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混合著纸灰烧焦的怪味。
方镜站在那堆破烂的纸屑前,手里紧紧攥著那根从戏子鬼身上掉落的红色眉笔。
这眉笔冰冷刺骨,笔尖是一抹鲜艳欲滴的红,仿佛刚蘸过死人的心头血。握着它,方镜能感觉到一股躁动的灵异力量顺着手臂往上爬,试图控制他的手去画些什么。
“这也是个烫手山芋。”
方镜强忍着将它扔掉的冲动,反手将其塞进贴身的口袋里,用军大衣裹紧了身体。
背后的货箱在吞噬了花脸戏子后,再次陷入了沉寂。但这种沉寂更像是一种吃饱后的假寐,方镜能清晰地感觉到,箱子的重量又增加了。脊椎骨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每一次呼吸,肺部都像是拉风箱一样刺痛。
“得走。马上走。”
他没有去管地上那滩属于自己的鼻血,也没有收拾床铺。在这个灵异之地,留下的痕迹越多,死得越快。
方镜背起箱子,推开那扇已经破碎的房门,走到了二楼的走廊上。
原本挂在走廊墙壁上的那幅戏台水墨画,此刻发生了变化。
画中那个原本站在戏台中央、眼神勾魂的花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黑漆漆的空洞,就像是画被人挖去了一块。而在戏台的角落里,多了一滩暗红色的血迹。
整个客栈静得可怕。
没有风声,没有虫鸣,甚至连刚才那个阴柔的唱戏声也彻底消失了。
但这并不是安全,而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方镜一步一步走下楼梯。萝拉晓税 埂辛嶵全
一楼大堂里,那个老掌柜正缩在柜台后面,手里死死抱着那个装钱的黑木盒,浑身发抖。他那双浑浊的老眼此刻瞪得滚圆,死死地盯着楼梯口,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不可置信。
他听到了楼上的动静。
鬼戏唱了一半就停了。这意味着什么,他这个懂行的人再清楚不过了。
要么是客人死了,要么是唱戏的死了。
当看到满脸是血、背着黑箱子的方镜从阴影中走出来时,老掌柜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类似于抽风的“咯喽”声,整个人瘫软在了椅子上。
“爷爷”
老掌柜哆哆嗦嗦地想要站起来,但腿软得根本不听使唤。
方镜没有理会他的丑态,径直走到了柜台前。
“啪。”
他将那只染血的手掌按在柜台上,那双布满尸斑的眼睛冷冷地盯着老掌柜。
“那张钱,你收了。戏,我也听了。”
方镜的声音沙哑,带着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但这戏唱得不好,我很不满意。所以,我把唱戏的带走了。”
带带走了?
老掌柜的瞳孔剧烈收缩。把梨园的角儿给“带走”了?这是什么黑话?是杀了?还是关押了?
无论哪一种,眼前这个背箱子的年轻人,都已经超出了他认知的极限。这哪里是过路的客商,这分明是一尊过江的凶神!
“爷息怒!爷息怒!这都是梨园的规矩,小老儿只是个看店的”老掌柜吓得都要哭出来了,生怕方镜顺手把他也给“带走”。看书君 醉歆璋結耕欣哙
方镜没有说话,只是慢慢掏出了那根红色的眉笔。
看到这根眉笔,老掌柜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如纸。他认得这东西!这是那个花脸戏子的本命物,是梨园用来勾魂画脸的凶器!
东西在方镜手里,说明那个戏子真的没了。
方镜拿着眉笔,在柜台那张木质的桌面上,缓缓画了一道红线。
“滋滋滋”
眉笔划过木头,竟然发出了烙铁烫肉的声音,一股焦糊味弥漫开来。那道红线鲜艳得刺眼,仿佛在木头上切开了一道流血的伤口。
“这是一条线。”
方镜收起眉笔,看着老掌柜:“出了这个门,我不希望有人知道我往哪个方向走了。如果有梨园的人来问”
他指了指那道红线:“你就告诉他们,过线者,死。”
这是恐吓,也是一种灵异诅咒。
这根眉笔具备画地为牢或者界限诅咒的特性。方镜虽然不懂具体用法,但他只需要展示出这种姿态,就足以震慑住这个怕死的老掌柜。
“懂!懂!小老儿什么都没看见!今晚没来过客人!绝对没有!”
