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银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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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帮帮主的身影早已消失在巷尾阴影里,无人驻足回望,比起一个匪首,更引人注目自然是新任捕快。

秦风抬步迈向天香楼,朱红大门前两盏大红灯笼已亮起。

“秦捕快留步!”

林沧澜手掌抚过颔下浓密胡须,

“当真是有一股少年意气,和这些阴沟里的老鼠天生不是一路人。”

一阵香风拂面,苏媚已掠到秦风身侧,藕臂一伸便挽住他的骼膊,恰好将他的手臂按在自己丰腴正中。

她眼波流转:

“秦小哥儿,朝这边走,今日最好的‘天’字号包间,我早给你留着呢。”

天香楼内早已人声鼎沸,一楼大堂八仙桌座无虚席。

店小二肩上搭着白巾,脚不沾地地穿梭其间,高声唱喏着菜名;

二楼雅座的雕花栏杆后,不时传来猜拳行令的喧闹。

当一群身着锦袍、气度不凡的高柳坊大人物簇拥着个少年郎往楼梯口走时,整个大堂无数道目光像聚光灯般打了过来。

“那少年是谁?”

有人端着酒杯的手顿在半空,喉结不自觉滚动,

“连苏楼主都这般低眉顺眼,莫不是内城哪个大族的嫡系子弟?”

邻桌一个敞着衣襟的壮汉盯着苏媚扭动的腰肢,只觉得口干舌燥,猛灌一口凉茶才愤愤拍桌:

“真是走了狗屎运的小子!白猿武馆那少馆主练功岔了气暴毙,倒让他捡了现成的,平白当上高柳坊捕快。

身后还站着翻天猿吕秀,那可是凭着一双铁拳,砸烂过城外百十个马匪脑袋的四境高手!

换作是我有这运气,比他还风光!”

他旁边的瘦子却嘿嘿笑起来,手肘捅了捅壮汉,眼神往人群末尾一瞟:

“有人运气好,自然有人倒楣。

你看那林家镖局的林奕云,前几日刚挂上巡役队长的牌子,转头捕快就换成了这少年。”

他努了努嘴,

“现在还穿着那身白巡役服,明天指不定就得脱下来。那少年听说刚突破没几天,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话音刚落,一道冰冷的视线扫了过来。

林奕云猛地回头,剑眉倒竖。

那瘦子吓得一缩脖子,赶紧低下头假装喝酒。

谁都知道,林奕云是林家镖局倾尽全力培养的接班人,十六岁便练就一手好枪法,接过了老祖“小霸王枪”的绰号,在黑河外城早有名气,如今却要跟在一个少年身后,滋味可想而知。

天香楼三层与下层截然不同,静谧清幽,只有四间以“天地玄黄”命名的包间。

走廊里燃着龙涎香,香气淡雅,墙壁上挂着名人字画,脚下是柔软的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

苏媚引着秦风推开“天”字号包间的门,一股暖意夹杂着药膳的清香扑面而来。

包间正中摆着一张宽大的紫檀木圆桌。

桌上已摆满了精致的菜肴,琥珀色的汤羹在白瓷碗里冒着热气,翠绿的时蔬点缀其间。最引人注目的是桌子中央的透明玉盘。

盘中躺着一条通体赤红的大鱼,足有五六岁孩童那般大小,鱼身被片成薄如蝉翼的肉片,层层叠叠码着,而那颗硕大的鱼头上,竟生着一根寸许长的玄色犄角!

“乖乖!”

一个手持折扇的大汉刚跨进门,扇子“啪”地合在掌心,脸上满是惊叹,他身上带着淡淡的鱼腥气,显然是常年与水打交道的人,

“苏楼主,你这可是下了血本啊!连宝鱼都给摆上了!”

苏媚正引着秦风往主位走,闻言掩唇轻笑:

“丁大帮主见笑了。秦捕快新官上任,咱们高柳坊的体面可不能少,一条宝鱼算什么。”

“哈哈!”

那大汉正是漕帮帮主丁汉,他拍着肚子大笑,

“我漕帮掌管黑河航运,一年到头也未必能收到几条这种品相的宝鱼,苏楼主这话可太谦虚了!”

