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两个人躺在被窝里,望着黑黢黢的瓦屋顶,都失了眠。
李国胜叹了口气,感慨起来:
“哎,我是没想到,我以为大凤村的情况已经很糟糕了,没想到还有比这更糟糕的。”
“我看你今天回来的时候好象不太正常。”
“不正常?”李国胜从被窝里弹起来,“林凡,我不是不正常,我只是觉得羞愧,我作为一名教育战线的干事,看到这样的景象,我有愧,我想快点逃!”
“我看出来了。”
“这次,我一定要向县里争取,优先解决这几个村子的问题对了,明天,我们是不是要去一趟狗岭村?”
“不去。”林凡翻了个身。
“不去?为什么?”
“我的素材已经够了,而且,狗岭村的人并不欢迎我们去,只要能够引起外界关注,狗岭村自然也能得到改变。
“你在闹脾气。”
“那可不是,我后天就得把文章交给文化站了,我没有时间了。”
“那我明天自己去!”
“你确定?”
“我确定!”
次日一早,林凡起床的时候,看到桌面上李国胜留了张字条,说自己去狗岭村了。
这人,真是个犟脾气。
将字条收起来后,娟子狗娃刚好来到教室外,娟子递林凡一个红薯,道:
“林老师,你们昨天去研调,好玩吗?”
“调研,不是研调。不是去玩,我们可是去工作的。”林凡说着,接过娟子的红薯,一边啃,一边招呼着娃子们去教室。
“那是不是调研完了,就可以带我去镇上坐车去广东了?”娟子追问道。
“娟子,你现在还小,不要老是想着去广东。”林凡拿出了老师的口吻,“学好当下的知识,总有一天,你可以不需要任何人陪,都能自己去广东。”
“真的?”
“恩。”
“娟子姐,要去你自己去吧,反正我是不会去的。”狗娃骄傲地扬起了头。
“我又没说和你去!”娟子撇了撇嘴。
“好,别吵了,我们开始上课,今天,我就和大家上半天,下午,我有事情要忙。”说完,林凡就开始上课。
先给狗娃讲解100以内的加减法、然后是娟子和大山的五年级作文、之后给姗姗来迟的王浩补一下这两天落下的英语
就在上午的课时基本快要结束的时候,李国胜推着自行车,耷拉着脑袋,回到了村小。
他走到教室门前,停下了脚步,却没有抬起头,也没出声,停留了几秒,径直走向后面的宿舍。
林凡看着,觉得不对劲,索性就结束了上午的课程,并且将下午的自习安排交给了班长王浩去跟进。
然后就朝宿舍走去。
刚走到宿舍门,就看到李国胜一声不吭地开始收拾行李。
“李干事,你这是咋了?”
“我现在就回县上!”
“这么突然?”
“突然?!我还嫌太慢了!嘶——”李国胜激动地站起来转向林凡,又疼得去捂嘴角那一块淤青。
“你被打了?被谁打了?”
“还不是狗岭村那帮村痞子,说我是骗子,把我围了起来!简直就是一帮流氓!”
林凡憋着笑,道:“你被打了一下,就开始着急回去?”
“我要是再不回去写报告,请求组织派下老师,狗岭村那帮人只会更加蛮横!他们必须接受知识的洗礼!”
林凡是第一次看到李国胜这样,在这一刻,他几乎是将这几天来积压在心底的压力全部发泄了出来。
林凡没有去阻止他。
李国胜的行李不多,两下就收拾好了,火急火燎地就要走。
“等等。”林凡喊住了李国胜,“你怎么回去?去大路上等班车吗?”
“是。”
“我载你去。”
林凡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去坝子上推那辆自行车,两人默契地没有过多的交流,
从村小到大路口,骑车都要骑半个小时。
沉默一直在那辆破旧的班车到来。
李国胜踏上车,站在车门边,回过头来,郑重道:
“林凡,乡村教育的局面必须要改变!这是我的职责,也是你作为教师的职责!日后你要是成为了作家,更肩负着这个责任!
我在县城等你!”
“作为教师的职责,作为作家的职责。”
回村小的路上,林凡脑海里一直重复着的这句话。
掰掰手指头算算,距离自己的调查报告上交时间,还有不到一天,
而自己给自己待在大凤村的时限,只剩下最后七天,就够一个月。
按照之前的计划,一个月后,自己无论如何都要离开这里。
现在只要顺利发表报告,一周之内就能看得出成效。
来得及。
回到村小后,他径直回到宿舍,拿出信纸,晃了晃仅剩半瓶的墨水,开始撰写梁正隆与他约定那篇文章。
本来,按照一开始的想法,他打算题目用比较客观克制的写法,诸如“大凤镇村小教育现状调查报告”、“大凤乡村教育之殇”
但是转念一想,如果只是写一份冰冷的调查报告,受众有限,
他想让更多的人,读得懂这篇报告,让更多人关注这篇文章。
思来想去,他决定给这篇文章换一个名字。
他想到了娟子在黑板上画的那幅画,那幅通向外部世界的憧憬,那一座桥。
最终,他提起笔,在信纸的顶头,写下了:
【大凤乡村所缺失的“桥”——乡村教育现状报告】
在真正动笔前,林凡想过,大凤镇这几个村面临的教育问题,要是深究其背后的原因,呈现出来的将会是一个相对沉重的文风。
不同于李国胜他们撰写的单纯的、以数据为支撑的报告,他写的,注定要面向大众。
必须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能让大众轻易地接受,又能深刻地反映出目前的现状。
他想到了彭家煌,他的乡土小说,比同时代的乡土作家更加活泼风趣,也更深刻圆熟,人物色彩斑烂
对!就模仿他的风格!
他要写出,属于大凤村的,属于林凡的《 》!