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饭后坦白(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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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房里的碗筷收拾妥当,李氏端来三碗晾好的白开水,粗瓷碗口氤氲著薄薄的白汽,在油灯下看过去,像蒙了层细纱。

饭后坐在李氏的屋子里聊天,莫晚笙挨着李氏坐在炕沿,粗布裙摆扫过炕席的纹路,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莫长风搬了木凳坐在对面,膝盖上搭著块擦汗的粗布巾,油灯的光在他刚毅的侧脸投下淡淡的阴影,把他眉骨的轮廓衬得愈发清晰。

院外的虫鸣渐渐密了,“唧唧”“啾啾”地交叠著,像有人在暗处撒了把碎珠子,滚得满地都是响。

墙角的老槐树叶子被晚风拂著,偶尔落下一两片,在地上发出“啪嗒”的轻响。

李氏抿了口热水,舌尖触到水的温吞,指尖无意识地摩挲著碗沿的细纹——那是常年被手温焐出的包浆,滑溜溜的。她忽然叹了句:

“如今有晚笙这手艺在,往后家里的日子总能松快些。前阵子还愁你大哥的伤药钱,这才几天,不光伤好了,还寻着了野山参,真是”话说到一半,被她自己笑着咽了回去,眼角的皱纹里盛着满足的光。

莫晚笙握著温热的碗,掌心被烫得微微发麻,却舍不得放下。

这两天靠着脑子里那些突如其来的草药知识,不仅帮大哥把狰狞的伤口治得平平整整,还在后山寻到了金贵的野山参,连带着娘脸上的愁云都散了,家里的烟囱似乎都比以前冒得欢实。

可这份“突然多出来的本事”,总像块没焐热的石头压在心头,并且原主和自己的性格不一样,倒不如借炼药天赋的觉醒改变性格,藏着掖着不舒坦,不如痛痛快快说开了踏实。

她深吸一口气,碗沿的热气扑在鼻尖,带着点水的清润。

抬眼时,正对上李氏和莫长风望过来的目光,她清了清嗓子,声音比平时低了些,却每个字都落得稳稳的:“娘,大哥,有件事我想跟你们说。”

李氏正用指腹擦著碗边的水渍,闻言动作一顿,手里的碗轻轻磕在炕席上,发出“笃”的一声。

莫长风也直了直脊背,原本搭在膝盖上的粗布巾被他攥紧了些,指节微微泛白。

油灯的火苗不知被哪股风吹得跳了跳,把三人的影子在土墙上扯得忽长忽短,空气里添了几分说不清的凝重。

“那天我醒过来,不光是脑子里多了些草药的法子。”莫晚笙的指尖无意识地划着碗壁,留下圈淡淡的水痕,“我好像真的觉醒了炼药天赋。”

“哐当”一声,李氏手里的碗没端稳,在炕席上磕出轻响,半盏水晃出来,浸湿了她的裤脚。

可她浑然不觉,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莫晚笙,嘴唇动了好几下才发出声音,带着点颤:“真真的?不是你自己看草药看久了,瞎琢磨出来的?”她记得村里张婶觉醒天赋时,是突然能闻到三里外药草的味道,女儿这动静,是不是太轻了些?难不成每个人觉醒情况都不一样?之前也没人提过这问题啊?

莫长风眉头微蹙,喉结动了动,追问:“怎么觉醒的?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村里二丫觉醒炼器天赋时,手心烧了三天三夜;你张婶是梦见满山坡的药草对她说话,还能闻见药香。

他得弄清楚,这到底是真天赋,还是妹妹为了宽他们的心,自己硬撑出来的“本事”。

“说不清楚。”莫晚笙认真回想,指尖下意识地碰了碰炕边晾著的一束透骨草,刚触到叶片,指尖就传来一阵熟悉的麻痒,像有无数细小的虫子在皮肉下轻轻爬。

“就是碰著草药的时候,指尖会有点发麻,像有小虫子在爬。而且我能‘看’到它们的性子,哪些寒,哪些热,该怎么配才合适,就像刻在脑子里一样。”

她拿起那片透骨草,举到油灯下,叶片的脉络在光里看得清清楚楚,“比如这个,我一摸就知道,它性子偏涩,得配生姜熬煮,才能去了那股冲劲,敷在风湿的关节上才不蛰得慌,还能把药效往骨头缝里引。”

李氏凑近了些,鼻子几乎要碰到那片草药,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女儿的指尖。她忽然想起前天,晚笙配药时,连张婶都瞧不出门道的配伍,女儿却做得笃定,当时只当是运气,原来

她猛地抓住莫晚笙的手,掌心粗糙的茧子蹭著女儿细嫩的皮肤,声音发颤:“老天保佑真是老天开眼了!我家晚笙也是有天赋的孩子了!”

她抬手抹了把眼角,不知是喜是酸,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两人交握的手上,“以前总怕你受委屈,村里哪个姑娘没觉醒天赋,不是低眉顺眼的?现在有这本事在身,谁还敢轻看你?往后你想去哪,想做什么,娘都依你!”

莫长风一直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莫晚笙。他想起妹妹今天处理草药的样子:

分拣时从不出错,哪些该晒,哪些该蒸,记得比药铺的掌柜还清楚;

配药时那精准的分量,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仿佛手里的药杵有自己的准头;

连给张婶“露一手”时,那份不卑不亢的笃定,都不像是装出来的。

这哪里是“瞎琢磨”,分明是天赋融进了骨血里,才有的底气。

“以后打算怎么办?”他忽然开口,语气比刚才沉稳了些,眼里的疑虑散了,添了几分认真,“是就在村里帮人制药,赚点零花,还是”

“我想先跟着大哥进山。”莫晚笙抬头,眼里的光比油灯还亮,映着她挺直的眉骨,“山里有更多草药,我想认全了它们的性子,摸透了它们的脾性。等攒够了钱,就去镇上开个小药铺,不光卖药,还能给猎户们治伤——他们进山打猎总受伤,镇上的药铺又贵又远。到时候,娘也能跟着我去镇上住,不用再守着这老院子操劳。”

李氏听得连连点头,抹着眼泪笑:“好,好!有出息!娘这把老骨头还能动,到时候给你烧火做饭,看铺子!我这就把攒的那点嫁妆钱翻出来,先给你当本钱!”那钱是她当年嫁过来时带的,缝在枕头套里,多少年没动过。

莫长风嘴角难得地勾起一点浅弧,从怀里摸出个磨得发亮的小布包,解开绳结,里面是几枚边缘磨圆的铜钱,有两枚还带着点绿锈。

他把铜钱往桌上一推,滑到莫晚笙面前,发出“叮铃”的轻响:“这是上次卖兽皮剩下的,你先收著。明天去镇上,我不光卖参,还去问问药铺的王掌柜,能不能长期收你配的药膏——你配的止血药比张婶的好,他肯定乐意。”

铜钱在油灯下泛著温润的光,莫晚笙捏起一枚,放在掌心掂了掂,沉甸甸的,像捏著块暖玉。

她看着娘喜不自胜的模样,眼角的皱纹里全是笑;看着大哥眼里的认可,那抹浅弧虽淡,却比任何承诺都实在。

心里那块压了许久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原来坦白并没有那么难,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比任何天赋都更让人踏实。

院外的虫鸣还在继续,像支没尽头的歌谣。油灯的光暖融融地裹着三人,连墙上的影子都显得格外亲厚。

莫晚笙忽然觉得,这觉醒的天赋,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机缘,更是这个家的盼头。

往后的日子,有草药的清苦,有家人的暖,一定能熬出最绵长、最踏实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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