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退庭,法庭里短暂安静了一会儿。
黄罗生看了看钟,又扫了一眼案卷,把话筒往前推了半寸。
“现在,法庭调查已经结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先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钱峰起身,轻轻理了一下桌上的起诉书和笔记本,没有刻意翻条文,只抬头看向审判席,又扫过被告人席和旁听席。
“审判长、审判员。”
“我先把我们检察机关的基本态度讲清楚。”
“第一点,这个案子里,确实是受害人周志刚先动的手。”
“他酒后骂人、推搡、掌掴,把椅子踹翻,甚至从车上拿出螺丝刀扎向保安的肩膀。”
“这些行为,构成了对被告人李乾坤的不法侵害,这一点,公诉机关从一开始就没有回避。”
旁听席那头,周志刚父亲的手在膝盖上收紧了一下,又松开。
“第二点,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被告人的反击,具有防卫性质,这个我们也承认。”
“我们绝不是说,老百姓遇到别人上门骂骂咧咧,甚至动手打了、拿螺丝刀扎了,就只能站在那里挨打。”
“法律不强人所难,也不要求人当沙包。”
“所以,防卫的起因,我们认可。”
他顿了一下,声音压低半度。
“但是,有防卫起因,不等于后面的一切行为都自动变成正当。”
“防身,不能变成出气。”
“不能因为对方错在先,就等于给自己发了一张怎么干都行的授权。”
这句话一落,旁听席后排有几个人下意识地抬了下头。
“大家可以一起回想刚才看到的视频。”
“起因,我们都看见了:夜里,小区门口,两个人在台阶前扭打,先动手的是喝了酒的那一方。”
“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被告人拿起水果刀,指向的是对方的腹部。”
“法医鉴定告诉我们,腹部有两处重伤一级的刺创,另外前臂上有几处防御性伤口。”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一刀,或者说这一连串动作,用力之重、位置之要害,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意义上赶退对方、制止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我们可以换个更直白的疑问。”
“同样是为了让对方停止侵害,是不是一定要扎到腹腔里去?”
“是不是一定要扎出两处重伤、几处防御伤?”
“是不是一定要把人扎到现在还躺在床上?”
他没有把每个问句拖长,只是让它们一一留在空气里。
“辩护人会说,当时他害怕、紧张,肩膀受伤、身后有妻儿,退路又窄。”
“这些我们不是没听见。”
“我们也承认,恐惧会让人的动作变形,让他无法像事后坐在椅子上的我们这样冷静计算。”
“但是,司法机关在评价一个行为的时候,不能只跟着当事人的情绪跑。”
“我们必须引入一个一般理性人的标准。”
“站在一个一般理性人的角度,在那样的情形下,有没有别的办法?”
“比如,退回值班室里,把门反锁,第一时间报警;比如,拿起桌上的东西挡开、划开对方的手臂,而不是直指腹部要害。”
“我们不是说这些办法百分之百安全。”
“但司法机关不能用我当时害怕这五个字,就把一切行为都包进正当防卫里。”
“否则,正当防卫四个字,就会被无限放大。”
“谁先骂谁、先推谁一把,最后都可能被包装成我是在防卫。”
“这对今后每一起类似案件,都是坏事。”
钱峰稍微侧了一下身,让自己能看见两边旁听席。
“我们知道,社会上现在有很多声音在说,要支持见义勇为、鼓励正当防卫。”
“检察机关不是反对这个方向。”
“我们在起诉书里,第一次就写入了具有一定防卫性质这几个字。”
“但同样重要的一点是,”
“我们要告诉社会一个边界。”
“不法在先,并不等于对方以后做什么都可以。”
“如果我们今天在这个案子上,轻易地写下完全正当防卫几个字。”
“明天,可能就会有人在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时候,先骂一句、先推你一下,然后等你还手,再从兜里掏刀子,事后说我是在防卫。”
“这样的有心人,会把正当防卫当成挡箭牌。”
“最后受害的,还是那些真正需要法律保护的普通人。”
他顿了一下,把语速放缓。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
“本案中,被告人李乾坤,在遭受严重不法侵害时进行反击,具有防卫起因。”
“但其刺击腹部致人重伤一级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量刑上,考虑到起因在对方一方、被告人有轻伤、事后积极抢救、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在起诉书中已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这一点不会改变。”
“我们既要维护每个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防卫权利,也要守住防卫不能异化为报复的底线。”
“以上意见,请法庭依法裁量。”
他说完,轻轻点了一下桌上的水杯,坐回公诉席。
林正宇把刚才那句“防身不能变成出气,不能因为对方错在先,就给自己‘多少刀都行’的授权”敲进笔录,又在草稿本上抄了一遍。
这句话,将来很可能会出现在判决书里;
也很可能,会出现在“小城判官”的某一篇推文里。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黄罗生开口。
陈卫国站起来,整理了一下领带,没有翻案卷,视线却先落在被告人席,再挪到旁听席上那几个普通人的脸。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在座的各位。”
“我想从头到尾,把这个案子的场景再说一遍。”
“不是为了炒热气氛,是因为我们所有的判断,都离不开那个晚上。”
“那天晚上十一点多,小区门口,灯坏了一盏,台阶宽六十厘米。”
“一个喝过酒的业主,开车回来,停车不按规矩,先是在道闸那边跟保安吵。”
“骂的话,大家刚才都听了。”
“‘死保安’、‘弄死你全家’、‘砸了你这个破门房’。”
“这些话,从卷宗里看是几个字。”
“在现实里,是一个酒蒙子站在你面前,手指着你脑门,半夜在你上班的时候,对着你一家人骂出来的。”
“然后是动手。”
“推搡、扇耳光、踹椅子,把人一路往门口台阶上逼。”
“台阶有多宽,刚才我们在法庭上反复说。”
“值班室门往里开,后面两米,就是他老婆和七岁的发烧儿子睡觉的那间小屋。”
“就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回车上,拿出了一把螺丝刀。”
“不是棉花团,是能戳破衣服、扎进肉里的螺丝刀。”
“视频里,我们看到他冲上去,人影一挡,被告人的肩膀一僵。”
“法医鉴定告诉我们,被告人左肩有一处刺创,衣服被戳破。”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防卫不是从零开始。”
“而是在已经挨了一下、已经受了伤的情况下,被告人摸到了桌上的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