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名叫克里斯托弗,在国王的军队里服役了整整十年。
他打过三场仗,腿上中过一箭,胸口挨过一刀,但都活下来了。
退役时,长官拍着他的肩膀说:
“你是个好兵,克里斯托弗。”
然后给了他三十个银币的退伍金,一件旧军大衣,还有一句忠告:“省着点花。”
克里斯托弗把银币揣进兜里,穿上大衣,朝长官敬了个礼,转身就踏上了回家的路。
他家在日德兰半岛的一个小渔村,从哥本哈根走回去得半个月。头三天,他还真省着花——每晚住最便宜的旅店,吃黑面包配腌鱼。
第四天下午,他路过一家小酒馆。里面传来小提琴声和欢笑声,窗户上凝着水汽。克里斯托弗站在窗外,摸了摸兜里剩下的二十七个银币,又摸了摸空荡荡的胃。他推门进去。
那一晚,他花了五个银币。喝了三杯杜松子酒,吃了烤猪排和土豆泥,还跟一个红头发的姑娘跳了支舞。
姑娘问他是不是打仗回来的英雄,他咧嘴一笑:“活下来的都不是英雄,活下来的都是运气好的。”
第五天,他睡到中午才醒,又花了两个银币吃午饭。
到第七天,兜里只剩十个银币时,克里斯托弗开始琢磨怎么挣钱。他试过帮农夫收麦子,但农活比打仗还累,一天才挣两个铜币。试过去城里当守卫,可人家嫌他腿上有伤,走路有点瘸。
就这样磨蹭到第十三天,他走进了一片陌生的森林。
那林子又深又密,松树高得看不见顶,地上铺着厚厚的针叶。克里斯托弗按着指南针往西走,但越走越不对劲——指南针的指针开始乱转,像中了邪。
“见鬼。”他嘟囔着,把指南针塞回兜里,凭感觉往前走。
走了约莫一个钟头,前方出现一棵巨大的老橡树。树干粗得十个人都抱不拢,树根像巨蟒一样盘踞在地面。树根旁坐着个老太婆。
克里斯托弗从没见过这么老的人。她脸上的皱纹深得像刀刻,眼睛陷在眼窝里,鼻子尖得能戳死人。身上披着件破破烂烂的黑斗篷,手里拄着根歪歪扭扭的橡木拐杖。
“下午好,老太太。”
克里斯托弗礼貌地打招呼——当兵时长官教过,对老人家要有礼貌,谁知道她是不是某个贵族的亲戚。
老太婆抬起头,眼睛亮了一下:“下午好,当兵的。你走错路了。”
“我知道。”克里斯托弗苦笑,“我的指南针坏了。”
“不是指南针坏了。”老太婆用拐杖敲了敲地面,“是这片林子不喜欢生人。不过你运气好,遇到了我。”
她从斗篷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布袋:“帮我个忙,当兵的。那棵老橡树底下是空的,你爬进去,帮我拿点东西。”
克里斯托弗看看那树,树干离地三尺的地方果然有个洞,黑漆漆的,不知有多深。
“洞里有什么?”他问。
“好东西。”老太婆咧嘴笑了,露出三颗黄牙,“下面有三个房间,每个房间里都有口大箱子。第一个房间的箱子里是铜币,第二个是银币,第三个是金币。你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条件呢?”克里斯托弗不是傻子——当兵的十年,他学会了一件事:天上不会掉馅饼。
老太婆从怀里掏出个旧打火匣,黄铜做的,上面刻着古怪的花纹:
“第三个房间的箱子上坐着只大狗,眼睛有茶杯那么大。你别怕,把我的围裙铺在地上,把狗抱到围裙上,它就不会咬你。然后你打开箱子,金币随便拿。但角落里有另一个小箱子,里面放着这个打火匣的旧火绒,你得帮我拿出来。”
“就这?”
“就这。”老太婆把打火匣递给他,“你拿着这个,需要火的时候擦一下就行。等上来后,把火绒给我,打火匣你留着。金币嘛……咱们对半分。”
克里斯托弗掂了掂打火匣,沉甸甸的。这买卖听起来不坏——就算老太婆耍花样,他一个当兵的,还怕个老太婆不成?
“绳子呢?”他问,“我怎么下去?又怎么上来?”