黑河大半段流经高柳坊,漕帮的生计全在秦风一念之间,今日他特意赶来,就是为了商讨安居银子的章程。

苏媚将秦风引至朝东的主位前,这才回头看向缓步走来的吕秀。

包间内瞬间静了几分,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主位与吕秀之间打转。

这主位,是给今日的主角秦风坐,还是给吕秀坐?

吕秀却毫不在意,他抚着花白的胡须:

“今日我徒儿是主角,还不快快入座?”

说罢便往主位右侧的客座走去。

林沧澜站在一旁,眯起眼睛。

看来吕秀是铁了心要捧这少年上位。

也是,吕秀年近花甲,想再找个有白猿根骨的传人难于登天,如今押注在秦风身上,倒是明智之举。

他瞥了眼秦风,心中暗叹:

此子当真是好运气。

站在众人最后的林奕云望着被众星捧月的秦风,胸腔里像堵着一团火——凭什么?

自己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枪杆磨破了十数根,才换来“小霸王枪”的名号;

而这小子不过是运气好,捡了个捕快的差事,就能坐享其成,让自己跟在身后讨食!

他握紧了腰间的枪缨,指节因用力而发白。

这时,一道冰冷的目光射了过来。

林沧澜微微侧目。

林奕云浑身一僵,缓缓松开了拳头。

他知道,吕秀就象一座大山压在林家头上,父亲不出声,他只能忍。

家族的荣辱,远比个人的意气重要。

纵然此刻恨不得拔枪与秦风一决高下,也只能将这股火气咽进肚子里。

秦风对此毫不在意,他坦然落座,没有半分局促。

这位置,是他凭着一双铁拳打下来的,自然坐得安稳。

吕秀在他右侧坐下,众人这才纷纷入席,座椅挪动的声音打破了短暂的寂静。

苏媚率先端起酒杯,她笑意盈盈地起身:

“今日这第一杯,既祝吕馆主喜获爱徒,也祝秦大人荣升捕快!我先干为敬!”

说罢仰头饮尽。

酒过三巡,苏媚夹起一片雪白的鱼腹肉,用银筷递到秦风嘴边,指尖带着一丝微凉的触感:

“秦捕快,快尝尝这宝鱼的肉,这一块可是最精华的部分,今早刚从黑河里捞上来的,新鲜得很。”

秦风也不避讳,张口咽下。

鱼肉入口即化,一股清凉的气息顺着喉咙滑下,瞬间蔓延至四肢百骸,五脏六腑都象是被温水浸润过一般,舒服得他忍不住眯起了眼。

这感觉,竟比他练披风锤时受到的滋养还要明显。

他当即拿起自己的筷子,又夹了一大片,这般好东西,自然该多吃些补补身体。

见秦风吃得满意,苏媚眼中闪过一丝精光,悄悄与桌上几人交换了个眼神。

林沧澜立刻心领神会,端起酒杯起身:

“有肉就得有酒,这可是咱们高柳坊的规矩,秦捕快来一杯!”

“是啊秦捕快,”

许望岳也跟着起身,酒杯举得高高的,

“我先干了,你随意!”

说罢便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杯底朝下示意。

众人轮番敬酒,算盘打得噼啪响。

谈事情向来是酒后好开口,他们打定主意要先灌醉秦风,好在安居银子的事情上占些便宜。

可秦风却象没听见一般,只顾着埋头吃肉,银筷起落间,玉盘中的鱼片已去了大半。

端着酒杯的众人僵在原地,笑容都有些挂不住。

林沧澜的手停在半空脸色微沉。

这泥腿子,当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

可他瞥见一旁闭目养神的吕秀,脸色又慢慢缓和下来,哈哈一笑:

“秦捕快真是真性情,快人快语,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

“是极是极!”

其他人赶紧顺着台阶下,纷纷放下酒杯,重新拿起筷子。

包间内的气氛又渐渐热络起来。

秦风终于吃了个半饱,放下筷子,用袖口随意擦了擦嘴。

他能清淅地感觉到肺腑中那股清凉的气息还在流转,估计能省下自己好几日的苦修功夫。

他抬眼看向众人:

“各位,酒也喝了,菜也吃了,是不是该谈谈安居银子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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