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起了头,众人便你一言我一语,说道起各自听来的案例。
刘稷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聆听着。
越听,心中越萌生出荒诞的感觉。
——佃租富户家的地,种出来的粮食,五成拿去交税,四成拿去交租。
农人手里能剩下的,只有实际收获的一成!
就这,都还得是寻常年景,官府‘正常收税’,没有敲骨吸髓;
富户‘正常收租’,不随意涨地租。
而今年的状况,二者显然都无法避免。
连‘修官钱’这种东西都搞的出来,官府显然不可能放弃任何一个敲骨吸髓,搜刮民脂民膏的机会。
至于地主富户——正如方才那人所言,也绝不会放过如此‘良机’,巧取豪夺兼并土地。
所以,除泗水亭这样的特殊个例,其他地方今年的税赋,大概率会超过实际收成的五成,甚至六成。
富户家的地租,也不可能仍维持在四成,大概率会达到,甚至超过五成。
农民手里,连最后的一成都没剩下不说,说不定还要倒贴点儿!
这就有些奇怪了。
都倒贴了,那还费个什么劲儿啊?
不佃富户的地,安生种自家的田不好吗?
这,就不得不提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如今汉室,有且只有农税,是根据实际的粮食收成,按比例收取的。
其他诸般税目,都是按户口、按人头,收取固定数额。
税赋占实际收成的一半,创建在你的田够多,才能得出这么个大致的平均数。
…
举个例子。
某户农人,夫、妻、孩子三口,有五十亩地,一年能得150石粮。
按照理论上的农税税率:十五取一,本该交10石。
但实际操作中,会被税吏通过各种方式,收走大约20石。
除农税外,这户人家还要以‘户’为单位,缴纳修宫钱、助军钱、郡税、县税、调税、义钱。
共85钱。
三口人再以‘个人’为单位,夫妻各缴纳120钱的口赋,孩子缴20钱的算赋。
全部加在一起,总共是345钱,大约折七石粮食。
注意,这只是一茬。
以上税目,寻常郡县、乡亭,一年至少要收三到四茬。
尤其是捐款性质的义钱,一年收十几二十次,那就跟玩儿一样。
就按最低的‘一年收三茬’来算,这些杂税加在一起,也要20石粮。
农税20石,杂税20石,150石的收成,这便去了40石。
还没完。
还有一项大宗支出——践更钱。
后世,人们形容封建皇帝仁慈,大都会用到这样一个词:轻徭薄税。
税,自然是税赋;
而‘徭’,指的便是徭役。
就是说,官府有一项工程,如挖水渠、修道路,亦或修城墙之类,需要劳动力。
这时,官府就会征发徭役,通过抽签的方式,由抽中的农户派出男丁一人,免费为官府劳动三十天。
服徭役的壮劳力,便被称之为:更卒。
那么,问题来了。
——春耕时节,你正忙着播种呢,官府大笔一挥,你成更卒了,要离家服一个月徭役;
又或是秋收,你正要收割粮食,官府一纸公文,徭役派到了你的头上。
作为家里唯一的壮丁,田里的农事离不得你;
可官府又给你派了徭役,不去不行!
怎么办?
答案,便是践更。
出一笔钱,雇一个人,替你去服这一个月的徭役。
践更一次,需要二千钱。
正常来说,地方郡县——尤其是‘县’一级征发徭役,频率并不会太高。
左右不过维护道路、修缮水渠之类,哪怕每年都征发两三次,也不过就千百号人。
对于拥有上万户、数万口农人的县而言,每年抽千儿八百青壮服徭役,根本就算不上有多繁重。
一万户人家,每年有一千户被抽到徭役,等于说是平均每隔十年,同一个人才会轮到第二次徭役。
但这,是‘正常来说’的情况。
实际上呢?
无论有没有征发徭役,获取劳动力的必要,官府都可以无限征发徭役,让治下的每一户农人,都在一年内轮一次,甚至几次徭役。
抽签嘛;
可操作空间,简直不要太大。
至于这么做的目的,当然不是让农人真的去服徭役,去修路、挖渠。
而是让离不开家、脱不开身,丢不下农事的农人,不得不缴纳这笔高昂的践更钱。
说白了,就是一种合法的敛财、压榨手段。
回到原题。
算你们当地的官员,还算‘仁慈’,还多少顾及吃相,你每年只轮一次徭役;
践更一次所需的二千钱,就又是40石粮。
到这里,你这三口之家辛劳耕作一年,所得的150石粮,除去20石农税,20石杂税,40石践更钱,就只剩下70石了。
也就是所谓的:税赋支出,占实际收成的一半左右。
得出这个结果的前提,是你家有五十亩地,而且全都属于自己。
再来看另外一种情况。
——同样的三口之家,却只有二十亩地,且没有佃租富户家的地。
二十亩地,得粮60石。
农税理论上十五取一,是4石,实际被收走8石。
接下来,有意思的来了。
虽然只有二十亩地,只有60石的收成,但你家一年的杂税,也仍旧需要20石粮!
因为这些杂税,根本不管你有多少地、收了多少粮食,只看你家有几口人!
三口之家,就是要交这么多钱,折算成粮就是20石!
还有践更钱,同样需要二千钱,也就是40石粮食,根本不会因为你家地少,而减免哪怕半分。
60石的粮食收成,农税8石,杂税20石,践更钱40石。
——忙活一整年,秋收割了粮、交了税,你家非但一粒米都没剩下,还倒欠8石!
怎么办?
只能佃租富户家的地。
虽然要交至少四成的地租,但剩下的六成,好歹能用来缴税。
还是拿这个三口之家为例,有二十亩田,又佃租了三十亩。
自家的二十亩地,得粮60石。
佃租富户家的三十亩地,得粮90石。
150石的总收成,农税要交20石。
富户家的三十亩地,要交四成地租,也就是36石。
再去掉杂税20石,践更40石——还能剩下34石粮。
固然不算多。
但起码是‘剩34石’,而不是‘倒欠8石’了。
到这里,一切就都无比清淅了。
——三口之家,有属于自己的五十亩地,税赋支出才会占实际收成的一半。
同样的三口之家,自己只有二十亩地,又佃了三十亩,那税赋、地租支出,就会占实际收成的七成多,将近八成。
更有甚者,自家连一亩地都没有,直接佃了五十亩的三口之家?
那税赋、地租支出,便会占据实际收成的九成以上。
“穷了就卖地,卖地就佃田;佃田就更穷,更穷再卖地……”
轻声呢喃着,刘稷愈发觉得这世道荒诞。
——真就是半点活路,都不给农人留。
——哪怕农人只剩下枯骨,都恨不能从骨头里,再榨出两滴油来。
如此荒诞的世道,如何不乱?
安能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