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略作停顿,目光扫过嬴政身后地图上赵国的位置:“然,山东六国,唯赵国尚存余勇,其不可不除。
其倚者有三:邯郸坚城,李牧、司马尚之能,及赵地民风彪悍,尚存不屈之气。
此三者,乃赵之‘骨’。”
“然其弱点何在?”
尉缭话锋陡然转冷,语速加快:“其王偃,暴虐寡恩,得位不正,骄狂刚愎,视黎庶如草芥,此乃内溃之根苗。
其朝堂,郭开弄权,忠良见弃,君臣离心离德。
其国力,洛邑一败已大伤元气,今又穷兵黩武,为补亏空而横征暴敛,致使民怨沸腾。
此三者,环环相扣,赵国之弱,弱在人心离散,弱在君臣失道,弱在根基动摇。
此乃,桀纣失天下之兆。”
这番对赵国弱点的剖析,精准狠辣,直指要害,尤其是将赵偃的失德、郭开的乱政与民心的背离联系起来,与嬴政和秦臻前些日密议的“乱内耗力”之策不谋而合,且更为系统深刻。
嬴政眼中精光一闪,微微点头:“先生所言,鞭辟入里。请先生继续。”
尉缭深吸一口气,话锋转向秦国的核心:“至于秦法,乃大秦扫平六合、再造乾坤之利器,亦是凝聚国本、激励军心之根本。
其‘有功必赏,有过必罚’,破除世卿世禄之陈规,予田舍庶民以上升之阶,此乃亘古未有之创举。然……”
他顿了顿,语气微沉,带着一丝审慎:
“其法过于刚硬,如烈火熔金,能破旧秩序,涤荡污秽,亦可能灼伤新土民心,使归附者心怀畏惧,难以真正归化。
大王与武仁君前番所定洛邑战后‘信义’之策,怀柔分化,接引家眷,开垦土地,便是调和此‘火候’之良方。
萧郡丞于洛邑处置土地纠纷,于法度之内,存人情体恤,亦是此理。
秦法之‘骨’,在于严明公正,不可动摇;
然其‘筋络’,需辅以察民情、顺民意之‘柔术’,于新附之地尤甚。
此非改弦更张,而是‘张弛有度’,以‘法’定基,以‘术’调和,以‘势’导引。
刚柔并济,宽猛相济,方是长久治安之道。”
这番关于秦法利弊的见解,既肯定了其核心价值与功绩,又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其在治理新地、收服人心方面可能的不足,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张弛有度”、“调和火候”的解决思路。
这比单纯地批判或赞美都更为深刻,也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嬴政听得极为专注,身体微微前倾,手指敲击着案几边缘。
显然尉缭关于“刚柔并济”的论述,触动了他内心深处对治理天下的思考。
“至于未来一统之治。”
尉缭的声音,带着一种展望的宏阔感:“非仅疆域之合,土地之并,更在人心之聚,秩序之立。破国易,安民难;破城易,化心难。
故,东出之师,不仅为攻城略地,更当为‘义战’。”
“义战?”嬴政眉峰一挑,这个词触动了他。
“正是。”
尉缭硬上嬴政的目光,继续道:“赵地民风剽悍,长平之恨犹存。
若大军压境,一味强攻屠戮,恐激起其同仇敌忾之心,使邯郸化为焦土,赵地处处烽烟,此非上善之策,徒耗国力,遗祸深远。
缭以为,当高举‘吊民伐罪,解民倒悬’之大旗。
赵王偃暴虐无道,残害忠良,横征暴敛,致使赵地民不聊生,此乃天怒人怨,人神共愤。
大王若以此为由出兵,则师出有名,非为兼并土地,实为拯黎庶于水火,伐无道而诛暴君。
此‘义’,之一也。
乃大义之名分,可昭告天下。”
他顿了顿,语气转为沉稳,阐述具体方略:“破城之后,非以征服者自居,行劫掠暴虐之事。
当依‘洛邑验’之承诺,迅速恢复民生。
安置降卒,使其有田可耕;招抚流亡,轻徭薄赋,使其休养生息;严惩赵偃余党及贪官污吏,安抚地方良善;使赵地之民,真切感受到秦法秩序下,‘耕者有其田,劳者得其食,冤者有其诉’,远胜赵偃暴政。
此‘义’,之二也。
乃实利之惠民,可收拢民心。
此名实相副之‘义战’,乃瓦解其抵抗意志,分化其民心之无上良策。
使邯郸城内,军民之心,未战先怯,未战先乱。
民心如水,得民心者,纵有零星反抗,亦如浪花之于大海,终将平息。
失民心者,纵有坚城利刃,亦如沙堡遇潮,顷刻瓦解。”
他略作停顿,提出了一个极为大胆且极具操作性的策略:“然,欲加速此‘义战’之效,瓦解赵国抵抗之心,缩短战事,减少伤亡,缭有一策,名曰:‘赂其豪臣,以乱其谋’。”
此言一出,书房内气氛骤然一凝。
嬴政身体微微前倾:“‘赂其豪臣,以乱其谋’?还请缭先生详述。”
“‘豪臣’,非仅指位高权重之公卿,更指在赵国朝野、军中、地方有影响力之关键人物。”
尉缭条分缕析,继续阐述道:“赵偃暴虐,郭开贪婪,其治下必有怨怼不满、心怀异志者,或郁郁不得志者,或贪图富贵者。
大秦可遣精干密使,携重金珍宝,秘密接触此类人物。
或诱之以利,许以破赵后之高官厚禄、世代荣华;
或晓之以理,陈明赵偃倒行逆施必亡之大势,使其认清时务;
或激之以义,言其助纣为虐之耻,为虎作伥之耻。
目标无需多,但求精、准、狠。
或为邯郸城防要害之将,或为李牧军中可影响军心之副将、幕僚,或为地方郡守、豪强。
此辈若暗中投秦,或传递军情,或扰乱军令,制造混乱,或在关键时刻倒戈献城,其作用,远胜十万雄兵。
纵不能使其立刻归附,亦可令其首鼠两端,心存观望,遇事迟疑,极大削弱赵国抵抗意志与效率。
此乃‘伐交’之上策,亦是‘乱内’之利刃,配合赵佾归国掀起内乱之策,相辅相成,可收奇效。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