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初试译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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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试。

他开口,声音不大,却像一颗石子投入寂静的湖面。

钱正明嘴角撇了撇,发出一声若有若无的冷哼:“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是那么好翻的?别到时候糟蹋了经典,丢了我们编辑部的脸。”

这话声音不大,但足够周围一圈人听见。

刘健的脸沉了下去,刚要发作,林潮生却先开了口,他甚至没看钱正明,只是对刘健笑了笑:“刘叔,我尽力而为。”

说完,他拿着稿子,在众人的注视下,转身走出了办公室。背后,樊秀兰担忧地攥紧了衣角,而钱正明则端起茶杯,一副等著看好戏的悠然姿态。

回到家,妹妹林清丽已经放学,正在院子里跳皮筋。看见哥哥回来,她蹦蹦跳跳地迎上来:“哥,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林潮生摸了摸她的头,没多说,径直回了自己那间小屋。

他没急着动笔,而是先将那份《最后一片叶子》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读了三遍。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空气中浮着细小的尘埃。林潮生的眉头却越锁越紧。

刘健没说错,这文章,太难了。

比如那句形容肺炎的:“a chilly, unsee the doctors called ponia”。

直接翻成“一个医生们称之为肺炎的,冷酷无情的陌生人”?太僵硬了,失去了原文那种拟人化的灵气和威胁感。

林潮生在稿纸上写了又划,划了又写,一个下午,竟然只推进了不到两百个词。

晚饭时,他整个人都有些魂不守舍。

饭桌上,母亲关心地问:“翻译得还顺利吗?”

父亲放下碗筷,认真地说:“翻译不是逐字对应,要抓住神韵。你妈说得对,你现在有了生活阅历,对文字的理解会更深。”

“我知道,爸。”林潮生点头,“比如他把肺炎比作‘不速之客’,我就想起在林场时,感冒发烧来得突然,确实像个不请自来的恶客。”

“肺炎,这个冷酷无情、肉眼看不见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大摇大摆地走动,用它冰冷的手指这里碰一下,那里碰一下”

林潮生嘴里喃喃念著,饭都忘了吃,眼睛里重新燃起了光。

“爸,妈,我吃饱了!”他丢下碗筷,一阵风似的冲回了房间。

接下来的三天,林潮生把自己彻底锁在了屋里。

稿纸堆满了书桌,有的地方涂改得漆黑一团。他时而奋笔疾书,时而枯坐半晌,嘴里念念有词。饿了就出来啃个馒头,困了就趴在桌上睡一会。

妹妹林清丽几次想推门进去,都被樊秀兰拦住了。她只能从门缝里,看到哥哥弓著背,在台灯下写字的影子。

第三天傍晚,林潮生终于推开了房门。他眼窝深陷,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整个人瘦了一圈,但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他手里捏著一叠摞写得整整齐齐的稿纸。

“妈,我弄完了。”

第二天一早,林潮生骑着父亲的二八大杠,直奔编辑部。

他到的时候,办公室里人基本都齐了。钱正明正唾沫横飞地跟几个年轻编辑讲著什么,看见林潮生进来,他话头一收,阴阳怪气地开了口:“哟,大翻译家来了?怎么样,是来交稿啊,还是来认输啊?”

周围响起一阵压抑的低笑。

林潮生没理他,径直走到刘健的办公桌前。

刘健正在看一份文件,见他来了,立刻推开手头的工作,表情有些紧张:“怎么样了?”

“幸不辱命。”林潮生将译稿递了过去。

他的手心,微微有些汗湿。

刘健接过稿子,整个办公室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到了那叠稿纸上。

钱正明也伸长了脖子,准备随时挑刺。

刘健看得极慢,极细。他的手指顺着文字一行行滑过,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变幻。时而点头,时而蹙眉,时而又舒展开来,透出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意。

办公室里只剩下他翻动纸页的沙沙声。

当看到结尾,那片画在墙上的叶子时,刘健的手指停住了。他反复看了两遍,然后猛地抬起头,不是看林潮生,而是环视全场,声音里带着一种无法抑制的激动和震撼。

“小张,小王!你们都过来!还有钱师傅,你也过来听听!”

他清了清嗓子,拿起稿子,朗声读了起来:

“‘哦,亲爱的,亲爱的!’苏菲说,‘你想想我吧,如果你不愿意为自己着想的话。我可怎么办呢?’可是琼西没有回答。当一个人的灵魂准备去进行那神秘、遥远的旅行时,世界上最孤独的东西莫过于它了。”

刘健的声音顿了顿,办公室里寂静无声。

他接着读了下去,读到老贝尔曼在风雨交加的夜晚,画下那片永不凋零的叶子,读到他因此染上肺炎而去世。

“啊,亲爱的,你看看窗外,看看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你不是觉得纳闷,为什么风刮得那么厉害,它却始终纹丝不动吗?哦,宝贝,那才是贝尔曼的杰作——那天晚上,当最后一片叶子掉落的时候,他把它画在了那儿。”

读完,刘健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将稿子轻轻放在桌上,像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他抬起头,看着林潮生,那表情已经不是狂喜,而是一种近乎敬畏的震撼。

“好好一个‘贝尔曼的杰作’!”他一拍大腿,“这味道,这股子于无声处听惊雷的味儿,全出来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周围的编辑们,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听傻了。

“天这真是他翻的?”

“这文字,活了啊!我刚才听着,脑子里全是画面!”

钱正明的老脸,从红到紫,再从紫到白,精彩纷呈。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那篇译稿,每一个字都像是抽在他脸上的耳光,火辣辣地疼。

刘健站起身,走到林潮生面前,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潮生,你不是在翻译,你是在‘创作’!你让我们看到了,什么叫真正的‘信、达、雅’!”

他转身拉开抽屉,拿出稿费单和笔,刷刷刷地写下几个字,盖上公章。

“这篇文章,我做主了!就用你这个版本,上咱们的复刊第一期!这是稿费,你去财务领吧。”

林潮生接过那张单子,低头一看,手都抖了一下。

稿费:二十五元!

在这个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三十出头的年代,这几乎是一个月的收入!

钱正明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二十五块!这小子一篇稿子,就顶上他大半个月的工资了?凭什么!

林潮生拿着单子,在无数道羡慕、嫉妒、震惊的目光中,走进了财务室。

崭新的纸币,带着油墨的清香,被他小心地叠好,揣进了最贴身的内衣口袋里。那份重量,滚烫。

回家的路上,他把自行车骑得飞快。

这笔钱,他早就想好了怎么花。

第二天是周日,他揣著钱,直奔百货大楼。他给父亲挑了一双厚底的牛皮鞋,给母亲买了一条她念叨了很久的淡紫色尼龙丝巾,给妹妹换了一双崭新的白色舞蹈鞋。

最后,他走到文具柜台,为远方的苏晓婉,挑了一支深绿色的英雄牌钢笔。

晚上,家里像过年一样。

父亲穿上新鞋,在屋里来回踱步,嘴上说著“乱花钱”,脚下却一步也舍不得停。

母亲把丝巾在脖子上围了又解,解了又围,眼角的笑纹藏都藏不住。

妹妹更是直接在客厅里踮起脚尖,转了好几个圈,最后抱着新舞鞋,连睡觉都舍不得撒手。

看着家人脸上的笑容,林潮生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被填得满满的。这二十五块钱,花得值!

夜深了,全家都睡下。

林潮生坐在灯下,拿出那支准备送给苏晓婉的钢笔,细细端详。

等苏晓婉来了,他要亲自把这支笔交到她手上。他想,她一定会喜欢的。

窗外,月色正好。燕京的春夜,安静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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