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十二年(公元858年)的深秋,巴山(今四川东部)的夜雨下得缠绵悱恻,像是要把人的骨头都泡酥了。
这里是大唐的边角料。远离长安的繁华,也没有扬州的脂粉。只有无尽的青山和令人窒息的寂寞。
一座破旧的驿站里。
孤灯如豆。
李商隐坐在窗前。他四十六岁了,两鬓斑白,那张曾经清秀的脸庞如今布满了愁苦的皱纹。他手里捏着一支笔,却久久落不下去。
他在给妻子写信。
但他不知道该写什么。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去,甚至不知道……妻子是否还活着(其实妻子已死,但他此时或许还不知,或者在一种恍惚的思念中)。
“君问归期未有期。”
李商隐叹了口气,写下了这七个字。
“巴山夜雨涨秋池。”
雨声淅沥。每一滴都像是敲在他的心坎上。
“这就是命吗?”
李商隐苦笑。
他这一辈子,活得就像个笑话。
他才华横溢,被令狐楚(牛党大佬)赏识,视为神童。但他偏偏爱上了王茂元(李党大佬)的女儿,还娶了她。
这一娶,他就成了“叛徒”。
牛党骂他忘恩负义,李党嫌他出身卑微。他就像是一只被夹在两块巨石中间的蚂蚁,被碾压得粉身碎骨,一生都在这两个党派的夹缝中苟延残喘,颠沛流离。
“这哪里是党争。”
一个声音在雨夜中响起。
“这分明就是一群疯狗在抢骨头。”
门被推开了。
陈寻走了进来。他收起湿漉漉的油纸伞,那一身白衣在这昏暗的驿站里显得格外清冷。
“先生?!”
李商隐惊讶地站起身。他在长安见过陈寻,知道这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
“坐。”
陈寻把一壶热酒放在桌上。
“这么冷的雨夜,不喝点酒,这首诗怎么写得完?”
李商隐坐下,端起酒杯,手有些抖。
“先生。我是不是很傻?”
李商隐看着陈寻,眼神迷离。
“我只是想报恩,也只是想爱一个人。为什么……为什么这天下都要跟我过不去?”
“因为你生错了时候。”
陈寻喝了一口酒,声音低沉。
“若是生在贞观,你是魏征。若是生在开元,你是张九龄。”
“但你生在了晚唐。”
陈寻指了指窗外漆黑的夜空。
“这是一个不需要良心,只需要站队的时代。这是一个非黑即白,没有中间路的时代。”
“你既想报令狐楚的恩,又想对王氏负责。你想两全其美。”
“但在那些政客眼里……”
陈寻冷笑一声。
“你这就是两面三刀。你就是个……多余的人。”
李商隐的眼泪流了下来。
多余的人。
这四个字像是一把钝刀子,在慢慢割着他的心。
“是啊……多余……”
李商隐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化作了一股凄凉的诗意。
他重新提起笔。
这一次,他没有写给妻子,而是写给了自己,写给了这操蛋的命运。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陈寻静静地听着。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每一个字,都美得惊心动魄。
每一个字,都痛得深入骨髓。
李商隐写完了。
他放下笔,看着那最后两句,痴痴地笑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
“只是当时已惘然。”
轰——
陈寻的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
他看着眼前这个落魄的中年人。
李白是狂,杜甫是痛,而李商隐……是迷惘。
是对这个即将死去的大唐,最深沉、最无力的迷惘。
“好诗。”
陈寻站起身。
“这首《锦瑟》,是大唐诗坛最后的绝唱。”
“义山(李商隐字)啊。”
陈寻走到他身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别写了。”
“这大唐配不上你的深情。这官场也配不上你的才华。”
“你就守着你的诗,守着你的回忆……过完这辈子吧。”
李商隐趴在桌上,睡着了。
或许在梦里,他能回到那个剪烛西窗的夜晚,回到那个没有党争、只有爱情的少年时代。
陈寻走出驿站。
雨还在下。
巴山的夜雨,像是要把这世间所有的污垢都冲刷干净。
“晚唐的文人,骨头都碎了。”
陈寻叹了口气。
“杜牧在扬州醉生梦死,李商隐在巴山独自垂泪。”
“这大唐的精气神……彻底散了。”
陈寻看向南方。
那里,桂林。
一群被超期服役、回不了家的戍卒,正在磨刀霍霍。
庞勋。
这个名字即将响彻大唐。
“党争虽然恶心,但也就是狗咬狗。”
陈寻摸了摸怀里的铁指环,眼神变得凛冽起来。
“但若是兵变……”
“那就是要命了。”
“庞勋起义。”
“那是黄巢之前的……最后一次预演。”
“大唐的丧钟。”
“已经敲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