差点绊了一下,被旁边的法警扶了一把。
她路过被告人席时,忍不住朝那边瞥了一眼。
李乾坤还是那样低着头,眼睛却在那一瞬抬了一下,两个人视线对了一下,很快又各自垂下去。
……
三名证人的证言,有的补充了起因:酒后骂人、螺丝刀先刺;有的补充了环境:六十公分的台阶、门后是发烧的孩子;有的补充了结果:一声惨叫、血糊一片。
但关键的那几秒钟,谁也没能说清楚:
刀到底是怎么出去的,
是一下连贯的带过,还是两下明显的刺击;
那一声惨叫前后,到底有多少短促的“哎哟”埋在吵闹里。
林正宇在开庭笔录之外,简洁地敲了几行记录:
“证人对时间长度、挥刀次数记忆模糊;
一致提及一声‘特别大的惨叫’;
起因、环境较为清淅,内核动作无人目击。”
同样一段证言,在每个人脑子里,已经剪出了不同的版本:
有的人看到一名保安退无可退,肩上带伤,背后是孩子,反手甩出一刀;
有的人看到的是两处重伤、数处防御性伤口叠加出来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也有人在这两幅画面之间摇摆,拿着那条六十公分宽的台阶,反复在心里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