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路明非艰难地说,“我没有正装。”
这是实话。他来卡塞尔的时候,只带了几件普通的衣服。后来诺诺给他买的那几套,在青铜城任务中基本都毁了。剩下的,只有校服和几件休闲装。
“这个好办!”芬格尔一拍大腿,“租啊!学院附近就有租正装的店,一百美金一天,西装领带皮鞋全套!虽然质量不咋地,但凑合能穿!”
一百美金……
路明非摸了摸口袋。诺诺给他的那张信用卡还在,里面有一万美金。一百美金,确实不算多。
但他还是尤豫。
不是钱的问题,是……勇气的问题。
他敢去吗?
敢穿着租来的廉价西装,走进那个满是精英的宴会厅?
敢在恺撒和所有学生会成员的注视下,走到诺诺身边?
敢面对那些或好奇、或嘲笑、或敌意的目光?
路明非闭上眼睛。
他想起了青铜城,想起了那扇巨大的青铜门,想起了龙侍参孙燃烧的金色眼睛,想起了自己吟唱莱茵时那种不顾一切的疯狂。
如果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会怕一场宴会?
如果连龙王都敢面对,为什么会怕一群学生?
他睁开眼睛,看向屏幕上的第二封邮件。
诺诺的邮件。
简单,直接,没有任何解释。
但他知道,她在等他。
等他去。
等他站在她身边。
等他……象一个真正的s级一样,面对所有挑战。
路明非深吸一口气,手指落在触摸板上,轻轻点了两下。
第一下,回复恺撒的邮件:
收到,会准时出席。
第二下,回复诺诺的邮件:
好。
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比较合适?
发送。
然后,他转过头,看向芬格尔:“师兄,明天陪我去租衣服吧。”
芬格尔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笑容里有一种路明非看不懂的欣慰:“这才对嘛!放心,师兄我眼光好得很,一定给你租一套最帅的——虽然预算只有一百美金。”
路明非也笑了,笑容里第一次有了某种近乎释然的轻松。
去吧。
去面对吧。
去象个男人一样,站在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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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珀馆坐落在卡塞尔学院北区,是一座典型的维多利亚风格建筑。暗红色的砖墙,白色的拱廊,高耸的尖顶上装饰着青铜的雄鹰雕像。建筑前是一片宽阔的草坪,此刻被精心布置过——白色的长桌上摆满了香槟和点心,侍应生穿着笔挺的黑色制服,托着银质托盘穿梭在宾客间。
但最引人注目的,是门口那片花海。
9999朵玫瑰。
深红色的,如同凝固的血液,从安珀馆的台阶一直铺到草坪边缘,在夕阳的馀晖中流淌着奢华而浪漫的光泽。每一朵都饱满欲滴,花瓣上还带着晶莹的水珠,显然是刚刚空运到的。
空气里弥漫着玫瑰浓郁的香气,混合着香槟、雪茄和昂贵香水的气味,构成一种上流社会特有的、令人微醺的氛围。
宾客们已经陆续抵达。
学生们穿着各式各样的正装——男生是清一色的黑色或深蓝色西装,女生则是各色晚礼服,长裙在晚风中轻轻飘动,珠宝在灯光下闪铄。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低声交谈,偶尔发出克制的笑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若有若无地投向门口。
投向那个站在玫瑰花海中央的男人。
他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定制西装,剪裁完美得象是第二层皮肤。金色的头发在傍晚的光线中泛着柔和的光泽,蓝色的眼睛里倒映着夕阳和玫瑰,英俊得象从古典油画中走出的王子。
他站在那里,单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姿态从容而优雅。即使什么都不做,只是站着,也自然而然地成为整个场景的焦点。
在他身后,一字排开站着学生会各部的部长——风纪部部长、宣传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体育部部长……总共十二个人,每个人都穿着黑色西装,表情严肃,象一支训练有素的仪仗队。
但诺诺不在其中。
这很显眼。
所有人都知道诺诺曾经是学生会的组织部部长,所有人都知道她和恺撒的关系,所有人都知道……她现在和路明非在一起。
所以今晚,她会以什么身份出席?
站在哪一边?
穿什么衣服?
和谁一起来?
这些问题的答案,让今晚的宴会蒙上了一层微妙的、充满张力的期待。
“会长,”风纪部部长低声说,“时间快到了。”
恺撒看了一眼腕表——那是一块百达翡丽的定制款,表盘上刻着加图索家族的徽章。六点四十五分。
“再等等。”他平静地说,目光投向远处的小径。
他在等谁?