老掌柜把头磕得如同捣蒜。
方镜不再停留,转身走出了太平客栈的大门。
外面的天色依旧漆黑,黎明前的黑暗最为浓稠。
那个被高墙围起来的小镇,此刻像是一座巨大的坟墓,死气沉沉。街道两边的住屋紧闭门窗,门楣上挂著的白灯笼在无风自动。
方镜并没有往回走,而是朝着小镇的另一头快步离去。
他知道,刚才的恐吓只能拖延一时。梨园那边肯定已经感应到了花脸戏子的消失,报复很快就会到来。
他必须在大幕拉开之前,逃出这个舞台。
走出了大概五里地,离开了小镇的范围。
方镜感觉耳朵里的剧痛稍微缓解了一些,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更加诡异的幻听。
哪怕周围一片死寂,他的脑海深处,依然隐隐约约回荡著那个戏子的唱腔。
“咿呀郎君呐你往哪里走”
那声音像是附骨之疽,怎么甩都甩不掉。
“我叫方镜,我被标记了。”
怀里的人皮纸适时地泼了一盆冷水,血字在他脑海中浮现:
“我以为杀了戏子就能闭嘴,但我错了。那个戏子的声音已经种进了我的脑子里。我现在就是一个行走的广播台,无论我走到哪里,梨园的主人都能听到我的位置。”
“那根红色的眉笔不是战利品,是个定位器。但我不能扔,因为扔了它,诅咒会立刻爆发,把我变成一张画皮。”
“我现在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大川市。利用那里另一个恐怖源头的灵异场,来干扰梨园的信号。”
“但我还能撑到大川市吗?我的身体已经快烂透了”
方镜摸了摸自己的脸。
触手冰凉、僵硬。原本因为拔毒而消退的一些尸斑,此刻又重新冒了出来,而且颜色更深。
货箱的侵蚀、鬼戏的诅咒、再加上长途跋涉的消耗,陈三这具身体已经到了极限。
“没车”
方镜看着前方茫茫的荒野,心中涌起一股绝望。
靠两条腿走到大川市,起码要三天。以他现在的状态,半路就会暴毙。
就在这时。
前方的迷雾中,突然传来了一阵清脆的铃铛声。
“叮铃叮铃”
那是铜铃的声音,清脆、悠扬,在这死寂的荒野上显得格外突兀。
方镜立刻警觉地停下脚步,躲到了一棵枯树后面。
雾气翻滚,一队人马缓缓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那是一辆马车。
拉车的是两匹高头大马,但这马不是活物,而是用竹篾扎骨架、白纸糊皮肉的纸马。马身上画著红色的眼睛和黑色的鬃毛,四蹄不沾地,轻飘飘地在空中滑动。
赶车的是个穿着黑寿衣、戴着斗笠的男人,看不清脸,手里拿着一根挂着白幡的鞭子。
而车厢是一口黑漆漆的棺材。
这是一辆给死人送行的灵车,或者是某种运送尸体的工具。
在这个年代,除了走阴人,还有一种行当叫“赶脚的”。只不过他们赶的不是活人的脚,是死人的路。
方镜看着那辆纸马车,浑浊的眼中闪过一丝贪婪。
他不管这车是人开的还是鬼开的,也不管这车是去哪里的。
只要能动,只要能代步。
“劫车。”
方镜从枯树后走了出来,背后的货箱发出了一声沉闷的轰鸣。
在这个比鬼还恶的世道,他方镜,要做那拦路的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