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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银镯;暖不透的亲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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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程阳提着不少东西从集市上出来。

猪肉,麦乳精,奶粉,一对婴儿佩戴的银镯子等。

程金海看着堂弟买这些,有些疑惑:“你给谁带的?是你姐?”

程小芳比程金海大两岁,镇上能让程阳这么买东西送的,要么是非常好的初中同学,要么是嫁到镇上的堂姐了。

但程阳读完初一就没读了,关系那么好的自然没有。小学同学则都是村里人。

“对。”程阳道:“车给我用下。”

说着,他将口袋里的十几块钱散钱塞程金海手里:“你看着买,我等会我来找你。”

程金海愣了愣:“买什么?”

看着手里的钱,还是第一次拿到这多的。有些激动。

程阳笑道:“我们自己吃的,或者买些烟花什么的。反正你看着办。我走了。”

说着,他就将东西放在车头的编织篮里,然后骑车往自己姐姐的住处去。

程阳蹬着自行车穿行在镇子的巷弄里,车把上挂着的猪肉随着颠簸轻轻晃动。

他特意选了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红白分明的肉皮上还盖着蓝色的检疫章。

麦乳精和奶粉是在华侨商店买的,用牛皮纸包得严严实实。

赶集的路上人多车多,程阳花了五六分钟就才挤出去。

转过两个巷口,眼前出现一栋带小院的平房,门框上钉着‘光荣之家’的金属牌——这是姐夫张建军单位分的,也是有功劳的人才有这个资格。

院子里晾晒的警服在阳光下泛着藏青色的光,衣领上的红色领章格外醒目。

程阳把车支在墙根,刚要敲门,就听见屋里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接着是自己老姐程小芳温柔的哼唱:“哦哦哦,爸爸抓坏人去了”

程阳闻言,嘴角泛起一抹笑意。

初为人母的老姐,也有了不同的一面。不再是小时候老揍自己的了。

他敲了敲门,然后后退了几步。

“谁啊。”里面传来程小芳的声音。

“姐,是我!你老弟啊。”程阳喊道。

顿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之木门“吱呀”一声开了。

程小芳抱着襁褓愣在门口。她穿着一件花棉袄,头发利落地扎成马尾。

虽然眼下带着淡淡的青黑,但整个人看起来还是精神的。

显然这孩子不省心,估计半夜吵得没法睡觉。

“阿弟!”她惊喜地叫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进来!你姐夫上班去了。”

“昨天下午回来的。”程阳提着东西往里走去。

房子是因为姐夫结婚,才去申请的。因而之后是姐夫和姐姐一家三口住。

至于姐夫的父母则是在自家的房子住。

客厅墙上,挂着姐夫穿警服的标准照,玻璃相框擦得一尘不染。

五斗柜上摆着个军用搪瓷缸,上面印着‘先进工作者’的红字。

整个房子小而全,一切也都井井有条,干净整洁。

还真是老妈教大的。

程阳轻手轻脚地把东西放在茶几上,眼睛却忍不住往姐姐怀里的襁褓里瞄。

小家伙脸蛋红扑扑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小嘴却已经放松地嘟了起来。

“怎么突然来了?”程小芳伸出一只手要给弟弟倒杯茶,但被程阳阻止了。

“不用倒了,我不渴。小心孩子。”

“你来抱下。你这舅舅也要抱抱外甥。”程小芳也不客气,让程阳抱一抱。

程阳见此,也就小心翼翼地接过孩子。

“爸妈也都回来了?”程小芳则是继续倒水。

“嗯,都回来了,但有些忙。估计这两天会来看看。”说着,程阳找个位置坐下。

然后从怀里掏出那对银镯子,“满月酒,我们都在鹏城没来,这是我补给小外甥的。来,舅舅给你戴上。”

程阳小心翼翼地托起婴儿藕节似的小胳膊,银镯套上去时铃铛轻响。小家伙睁着大眼睛看着,也不怕生。

银镯闪着温润的光,上面精细地刻着平安如意,岁岁平安的字样和花纹,还挂着两个小铃铛,轻轻一碰就发出清脆的声响。

程小芳的眼圈一下子红了:“这这得花多少钱啊!”

程小芳还不知家里的情况,因而也就认为都是辛苦钱。

程阳笑了笑:“姐,我现在可会挣钱了。家里不缺钱了。”

小家伙被双手上小铃铛的声音吸引,也或许是不适应,皱着脸刚要哭。但突然被挂在木架上的警帽吸引,睁着乌溜溜的眼睛伸手去够。

然后突然“咯咯”笑了起来,露出粉嫩的小牙床。

程小芳笑道:“这孩子,见了警徽就笑。平时一哭,抱着他来看看帽子就不哭了。将来准跟他爸一样。”

“当官好,当官远比做生意强。”程阳看着咧着牙床,小手抓着空气的小外甥,“姐,孩子叫什么?”