所有人心里都有了答案。
六点五十分。
小径的尽头,出现了三个人影。
走在最前面的是诺诺。
她今天穿了一身紫色。
不是那种艳俗的亮紫色,而是一种深邃的、如同夜空般的暗紫色。套裙的剪裁极其精妙,上半身是修身的西装外套,领口开得恰到好处,露出精致的锁骨和一段白淅的脖颈;下半身是同色的及膝裙,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摇曳。脚上是一双紫金色的高跟鞋,细跟踩在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
她的红色长发今天没有扎起来,而是自然地披散在肩头,发尾微微卷曲,在晚风中轻轻飘动。脸上化了淡妆,口红是比衣服稍浅一些的紫色,衬得肤色更加白淅。
她走得很慢,很从容,每一步都象经过精心计算。夕阳的馀晖洒在她身上,为那身紫色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整个人象是在发光。
惊艳。
这是所有人看到她的第一反应。
即使是那些平时嫉妒她、讨厌她、说她坏话的人,此刻也不得不承认——陈墨瞳,红发巫女,卡塞尔学院最特立独行的女孩,今晚美得令人窒息。
而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她的左手,牵着一个男孩。
路明非。
他今天穿了一身深灰色的西装——很明显是租来的,剪裁不算特别合身,肩部有些宽,裤腿有些长。领带是保守的深蓝色,系得有点歪。头发显然被精心打理过,但依然看得出紧张带来的僵硬。
他走得很不自在,眼神有些飘忽,嘴唇微微抿着,暴露了内心的慌乱。但即使如此,他还是努力挺直背,努力让自己的步伐稳一些,努力……不姑负诺诺牵着他的那只手。
诺诺的右手,则牵着另一个人——
芬格尔。
这位新闻部部长今天难得穿了正装——虽然西装皱巴巴的,领带松松垮垮,衬衫领口还沾着一点疑似西红柿酱的污渍。他脸上挂着惯常的贱笑,眼睛四处乱瞟,嘴里还叼着一根牙签,完全破坏了整个画面的美感。
但这奇妙的三人组合,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面前。
诺诺在中间,左手牵着路明非,右手牵着芬格尔,像牵着两个孩子,缓缓走向安珀馆门口那片玫瑰花海。
全场寂静。
所有的交谈声都停止了,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三人身上。
震惊,好奇,嘲讽,羡慕,嫉妒……各种情绪在空气中交织、碰撞。
路明非能感觉到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他身上。他的后背开始冒汗,手心也是湿的,如果不是诺诺握着他的手,他可能已经转身逃跑了。
但他没有逃。
他看着前方,看着那片玫瑰花海,看着花海中央那个金发的男人,看着恺撒身后那群表情严肃的学生会部长。
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
握紧了诺诺的手。
继续往前走。
一步,又一步。
终于,他们走到了玫瑰花海的边缘,停在了恺撒面前。
距离不到三米。
四目相对。
路明非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如此清醒地看着恺撒·加图索。他确实很英俊,英俊得象太阳,耀眼得让人不敢直视。他的蓝眼睛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骄傲,不是刻意装出来的,而是流淌在血液里的、贵族式的傲慢。
但此刻,那双眼睛里没有敌意,没有嘲讽,没有路明非预想中的任何负面情绪。
只有平静。
甚至……有一丝淡淡的欣赏?
恺撒的目光在诺诺身上停留了几秒,然后缓缓移到路明非身上,最后扫过芬格尔,又回到诺诺脸上。
他笑了。
那是一个很优雅的、无可挑剔的微笑。
“你这一身真好看。”他对诺诺说,声音温和,语气真诚,“紫色很适合你。”
诺诺点了点头,礼貌性地回以微笑:“谢谢。”
然后,恺撒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动作。
他上前一步,张开双臂,轻轻抱了抱诺诺。
那不是一个情人的拥抱,而是一个礼貌的、朋友式的拥抱,一触即分。接着,他执起诺诺的手,低下头,在她的手背上轻轻一吻。
标准的吻手礼。
优雅,绅士,无可挑剔。
但在路明非眼里,这个动作象一把刀,扎进了他的心脏。
他一下子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诺诺为什么要穿紫色。
明白了恺撒为什么要铺9999朵红玫瑰。
明白了今晚这场宴会,真正的意义是什么。
紫色,在西方贵族的礼仪中,是“告别”的颜色。
红玫瑰,是恺撒和诺诺之间曾经的爱情像征。
而吻手礼,是绅士对女士的致意,也是……对过去的正式告别。
这不是鸿门宴。
这是告别仪式。
恺撒在用这种方式,向诺诺告别,向他们曾经的爱情告别,也向……所有旁观者宣告:
他和诺诺的故事,结束了。
优雅地,体面地,无可挽回地结束了。
而现在,牵着诺诺手的人,是路明非。
那个穿着租来的廉价西装、紧张得手心出汗、但依然站在这里的衰仔。
路明非看着恺撒,看着那双平静的蓝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好象从来没有真正理解过这个男人。
他不是想象中那种心胸狭窄、会因为失败而报复的人。
他有他的骄傲,有他的尊严,有他的……风度。
即使输了,即使被“抢”走了女朋友,他依然选择用最体面的方式告别。
这让路明非感到羞愧。
也为自己的小人之心感到羞愧。
恺撒松开诺诺的手,转向路明非,伸出了手:“路明非同学,欢迎。”
路明非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慌忙伸出手,和恺撒握了握。
恺撒的手很温暖,很有力,但没有任何挑衅的意味。
“感谢你能来。”恺撒说,语气平静,“希望今晚你能玩得愉快。”
然后,他转向芬格尔,挑了挑眉:“芬格尔,你今天居然穿了正装。”
芬格尔咧嘴一笑:“会长大人的宴会,我怎么敢不穿?虽然这衣服租一天花了我五十美金,心疼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