老太婆从布袋里掏出捆麻绳,绳子粗得像手腕,长度看不清,但肯定够长。她把一头系在老橡树的树根上,另一头递给克里斯托弗。
“我在上面拉着。”她说。
克里斯托弗把绳子在腰间系牢,背上军刀——虽然腿瘸,但爬树还行。他钻进树洞,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头顶洞口透下一点光。他抓紧绳子,脚蹬着树洞内壁,一点点往下滑。
滑了约莫五丈深,脚碰到了地面。
克里斯托弗解开绳子,从腰间取下牛角灯——这是北欧士兵常见的装备,半透明牛角片能发散柔和光线。他用随身的燧石与火绒打着火,点燃了灯芯。
暖黄色的光晕在石壁上跳动,映出一条低矮的通道。他猫着腰走进去,尽头是一扇木门。
推开门,是个不大的房间。
正中央果然有口大箱子,箱盖敞开着,里面满满当当全是铜币,在火光下泛着暗红的光。克里斯托弗抓了一把,沉甸甸的,都是真钱。但他没拿——铜币不值钱,拿多了还沉。
房间那头还有扇门。
第二间房大些,箱子里的银币堆成了小山。克里斯托弗犹豫了一下,抓了几把塞进大衣内袋——万一上面那老太婆耍花样,这些银币也够他花一阵子了。
第三扇门最厚重,是橡木包铁皮的。
克里斯托弗推开门,火光先照见的是一双眼睛。
真如老太婆所说,茶杯那么大的眼睛,绿莹莹的,在黑暗里像两盏鬼火。眼睛下面是张毛茸茸的脸,再下面是蹲坐着的身躯——那狗大得像头小牛犊,全身黑毛,牙齿露在外面,每一颗都有拇指长。
狗没叫,只是盯着他。
克里斯托弗手心冒汗,但还是照老太婆说的,从怀里掏出她给的蓝格子围裙——不知什么时候塞进他兜里的。他把围裙铺在箱子前的地面上。
“好狗狗,”他尽量让声音平稳,“挪个地方?”
大狗看看他,看看围裙,慢吞吞地站起身,挪到围裙上趴下了。它一动,整个房间都在震。
克里斯托弗这才看清那口箱子。
纯金打造的箱子——不是镀金,是实心的金子。箱盖上镶着宝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排列成星辰图案。他咽了口唾沫,掀开箱盖。
金光刺眼。
满满一箱金币,每一枚都有巴掌大,刻着他不认识的文字和头像。克里斯托弗抓了一把,沉得他差点脱手。他把大衣脱下来铺在地上,开始往里面装金币。
装到一半时,他想起老太婆的话。
箱子角落里果然有个小木匣,没上锁。打开,里面是块干巴巴的火绒,看着和普通火绒没两样。旁边还放着三根蜡烛,也是普通的牛油蜡烛。
克里斯托弗把火绒揣进兜里,又看了看蜡烛,顺手也拿上了。然后继续装金币。
大衣实在装不下了,他才停手。系好大衣做成个包裹,沉得他差点拎不起来。他回头看看那只大狗,它还趴在围裙上,眼睛半眯着,像是睡着了。
“谢了,大家伙。”克里斯托弗说。
他拖着包裹往回走,经过银币房间时犹豫了一下,又抓了几把银币塞进裤兜。经过铜币房间时,他看都没看。
回到树洞底下,他扯了扯绳子。上面传来老太婆的声音:“好了?”
“好了!拉我上去!”
绳子绷紧,他开始上升。快到洞口时,他忽然想:老太婆一个人怎么有这么大力气?这绳子少说也吊着两百斤重的东西——他加上金币。
出了树洞,老太婆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她单手拉着绳子,轻松得像在拎一篮子苹果。
“东西呢?”她问。
克里斯托弗把包裹放下,从兜里掏出火绒递过去。老太婆接过火绒,看都没看那些金币,直接塞进怀里。
“打火匣你留着,”她说,“咱们两清了。”
“这些金币……”克里斯托弗指指包裹,“真对半分?”
“你全拿走。”老太婆摆摆手,“我用不着那些黄玩意儿。记住,打火匣是个好东西,用得着的时候擦一下就行。”
她说完,拄着拐杖转身就走,身影很快消失在密林里。
克里斯托弗愣了半天,才蹲下来重新打包金币。他把金币分装进两个行李袋,一袋留作“老太婆的那份”——万一她回来要呢?另一袋自己背着。
走出森林时,天已经黑了。
他在林边生了堆火,用打火匣试了试——轻轻一擦,火绒就冒出火星,点燃枯枝比火折子快多了。他烤了点干粮,躺在火堆边,看着星空,忽然笑出声来。
十年军旅,伤痕累累,退伍金只够活一个月。现在,他有两袋金币,够活一辈子。
第二天下午,他走进了最近的小镇。
就是李孜落脚的那个镇子。
克里斯托弗找了家看起来最体面的旅店——老橡树旅店。进门,要了最好的房间,掏出银币付账。老板的眼睛亮了,伙计殷勤地跑前跑后。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点了烤鸡和啤酒。鸡肉烤得外焦里嫩,啤酒冰凉爽口。他吃得满手是油,喝得满脸通红。
十年了——十年没这么痛快吃过喝过了。
晚上,他躺在带羽毛褥子的床上,软得他浑身不自在。翻来覆去半夜,最后还是把毯子铺在地上睡了——硬地板才睡得踏实。
接下来的几天,克里斯托弗过上了从未想过的日子。
他买了新衣服:细亚麻衬衫、羊毛背心、呢子外套。买了新靴子:小牛皮做的,鞋底钉了铁掌,走在石板路上咔咔响。他顿顿吃肉喝酒,跟酒馆里每个愿意聊天的人吹牛——当然,没说金币和打火匣的事,只说自己是退役军官,攒了点钱。
第三天晚上,他喝得微醺,回房间时路过阁楼。听见里面传出细微的咔哒声,还有老头低声说话的声音。他好奇,凑到门缝边看。
屋里,木偶戏班老板正在排练。三个木偶:一个是国王,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骑士。老头操纵着丝线,让木偶做出各种动作,嘴里念着台词:
“公主被囚在高塔,骑士啊骑士,你何时来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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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取得魔剑,斩断恶龙!”
