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血肉(1 / 1)

“这我就不清楚了,在杀死马尔福之后我的意识已经很模糊,后面的事情也记不清了。

听到林恩含糊不清的回答,查尔斯旋上笔盖,用不轻不重的语气说道:

查尔斯竖起食指,金属指套表面泛著黑光。

“第一个选择,拿出完美的证据把自己完全摘出去,不然作为目前最大的嫌疑人,我不得不把你移送给警厅。”

“我明白,只搜证,不审判。”

林恩点点头,验尸官法院没有审判自己的权力,他知道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能直接证明马尔福是凶手,不然自己肯定会被查尔斯押送到警厅。

毕竟整个解剖室里只有自己还活著,而其他人都失去了心臟,怎么看自己才更像是那个剖心魔。

尤其是自己还有一颗不同寻常的心臟,想自证无罪更是难上加难。

不过林恩不急著开口解释,从自己醒来后,查尔斯的態度一直很平静,言语间也没有把自己当做嫌疑人一样审问。

他相信在自己昏迷期间,查尔斯调查过自己过去的身份和资料,內心已经有了判断。

“第二个选择,想办法说服我不把你移送给警厅。”

林恩微微坐直身子,这才是决定自己存活的关键。

展现出足够的价值,说服里院留下自己。

孢子的能力肯定不能暴露,但光靠自己和常人不同的心臟显然不足以打动查尔斯,更何况查尔斯肯定已经知道了。

这大概也是查尔斯並没有直接给自己下定论的原因,在他眼里,林恩有些特殊,但还没特殊到脱离凡人的地步。

究竟要不要保下林恩,得看林恩还能提供多少价值。

林恩沉吟了一会,开口问道:

“我可以先问一个问题吗?”

“可以。”

“大主是谁?”

吧嗒。

皮鞋轻踩地板,查尔斯放下了自己的二郎腿,第一次露出了有些意外的表情。

“你从哪听到这个词的?”

“马尔福称呼那位不存在的人为大主,我怀疑他之所以要这么多心臟,可能和血肉的献祭有关。”

“是也不是,但这一点还不足以打动我。”

“我外科手术能力很强。”

“我知道。”

“我观察力还算敏锐,很適合在验尸官法院继续工作。”

“有待考证。”

“我身手也还不错,杀死了拥有触手的马尔福。”

“我们在一號解剖室外发现你的时候,你基本和死人没有任何区別。

“那说明我命很硬。”

“这倒是实话。”

查尔斯沉默地叼起菸斗,没过一会,蓝色的烟雾就在整个房间里繚绕。

“林恩,你怕痛吗?”

“不怕,当然也不喜欢。”

“呵呵,没人喜欢疼痛,除非是无可救药的疯子。”

似乎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查尔斯走到病床边,伸出自己戴著钢指套的食指说道: “给你一个机会,握住它,直到你不能忍受为止。”

林恩深吸了一口气,用左手握了上去。

在接触到黑色金属表面的一瞬间,和林恩想像中冰凉的触感不同,高温带来的灼烧感猛地刺痛他的手掌。

黑色的指套如同烧红的烙铁,换做是正常人早就撒手了,但林恩只是微皱著眉头,这还在他的忍受范围內。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林恩能感觉指套的温度越来越高,疼痛感也越来越剧烈。

不过他的本体是孢子,这种通过宿主体验到的疼痛还远远没达到他的极限。

十分钟后,查尔斯看著依旧只是微蹙著眉的林恩,眼神里闪过一丝讶异。

“可以放手了。”

听到这话的林恩慢慢鬆开手,看向自己的掌心。

和他想像中被烤焦的样子不同,自己的掌心完好无损。

“我这算是通过考验了吗?”

“很可惜,还没有。”

查尔斯有些遗憾地坐回原位,重新抽起了菸斗。

“不过你算是初步证明了自己的价值,我会给你两天的时间尝试入门,否则我还是会把你送到警厅。”

查尔斯从外套內袋里掏出一本小本子,拋到林恩床上。

林恩接过本子,打量著封面上的几个字。

《血肉信徒的入门途径》

內心猛地一跳,林恩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接触超凡的力量,而且还是这么直接的方式。

“蒸汽、血肉、灵能、神秘、圣言,这五大途径中,最容易入门同时也是最痛苦的就是血肉,想证明你对里院有价值,那就在两天之內成为血肉信徒。”

查尔斯缓缓摘下自己的指套,继续说道:

“刚刚我回答你是也不是,是因为大主確实是血肉信徒才会使用的称呼,但马尔福挖別人心臟並不是血肉信徒的献祭方式,祭品只能来自一个地方”

林恩瞳孔一缩,他的目光停留在查尔斯的右手上。

黑钢指套之下空无一物,根本没有食指。

“那就是血肉信徒自己。”

出院后,林恩脚步有些虚浮地朝家里走去。

脑袋里迴响著查尔斯在离开前说的“其实被警厅冤枉绞死也没什么不好的”,林恩总感觉放在风衣內袋里的小册子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顶著阴雨回到家后,林恩把湿噠噠的外套掛在落地架上,先查看起自己的状態。

將刚买来的燻肉和燕麦麵包组成简单的三明治,林恩一边补充著能量,一边翻看起《血肉信徒的入门途径》。

仅仅翻看了两页,林恩就忍不住站起身走到餐桌边,给自己磨了一杯咖啡提提神。

这血肉信徒获得力量的方式未免有些太诡诞了。

想要获得血肉的力量,要將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献给所谓的“大主”,被献祭的部分每分每秒都要承受痛苦的折磨。

能忍受痛苦的考验,就能得到大主的青睞,並得到赐予信徒的力量。

隨著信徒適应了当下的痛苦,还能继续献祭自己身体的其他部位获得更强大的力量,不过如果因为承受不了痛苦而选择自杀,那你的灵魂將归於大主所有,永生在炼狱中煎熬。

越痛苦,越强大,也越接近死亡,这就是血肉的力量。

读到这里,林恩沉默地放下咖啡杯,一个诡异且疯狂的念头在他脑袋里冒了出来。

查尔斯献祭了一根食指就获得了超凡的力量,而自己和正常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於失去了某个器官还能从其他尸体上补回来。

如果他向大主献祭很多根食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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