说着,程阳也将孩子抱还给老姐。

程小芳轻轻摇晃着怀里的孩子,眼里满是温柔:

“张国虎,你姐夫说虎虎生威,将来当警察威风。小名就叫小虎。”

对于这个年代的人,起名还真是简单。

程阳伸手逗弄着小外甥肉乎乎的脸蛋,小家伙竟然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指,力气大得出奇,笑道:

“哟,手有力,看来以后还真能当警察。”

跟着程阳也就说道:“姐,我就不多待了。二哥还在等我买东西呢。这两天爸妈应该会过来看看他们的小外孙。”

“金海来了?你真是,来都来了,怎么不叫他一起过来?”程小芳瞪了弟弟一眼。

“他脸皮薄。”程阳笑道:“走了啊。”

然后也不管老姐在后面说拿东西走,推着自行车就走了。

程小芳站在门口朝他挥手。

小虎那两只小手也在空中抓着什么,手腕上的银镯随着挥手的动作叮当作响。

那声音清脆悠远,仿佛能一直传到很远的将来。

当程阳回到供销社旁,程金海只是买了一些简单的烟花,其它的并没有买。

实在是不知要买什么,也不敢瞎买。

“你可算来了,你自己买吧,我也不知要买什么。”程金海见程阳来了,上前将钱都还给程阳。

程阳说道:“想吃什么,想买什么买就是了。你买烟花了?”

程金海示意了下手里的烟花,笑道:“对啊。就一些串天炮。”

“行了,你自己再去看看,也给你外甥那边买点好玩的。”

程金海一愣:“你还要去做什么?”

程阳笑道:“看看同学。晚点在那棵大榕树下会合。”

说完,程阳不理会程金海那无奈的神情,双手稳稳扶住自行车头,顺着石板路往前推。

街边的一些人家里里飘出的潮剧唱段断断续续。

他这次并非去找同学,而是想去瞧瞧周小妹的原生家庭究竟是什么模样。

从陈凤娣那儿打听到周小妹家的地址。

周小妹执意不回老家,就是不想再看到自己父母。

不顾她的死活反对就执意嫁给一个四五十岁的老男人。

说是嫁,跟卖女儿没啥两样。

而程阳想起周小妹每月雷打不动寄回家的五百块钱。在农村,这可不是小数目——

乡镇地区,国营工厂普通工人月平均工资不过四五十块。

她在万家鲜辛苦工作,一个月六百块的收入,自己只留一百,半年下来足足寄了三千块。

这笔钱或许能让那户人家的泥砖房换上几片新瓦,能给她弟弟买上几身像样衣裳,能让家里扬眉吐气,却换不来父母半分温情。

有些时候,重男轻女的情况,在这年代确实是严重。但却也是时代的需求。

没男丁,被吃绝户、干架、分田都没别人有优势。

好在,自己老妈不会。

二十分钟后,断断续续,程阳通过寻找,才找到一处路越走越窄,两侧的老屋墙面斑驳的区域。

小巷子有些潮湿,周围的老旧瓦房青苔爬满墙壁。

“第九间”程阳仔细数了下来。

不多时,他就看见那座泥砖房。

程阳不由得停下脚步。

结果发现这房子还挺新,显然是修葺过。但修葺的是内部,外面并没有翻新。

显然是拿到周小妹的钱后就翻新了房子。

这很正常,但下一刻,里面却传来一个男人的呵斥声:

“这死丫头,上次寄回来的信里说过年不想回来了!她是想要翻天吗?”

程阳故意蹲下系鞋带,面无表情地听着,没有理会身边经过的人。

经过的人也只是看了程阳一眼,也同样没在意。

“孩他爸,丫头都寄了这么多钱了,你还要做什么。”一个妇女的声音也随之传来。

“做什么?”男人的声音高了几分:“无声无息跑了,真以为寄这点钱还真的能怎么样!我这脸早就丢没了!”

紧接着是瓷器摔碎的声响。

程阳听得很平静,但他明白周小妹每次发工资时眼里的倔强从何而来,也懂得她为何不想提起家里。

腊月的阳光照在这座破败的院落里,却暖不透屋内那冰冷的亲情。

程阳起身,陡然间走了进去。

“这里是周小妹的家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里面一个干瘦老汉的怒骂声。

“你谁啊!”男人从里屋走了出来,盯着程阳。

“我是鹏城来的。听周小妹说,她家就在这里。所以,这里是了?”程阳的眼神一眯,露出笑呵呵的神色。

但看着这两夫妻十分普通的面容,程阳有些疑惑。

都说女儿像爹,儿子像妈。

但这两人的样貌着实是普通得很。但周小妹那模样,他没从这老汉身上看到多少相似的。

只不过,这类不怎么相像的父女什么的也很多。

“是的。你是小妹的什么人?”妇人警惕道。

“是就行。”旋即,程阳自顾自地关上门,门闩关上后,解开外套,露出腰间的匕首,面色冷峻地说道:

“这是私事,我就不弄得人尽皆知了。”

“你们女儿周小妹,在我们的电子厂打工,找我们老板借了那么多钱。但天天从早到晚拼命干活还债。现在人病倒了,却没钱治病。所以,我是来找你们的说说情况的。”

周小妹的父母看到程阳腰间的匕首,顿时就慌了。

男人更是震惊:“借、借的?她,她不是说打工挣的吗?”

程阳嗤笑一声:“来,你跟我说说什么工一个月能挣六百块?把你拿去卖了你都不值六百。她一个月工资也就一百来块。”

顿时,两夫妻就没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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