克里斯托弗看笑了。他推门进去,老头吓了一跳。
“军爷,您……”
“演得不错。”克里斯托弗从兜里摸出个银币,扔过去,“接着演,我爱看。”
老头接住银币,连连道谢,又操纵起木偶。克里斯托弗坐在破椅子上看了半个时辰,直到酒劲上来,才晃晃悠悠回房。
第四天,他在街上闲逛,路过裁缝店时看见橱窗里挂着件蓝色天鹅绒外套。他走进去,试了试,合身极了,像量身定做的。他掏出金币付账——这是他第一次用金币。裁缝接过金币时手都在抖,找了半天才凑够零钱。
出门时,他撞见两个卫兵追着一个少年。那少年黑发卷曲,怀里抱着个布包,跑得像只受惊的兔子。
克里斯托弗下意识伸脚绊倒了前面的卫兵——当兵时他就讨厌这些城里卫兵,耀武扬威,真上了战场屁用没有。
少年逃上楼,卫兵骂咧咧追上去。克里斯托弗继续逛街,像什么都没发生。
但那天夜里,他做了个梦。
梦见那只树洞里的大狗,眼睛绿莹莹的,对他说话——不是用嘴,是直接在他脑子里说:
“打火匣擦一下,我来。擦两下,我兄弟来。擦三下,我们大哥来。记住了,士兵。你拿了主人的财宝,就得替主人办事。”
克里斯托弗惊醒,一身冷汗。
他从行李袋里翻出打火匣,黄铜在月光下泛着冷光。他犹豫了一下,轻轻擦了一下。
“嗤——”
火星迸溅的瞬间,房间里凭空出现一团黑雾。雾散后,那只大狗蹲在他面前,眼睛在黑暗里发着绿光。
“主人有何吩咐?”狗开口了,声音低沉得像从地底传来。
克里斯托弗喉咙发干:“你……你真会说话?”
“打火匣的守护者都会说话。”狗歪了歪头,“您召唤我,是需要什么?金银?珠宝?还是……别的?”
克里斯托弗定了定神:“我要你……去王宫,看看公主长什么样。”
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看公主——也许只是好奇,也许是想验证这狗是不是真有本事。
狗点点头,化作黑雾消失了。
一刻钟后,它又出现在房间里,嘴里叼着条丝绸手帕。
“公主在睡觉,这是她的。”狗把手帕放在地上,“她很美,金发如阳光,皮肤如雪。但她不开心,整天待在塔楼里,像只笼中鸟。”
克里斯托弗捡起手帕,丝绸柔软,绣着王室徽章,还带着淡淡的花香。他愣愣地看着,心里某个地方动了一下。
那之后,他每晚都擦一下打火匣,让狗去看公主。狗回来描述:公主今天在花园散步,摘了朵玫瑰;公主今天在窗边画画,画的是远山;公主今天哭了,因为国王又逼她嫁人。
克里斯托弗听着,渐渐觉得,那些金币堆在行李袋里,也没什么意思。
第七天夜里,狗回来时说:“公主今天说,她梦见一个士兵来救她。”
克里斯托弗没说话,只是擦亮了打火匣。
狗来了。
“带我去见她。”他说。
狗让他骑在背上,化作黑雾穿过街道、城墙、宫殿高墙。等他回过神来,已经站在一座塔楼的房间里。月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床上熟睡的少女脸上。
真如狗所说,金发如阳光,皮肤如雪。
克里斯托弗站在床边看了很久,什么也没做,只是看。然后他拍拍狗,狗又把他带回了旅店。
那夜之后,他知道了两件事:
第一,打火匣是真的,狗是真的,魔法是真的。
第二,他可能惹上大麻烦了——因为他偷走了公主的心,虽然他自己都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偷的。
而此刻,他坐在老橡树旅店的大堂里,喝着第五杯啤酒,完全不知道楼上有三个来自异界的人正在观察他。
国王的密探已经盯上了这家旅店。
王后正在策划如何抓住这个胆大包天的“贼”。
而打火匣静静躺在他兜里,等待下一次被擦亮。
克里斯托弗又灌了一口酒,咧嘴笑了。管他呢,他想,反正老子有钱,有魔法,还有条会说话的狗。
这日子,可比当兵时带劲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