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要是能打过那采花贼,也不至于娘子被他沾污了清白!”
面对村中之人的嘲讽,被称作李小二的汉子一张脸,由红转黑,又由黑转青,最后发出愤怒的嘶吼。随着这声嘶吼,喧哗之语消弭,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再说,村子里没人看到那采花贼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走的。照我说,那采花贼多半是江湖人!”
说到这儿,名为李小二,身材壮硕的汉子,注视方胜的眼神隐现狐疑。
“不是他!”那名俏丽村姑瘫坐在井边,见丈夫及旁人用怀疑目光望着白衣少年,忙道,“昨天晚上,虽然是在黑暗中,但我看到的采花贼,是一个身形瘦削,面容猥琐,约莫三旬的汉子,不是一个少年!”
“身形瘦削,面容猥琐,三旬汉子?”无端遭到怀疑的方胜咀嚼着村姑所说的这三点,心底升起似曾相识感,却一时想不起来,“这位娘子,那采花贼还有什么特征吗?”一时想不起来这种熟悉感的由来,方胜扭头看向村姑,询问道。
村姑望着俊美如玉的白衣少年,眼底浮起一抹羞涩,俏脸遍布思索,半晌方露出恍然大悟之色,惊呼道,“我想起来了,那采花贼自称田大爷,应该是姓田!”
随着村姑此言,方胜终于把握住心底那丝淡淡熟悉感,一字一句说出这个名字,眼底浮起杀机
“这淫贼坏了不知多少女子的清白,如今又流窜到关中了!”
伴着言语,方胜翻身上马,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近的气息,令周遭村民胆寒,不自禁让开路径,让方胜离去。
得!得!得!
意外得知江湖上最让人不齿,本身武功不凡,轻功高强的采花大盗田伯光之下落,方胜心底升起杀机,策动胯下白马。白马迈开马蹄,载着方胜朝村外奔去。
【这,算什么事?】
方胜来的突然,走的也突然。及至一人一马消失,村民们皆愣在原地。作为当事人的李小二,见管闲事的家伙走了,视线再度落于自己被沾污的娘子身上,经方胜这么一打岔,也没了逼迫娘子自尽的心了。
“三个月!三个月后,如果你的肚子里没孽种,我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日后谁要是敢提,别怪我翻脸不认人!”目光在娘子身上巡视良久,李小二甫带着无奈道。“要是肚子里有了孽种,那你自己解决!”
“多谢相公。”
听到李小二这么说,村姑大喜过望,慌乱擦拭了脸颊泪痕,手足并用的来至至李小二身边,紧紧抱住李小二的双腿,感激涕零道。
…………
田伯光轻功超群,放眼江湖,虽然绝不是第一,但也跌不出前五。方胜离开村子后,不知该去何处寻他,只能策马扬鞭,朝东方而去。寒冬腊月,天地荒芜,万籁俱寂,大地被呼啸的寒风冰封。
纵马扬鞭的方胜,马蹄落于地面,马蹄铁与冰封的地表发生接触,奏起清脆声响,经空旷环境衬托,更显嘹亮。
纵马一个多时辰,来至一片枝叶凋零的树林外时,方胜眼前忽多出一道身影,其人身穿青黑色的普通江湖客服饰,虽是在地面步行,却脚步极快,腰间佩着一把短刀,背对着方胜,纵使相隔甚远,方胜仍借着寒风送来的体味,嗅到一股难闻的石楠花味道。
当即,方胜拉动马缰,令本处于狂奔状态的战马放缓,死死盯着十数丈外的江湖客,不客气的喊道。
方胜前方之人,正是田伯光。田伯光嘴里叼着一根干草,神色惬意,宛如刚享用了一顿美味佳肴般,方胜的大喝自身后传来,田伯光脚下一顿,左手条件反射的扶住腰间刀鞘。
“正是你田大爷!”
一瞬,田伯光身躯紧绷,右手遥遥对准刀柄,缓缓转过身,看向十丈外的白马少年,坦然承认。
唰!
方胜这才看清田伯光之真容,如那名村姑所言,这在江湖上臭名昭着的采花大盗,身形瘦削,面容猥琐,带着轻浮神色,使人只需看一眼,就产生一种奸邪之徒的印象。最特殊的,是他的双眼。
田伯光的双眼,目光灵活,充满算计!
“小鬼,你毛长齐了没有,也想学别人行侠仗义?”
方胜打量田伯光时,田伯光也在看他。见出现在身后的,竟是一个白衣少年,田伯光眼底浮起发自内心的轻篾,不屑道。
“既然我没找错人,那你可以去死了!”
采花贼,素来是江湖上最让人不齿的存在,哪怕那等动辄灭人满门的魔头,名声也比淫贼好一些。见田伯光承认了身份,方胜双目冰寒,冷冷道。
锵!
话音甫落,马背上的方胜便腾空而起,长剑出鞘,带起璀灿剑光,朝十丈之外的田伯光扑去。十丈之距,被方胜轻松逾越,剑势尚未落在田伯光身上,已让田伯光浑身刺痛,仿佛被数十把利剑抵住。
对手来势汹汹,剑招尚未加身,已让自己呼吸不畅。田伯光眼前光影一闪,猜到方胜的身份,惊呼道。
锵!
伴着惊呼,田伯光佩刀出鞘,一瞬挥出十几刀,刀势如狂风骤雨,正是他的成名绝学:狂风快刀!
“正是!”
铛!铛!铛!
电光火石之间,方胜来至田伯光面前,无名神剑带起的犀利剑势,迎上田伯光的狂风快刀。刀剑交击,脆响连连。雷霆交战之馀,方胜承认了自己的身份。
咔嚓!
活死人墓一行,方胜得了南宋末年之五绝精擅的诸般神功,虽是以九阴真经为主修功法,但触类旁通之下,武功可谓一日千里,服下那枚虺蛇蛇胆后,内力增进良多。兔起鹘落之间,方胜与田伯光完成一波对拼。
刀光剑影中,两道身影错身而过,相距数丈。静默数息后,一记脆响自田伯光刀上发出,一口精钢锻造而成的名刀,自当中折断,一分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